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3 17:09:20顏士凱
電影為國家根本大業(7之3)
「電影為國家根本大業」系列報導七之三:類型篇(上)
──電影之大與國家之大的交匯處
在好萊塢電影工業的運作系統中,電影宣傳並不是等到影片殺青後
才展開,理由當然不是美國人的作業節奏比較急躁,而是牽連龐大
的電影工業之特性所使然,尤其是在七零年代後,「新好萊塢」的
運作系統已經不再將自己局限於電影,電影成為帶動廣播、唱片、
衛星電視、出版、主題樂園、配套商品,等龐大的連鎖商業利益系
統中的核心工業;電影因此不只是電影。電影因此脫離局限於一國
之內的商品,電影因此在當代國家中擁有最強勢商品的雄厚潛在空
間,電影工業因此很難不與國家機器發生密切關係。
然而,這一切早從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製作的宣傳影片中便已見端
倪。而這個端倪很早便在杜魯門總統的洞見中。杜魯門的洞見遠在
二次戰後便已將電影放大到脫離宣傳的觀念,而看出電影在所有人
類一切發明中,唯一而且最能塑造出一種(美式)世界觀的產物/
工具。因此,美國的外交流程,依照杜魯門的觀念,已然脫離當時
國際外交的程序,而率先運動(好萊塢)電影的途徑,將其價值觀
如水銀洩地般滲透進其他國家人民的生活與意識之中。
如此論述下來,意思當然不在建議台灣電影工作者以國家機器的身
份自居,而後才可獲得被國家大舉獎勵之機,也不在於建請政府將
電影視為國家機器,而後才不得不以近乎國防工業的經濟與規模,
來振興台灣電影──我們要探究的是,電影之大與國家之大,究竟
在世界政經龍頭的美國與世界電影龍頭的好萊塢,是在什麼地方獲
得交集?而這種交集可以作為台灣政府以「國家根本大業」的規模
,破釜沉舟地再造此具有國家產業潛力的「重」工業。
因此,我們最感好奇的是:為什麼杜魯門如此「將電影國家大事化
」?孫子兵法在「謀攻第三」中指出:「凡用兵之道,全國為上」
,意思是對敵人用兵最上乘之道,是以動用外交、經濟、文化等「
所有和平手段」來謀攻之;繼之又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
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意思是戰爭的最高境界不是百戰
百勝,而是不戰而勝。問題是,在不戰而勝之「各種」和平謀攻中
,為何杜魯門獨善電影這「一」種?
電影雖然在所有人類產物中最能模塑與傳播一個民族的世界觀,然
而別忘了,好萊塢電影工業之能把這種強大的電影能量,發揮以致
舉世無人可以匹敵的程度,個中一大關鍵(也正是其獨領世界影市
最風騷處)是在於其類型的極盡多元化。以孫子兵法的話來說,好
萊塢達到了「全國」之上境。好萊塢之所以成為電影的代名詞,就
在其在表現手法與類型上「聯手多元化」──電影在這種聯手多元
化中,發揮其最強大的傳播功能。
外交是一種令對方不得不百般設防的宣傳,但是,電影卻是一種令
對方不得不百般放下設防的宣傳。這是一個電影機構強過十座大使
館之關鍵,然而,鈕動這個關鍵的機關卻是在:電影類型的多元化
,否則以一元化的電影為國宣傳不了多久,必然招來觀者的設防心
理。
於是,我們要說清楚的是:在這一系列專題報導中,我們把「國家
」、「電影」與「媒體」,置放在一種「三位一體」的關係上──
以電影為核心。而電影之所以能擔任得起這個核心角色,其必然得
在手法與類型上「聯手」多元化,否則其不足以勝任「國家根本大
業」,否則不足以運動影劇版在電影報導形式上的靈活變化。
易言之,只有類型多元化的電影,才足以強大到成為「國家根本大
業」,並能「激」動起目前一元(明星)化報導模式的台灣報紙的
影劇版(請回想當年新電影熱潮對台灣影劇版的影響力)──影劇
版確切的問題不在明星化報導,而在完全明星化報導;影劇版應當
要展現的是影劇的「多元娛樂化路線表現方式」──這是影劇版在
報紙所有新聞報導版面中,擁有最大活力、最大幅度靈活變化空間
(軟硬新聞交織,娛樂與嚴肅互挺,緋聞與生命議題相滲透),遠
為其他版面所難企及之優勢處。
