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29台北市第14期稚木基訓練實施計畫
臺北市童軍會
第14期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實施。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參、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肆、訓練地點: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
伍、訓練日期:102年6月29日(六)至6月30日(日)。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市各童軍團服務員、國中小及幼稚園教師。
二、外縣市各童軍團服務員、國中小及幼稚園教師。
三、名額預定32人。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
捌、經 費: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各薦送單位補助。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
現金收費 |
郵政劃撥 |
備註 |
第14期稚齡童軍服務員 木章基本訓練 |
1300元整 |
1320元整 |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於6月21日報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童軍會,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截止後,再行通知繳費;但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提前截止。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及劃撥單上填寫13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臺北市童軍會。
五、郵政劃撥抬頭:「臺北市童軍會」,帳號:19031648。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 。
六、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本會TEL:2740-6110、2740-6113 FAX:2752-6807
E-mail: tpescout@mail.taipei.gov.tw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十、主持人:林行健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