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 11:19:39划著船撈字

看電影談心事💛💛💛白宮夜未眠-我誓死捍衛你表達意見的權利

1995年的《白宮夜未眠》,儼然是上一個世代的電影。邁克道格拉斯是上一個世代的巨星,想想在那個年代,好多一線的演員如約翰屈伏塔、尼可拉斯凱吉等等今都幾乎都沒有什麼作品了。然而,重看《白宮夜未眠》卻依然深受其中一些對白台詞的感動。

 

《白宮夜未眠》,英原文為The American President,顧名思義,是劇情焦點環繞在美國總統個人上。美國總統安德魯是一個民調很高的政治人物,它形象清新,尤其妻子罹癌病逝後,一個人獨立扶養女兒的形象更是深獲民心。在即將競選連任,安德魯面臨推出環保法案及反犯罪法案的兩難,他必須考量各Ngo及企業團體間的利益拉鋸,也必須考慮是否會觸傷自己的選情,而讓自己失去支持者。

 

欣妮是由環保團體所聘請的說客,她前進白宮企圖說服總統支持降低20%燃料廢氣的環保法案,卻與總統不打不相識,彼此摔進愛河裏頭。美國總統認為自己該有私生活的權利,卻未料美國總統身旁出現的女伴一事在媒體的報導下掀起了討論熱潮。甚而被對手候選人鮑伯大做文章。

 

總統有了女伴後,被撻伐成沉迷戀愛、不務政事、疏於關心女兒的負面形象,自此保守派拿來攻擊總統背離了家庭價值;而欣妮十幾年前曾因參與抗議行動而焚燒美國國旗,更被對手拿來攻擊欣妮的愛國心,進而牽連美國總統的愛國信念。

 

面對種種噴墨行為,總統始終沉默,看著民調逐漸減少,幕僚們很緊張,認為總統該有所表態。而總統總是認為,不必跟對手打口水戰。他總是對自己相當有自信地認為,只要推出反犯罪法案,讓人民看見他在於降低犯罪率上的努力,勢必就能拉回他的民調。

 

事實不然。

 

隨著總統的民調越來越低,從63%降到41%,以往支持反犯罪法案的參眾兩院議員紛紛跑票。曾經是勝券在握,如今是岌岌可危。

 

米高福克斯飾演的幕僚,憤慨地希望總統出面針對對手的攻擊來表態,他說:

當真正的領導者默不吭聲,誰出面發言,他們都聽。他們需要領導人物。不惜爬向海市蜃樓尋找水源,找不到水,寧願吃沙。

 

美國總統說:「以往曾有總統深受愛戴,可是講起話來卻結結巴巴。人民不是因為口渴而吃沙,而是因為他們分不出好壞。

縱然電影的最後,總統依然做出了表態。

 

他說:「幾個月來魯森參議員表示當總統跟人格很有關係。我不願對他的攻擊有所回應,我上任三年零三天,我可以毫不遲疑地說,擔任美國總統絕對與人格有關。我要公開承認,是的,我是民權協會會員,更重要的是,為何魯森不是?這組織以維護權利典章為目標,這位參議員、共和黨領袖以及總統候選人,為何拒絕維護美國憲法?治理美國並非易事,民為邦本,民主並非一蹴可幾,人民必須克服萬難,若要享受言論自由,就要忍受與你意見相左的政敵在台上鼓吹你終身反對的政見。若美國是個自由國土,它的象徵就不該只是面國旗,它的象徵應該是讓國民有在示威中燃燒國旗的權利。請在課堂上傳授並維護這自由,然後才能大聲歌頌自由國土。

 

將關注的視角從一面國旗,重新拉回到人民有表達意見與自由的權利。呼應文中所說「民為邦本」,是最深沉的呼籲。

 

根據網路資料顯示:

 

1984年,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一些抗議政府的人在遊行過程中焚燒了一面美國國旗。德克薩斯地方政府就以褻瀆國旗的罪名逮捕了相關人員,這件案子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這就是美國歷史上著名的德克薩斯州訴詹森案。1989年,美國最高法院以54的比例判決:焚燒國旗表達抗議,是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公民言論自由權力的一部分。

 

美國最高法院在解釋中是這樣說的:

擺在我們眼前的是一項簡單明了的法規與憲法中純粹指令的對抗,對此我們別無選擇。

一個嚴酷的事實是,我們有時必須要做出自己並不喜歡的決定。我們這樣做是因為從法律和憲法的角度上,這樣做是對的,我們必須接受這樣的結果。我們的承諾是如此事關生大,我們不能因為一個決定會讓自己感到反感就不去做這個決定,因為這將損壞我們最重要的原則。

雖然各種符號的意義往往是我們自己所賦予的,國旗就是這樣一個表現美國人共同的理念—法律、和平以及人類精神中所包括的自由信念—的標誌。但今天的這個案件卻迫使我們認識到堅持這些信念所要付出的代價。

一個心酸但又基本的事實是,國旗保護那些蔑視它的人。我們懲罰褻瀆,並不能讓國旗變得神聖,因為如果這樣做,就淡化了這個令人崇敬的象徵所表達的自由。」

 

民為邦本,不能因國家而凌駕於個人權益之上。

 

我想起電影《間諜橋》,湯姆漢克所謂的「我是愛爾蘭裔,我父母親都是。但讓我們都成為美國人的是什麼?」

 

我想著,在台灣,那些搖旗吶喊,聲嘶力竭喊著愛國,而當他人並非與之並肩而站就劃分界線,甚而出言不遜、恐嚇的人們,想著他們真能理解「民為邦本」的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