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9 13:59:59中華國際新聞台

警官殺情婦及女情敵 狂揮70棍手段冷血兇殘

屏東警察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因為不滿外遇情婦潘素雲移情別戀女同志江雅敏,由愛生恨,持球棒及拔釘器亂棍打死潘素雲、江雅敏。法院根據死者慘狀認定王裕隆預謀殺人,手段冷血兇殘,犯後一再辯稱一時失控,人性盡失,昨依殺人罪判他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42歲的王裕隆已婚,因查緝毒品認識吸毒的潘素雲,兩人交往發展出婚外情。去年6月間,潘女因另結新歡,選擇與女同志江雅敏同居,向王攤牌要求分手且避不見面,使王由愛生恨,起意殺人。

  從容逃逸丟血衣

  去年6月11日淩晨1時,王裕隆潛入潘素雲、江雅敏居住的大樓地下室,藏放鋁棒以及鐵制拔釘器,再以鴨舌帽及毛巾變裝遮掩,撿拾木棍將樓下監視器鏡頭撥開,隨即到門口守候潘素雲。

  當天清晨6時許,潘素雲騎車返家,王裕隆上前質問,兩人爆發口角,王男見潘女無意與他複合,隨即拿起鋁棒和拔釘器連續重擊潘女頭部、頸部,導致腦髓流出慘死。

  江女聽到異聲下樓察看,也遭王裕隆從1樓亂棍追打到地下室,她的臉遭打凹,右眼也被打爆重傷倒地身亡。

  王裕隆行兇後從容逃逸,沿途更換早已備妥的乾淨衣物,沾血衣褲則沿路丟棄。當天中午回分駐所之後,因為警方根據潘女手機通聯紀錄懷疑他涉有重嫌,王卻仍對同事否認涉及殺害兩女案,只表示曾在高雄與人鬥毆,直到晚間應訊時才承認殺人。

  辯被激怒才行兇

  法院審理時王否認預謀殺人,他表示網民潘素雲多次向他借款,甚至設計他發生性關係,還恐嚇要告他,他為討回款項找潘女談判,過程中被激怒才行兇,並主張他中午回到分駐所後就自首。

  但是法院根據驗屍報告發現,兩女共挨了70棍,其中潘素雲頭部至少被重擊19次,江雅敏更多達51次,顯見王裕隆殺意甚堅,絕非臨時起意,而且從他行兇前準備好更換衣物等情事來看,認定他是預謀殺人,昨天判他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