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 19:40:43特教生家長

安寧療護對象

安寧療護服務對象: 健保局自98年9月1日起,新增8類經醫師專業診斷符合入住安寧療護病房之重症末期患者納入服務對象範圍,「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病患也納入其中,讓有意願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服務之重症末期病人,依需要亦有機會接受健保安寧療護照護。
1. 本人並未交代,醫師基於職責與法律規定,會建議插管、血液透析、全力救治。
2.在不違法、不違反醫療倫理或社會風俗的情況下,逐步建立不透析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