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14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駕罰鍰上限提高到新台幣九萬元,並增訂五年內的累犯除了罰九萬,還要立刻吊銷駕照,三年後才可重考,如果肇事致人重傷死亡,不但吊銷駕照,同時終身不得再考,新修訂的條文預計三月一號正式上路。(閻大富報導)
根據交通部道安規則,從今年元旦起,「無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二年」以及「職業駕駛」等三類駕駛人,酒測值從原本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下修為零點一五毫克。
為了更有效遏止酒後駕車事故發生,立法院十四號也三讀通過酒駕罰鍰上限,由六萬提高到九萬元,五年內累犯還要吊銷駕照,三年後才能重考。另外,強行闖越路邊攔檢危及執法人員安全,條文中也增訂除了罰鍰九萬元、當場拖吊保管外,還會吊銷駕照並要求參加交通講習,如果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不但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指出,依法制作業規定,修訂的條文必須由總統公布,同時還要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進行裁罰基準的檢討修訂,因此,以三月一號實施為目標。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最高罰9萬-3月1日起實施-023435376.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