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6 05:40:32captain

身分被冒用--自保方法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錯誤示範: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 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
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分証就不用還錢ㄚ?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
請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上網可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

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