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2 22:23:32a885yoyo

被鐵路怪客『hot到!』到底賠多少?(一)/劉明盛


a885勞動法律網/劉明盛

鐵路怪客喜歡在月圓時犯案,南迴鐵路被破壞近兩年來發生六次,一次比一次兇狠:

93年10月21日,南迴線內獅站嘉和隧道內,遭放置不明鐵塊,壁上留「恨」字。  
93年12月21日,嘉和隧道南下高架鐵橋,鐵軌及彈簧鋼夾被破壞。  
94年6月21日,內獅站鐵軌魚尾鋼板遭破壞,導致自強號出軌,6節車廂翻覆,14名乘客受傷。
94年8月21日,距自強號翻車事故約200公尺處,發現鐵軌電纜線被剪斷。  
94年9月21日,枋寮平交道北側300公尺處,鐵軌70個彈簧鋼夾被破壞,鐵軌旁水泥槽蓋刻官商勾結等字。
95年3月17日晚上,台東開往高雄,造成莒光號出軌翻覆,並導致1死2傷慘劇。

若不幸被鐵路怪客『hot到!』到底賠多少?

根據95年2月27日剛修正發布的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

◎鐵路機構有過失:

一、受害人死亡者,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二、其重傷者,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

三、其非重傷者,最高金額新臺幣四十萬元。

四、醫療費用全額支付。

五、財物:1.託運:按民法。2.隨身:1萬。

◎鐵路機構無過失:

一、非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

(一)受害人為旅客,其死亡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其重傷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其非重傷者,最高金額新臺幣四十萬元。

(二)受害人非旅客者,按前目之標準減半辦理。

二、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

(一)受害人為旅客,其死亡者,最高金額新臺幣十萬元;其受傷者,核實補助醫藥費,最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七萬元。

(二)受害人非旅客者,不予補助。但得按實際情形酌給慰問金;其最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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