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亞太司秘書胡志堅則表示,我國目前共有67人遭泰國監禁,其中47人都是因為毒品案件,外交部也知道泰國索賄的問題,但是不便介入。(不介入沒關係.為什麼台灣政府外交部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我們真的是一個國家..?政府在那裡(民意代表你們又在那裡…???????)
李進益在記者會中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因為在泰國經商,被當地警察索賄很多,知道泰國警察的作法,必須要順著對方的意思,原本他已經過了X光機,向前走了 5、6步,卻被女警兇惡的叫住,他因為不懂泰文,以為是對方要他把行李拿下來,他就轉身把行李拿下放在地上(錯誤),隨即拿起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隨後泰國警察就登機將他逮捕,原因是他所拿下的行李中滿了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減肥藥(不是你的行李請勿拿.上面沒你的手指紋.但是他可能還是會嫁禍於你),雖然他沒有把行李帶走,但警方仍舊認定行李是他的,不採信他的辯解,隨即將他押往監獄拘禁。
李進益說: 進了監獄之後,當地的商務代表處隨即前往關心,並行文泰國警務廳要求把他腳鐐拿掉,別國的人民在行文之後都可以拿掉腳鐐 ,但因為我們與泰國沒有邦交(因為台灣不是聯合國承認的國家),泰國根本不理,他腳鐐一直戴了5個多月才拿掉,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索賄,要求 5萬泰銖即可拿掉腳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