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4 13:38:02a885yoyo

東雲紡織爆炸案,雇主須負補償及賠償責任,勞工另有多項職災補助


另本案事屬業單位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致罹災勞工三人以上,亦經勞委會南區勞動檢查所派員主動查明確定屬實,臺南縣政府應依臺南縣政府職災慰問金發放要點規定,儘速核發予本案戶籍設於臺南縣之罹難勞工遺屬,慰問金每名新台幣七萬元,受傷住院之勞工,得酌情發給慰問金。
若戶籍未設於臺南縣,例:設籍台北縣死亡者新台幣七萬元住院殘廢者均有補助;設籍台南市死亡者新台幣五萬元住院殘廢者均有補助;設籍高雄縣死亡者新台幣七萬元;有些縣市則要求須設籍並在該縣市服務,依個縣市規定有所不同,請主動向該戶籍地縣市政府政府勞工局洽辦。

再提醒罹難勞工遺屬除領取上述補助外,若因此致家庭生活困難者,不論有無加保勞保,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申領新台幣十萬元之勞工死亡家屬補助;受傷勞工則於日後依勞工保險條例標準認定殘廢第七級以上可申領身體障害津貼每月4000~6000元不等補助期限最久3~5年。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自89年至94年6年間,共計發生4件高溫熱媒外洩事故,造成3死14傷,顯示熱煤及酯化物系統作業具高危險,是以勞委會特別呼籲事業單位不應輕忽,應確實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指定專人負責,且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更應督促所屬依規定辦理,以避免趕工未依程序作業而肇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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