──電影之大與國家之大的交匯處
在好萊塢電影工業的運作系統中,電影宣傳並不是等到影片殺青後
才展開,理由當然不是美國人的作業節奏比較急躁,而是牽連龐大
的電影工業之特性所使然,尤其是在七零年代後,「新好萊塢」的
運作系統已經不再將自己局限於電影,電影成為帶動廣播、唱片、
衛星電視、出版、主題樂園、配套商品,等龐大的連鎖商業利益系
統中的核心工業;電影因此不只是電影。電影因此脫離局限於一國
之內的商品,電影因此在當代國家中擁有最強勢商品的雄厚潛在空
間,電影工業因此很難不與國家機器發生密切關係。
然而,這一切早從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製作的宣傳影片中便已見端
倪。而這個端倪很早便在杜魯門總統的洞見中。杜魯門的洞見遠在
二次戰後便已將電影放大到脫離宣傳的觀念,而看出電影在所有人
類一切發明中,唯一而且最能塑造出一種(美式)世界觀的產物/
工具。因此,美國的外交流程,依照杜魯門的觀念,已然脫離當時
國際外交的程序,而率先運動(好萊塢)電影的途徑,將其價值觀
如水銀洩地般滲透進其他國家人民的生活與意識之中。
如此論述下來,意思當然不在建議台灣電影工作者以國家機器的身
份自居,而後才可獲得被國家大舉獎勵之機,也不在於建請政府將
電影視為國家機器,而後才不得不以近乎國防工業的經濟與規模,
來振興台灣電影──我們要探究的是,電影之大與國家之大,究竟
在世界政經龍頭的美國與世界電影龍頭的好萊塢,是在什麼地方獲
得交集?而這種交集可以作為台灣政府以「國家根本大業」的規模
,破釜沉舟地再造此具有國家產業潛力的「重」工業。
因此,我們最感好奇的是:為什麼杜魯門如此「將電影國家大事化
」?孫子兵法在「謀攻第三」中指出:「凡用兵之道,全國為上」
,意思是對敵人用兵最上乘之道,是以動用外交、經濟、文化等「
所有和平手段」來謀攻之;繼之又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
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意思是戰爭的最高境界不是百戰
百勝,而是不戰而勝。問題是,在不戰而勝之「各種」和平謀攻中
,為何杜魯門獨善電影這「一」種?
電影雖然在所有人類產物中最能模塑與傳播一個民族的世界觀,然
而別忘了,好萊塢電影工業之能把這種強大的電影能量,發揮以致
舉世無人可以匹敵的程度,個中一大關鍵(也正是其獨領世界影市
最風騷處)是在於其類型的極盡多元化。以孫子兵法的話來說,好
萊塢達到了「全國」之上境。好萊塢之所以成為電影的代名詞,就
在其在表現手法與類型上「聯手多元化」──電影在這種聯手多元
化中,發揮其最強大的傳播功能。
外交是一種令對方不得不百般設防的宣傳,但是,電影卻是一種令
對方不得不百般放下設防的宣傳。這是一個電影機構強過十座大使
館之關鍵,然而,鈕動這個關鍵的機關卻是在:電影類型的多元化
,否則以一元化的電影為國宣傳不了多久,必然招來觀者的設防心
理。
於是,我們要說清楚的是:在這一系列專題報導中,我們把「國家
」、「電影」與「媒體」,置放在一種「三位一體」的關係上──
以電影為核心。而電影之所以能擔任得起這個核心角色,其必然得
在手法與類型上「聯手」多元化,否則其不足以勝任「國家根本大
業」,否則不足以運動影劇版在電影報導形式上的靈活變化。
易言之,只有類型多元化的電影,才足以強大到成為「國家根本大
業」,並能「激」動起目前一元(明星)化報導模式的台灣報紙的
影劇版(請回想當年新電影熱潮對台灣影劇版的影響力)──影劇
版確切的問題不在明星化報導,而在完全明星化報導;影劇版應當
要展現的是影劇的「多元娛樂化路線表現方式」──這是影劇版在
報紙所有新聞報導版面中,擁有最大活力、最大幅度靈活變化空間
(軟硬新聞交織,娛樂與嚴肅互挺,緋聞與生命議題相滲透),遠
為其他版面所難企及之優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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