2011-12-27 21:54:50拆櫃裝櫃

包庇槍彈走私 前檢座判刑定讞-轉貼

包庇槍彈走私 前檢座判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前檢察官廖椿堅和前調查員趙培良,被控包庇線民走私槍彈詐領破案獎金,最高法院今天維持更二審認定,依包庇運輸槍枝等罪,分別判廖、趙2人8年6月、8年10月徒刑,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廖椿堅與趙培良於民國91年間得知剛出獄的王忠泰(判處無罪確定)有意自國外走私槍械進口,為詐領破案獎金,便與趙培良胞兄趙崇傑(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確定)、表哥許育嘉(判處有期徒刑15年確定)等共謀,由兩人赴菲律賓購買王忠泰要的槍彈,安排以貨櫃走私進口。

判決書指出,廖椿堅先以承辦檢察官身分發函關稅局放行藏槍貨櫃至高雄縣1處廠房,由趙崇傑等拆櫃取出藏槍26把、1380多發子彈後,在高雄市轉交王忠泰,並以化名檢舉,廖椿堅再以查案方式當場逮捕和查扣槍彈。

全案偵破後,警政署核發查緝獎金新台幣261萬元、檢舉獎金132萬元;但檢方偵辦時查出趙培良和檢舉線民之間有現金往來,因此查出內情,擴大偵辦。

法院一、二審及更一審、更二審均判廖、趙2人有罪;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依包庇運輸槍枝等罪判處廖椿堅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褫奪公權3年;判處趙培良有期徒刑8年10月、併科罰金6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