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清官何必亂翻書更笑茫茫然的鋒利著光芒著
翻開二十世紀文明的象徵、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聶魯達的《一百首愛的十四行詩》及《二十首情詩》,聶魯達筆下的女人幾乎是不穿衣服的、器官型的,多麼原始而強烈的情欲渴望??生命原本就是屬於直覺的,視覺、嗅覺、聽覺、味覺,觸覺,生命更是一首情詩,一首書寫情欲的詩..^^
情欲原本是一體兩面的,沒有情何來的欲,沒有欲又何來的情??但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對情欲的觀感總是不同呢??大概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看山各不同〕個別視野的問題;〔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個別心境的問題吧??
情欲原本是一體兩面的,沒有情何來的欲,沒有欲又何來的情??但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對情欲的觀感總是不同呢??大概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看山各不同〕個別視野的問題;〔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個別心境的問題吧??
為什麼不行??因為情欲嗎??
情欲本是生物本能。是優雅歡娛的、無限渴望與想像的!!
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分享嗎??
部落格是什麼??或不管部落格是什麼??總之部落格的主軸是“強調吸收資訊及分享生活的態度”,並且從資訊吸收及分享交流中,跨過挫折和焦慮,讓荒旱的心田,迎向抒情、感性與優雅,也透過討論來喚起自省與反思,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女性嗎??
憲法條文,首要就提到“無分男女”,沒道理,男人能要的,女人就不能要。我想我要我愛 ,交心交纏交歡,這是憲法賦給予女人的權利,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不倫嗎??
通姦罪在文明國家是個天大的笑話,這種法律根本保護不了誰??只是封建制度下的餘孽,落伍的思維,徒然造成更大的遺憾與悲劇。不倫這個字眼更是很奇怪??那亂倫又能擺到那裡去??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何麼不行??因為裸露嗎??
如果裸露是美麗的,優雅的,令人賞心悅目的,並且不涉侵佔別人的肖像權,又沒有觸犯法律的限制範圍,為什麼不可以??杜鵑一朵朵的綻放在春天,有那麼礙眼嗎??為什麼不能貼,沒道理。
為何麼不行??因為不好嗎??
思維沒有高下之分,文字也沒有優劣的差別,好不好都是人家的,干君底事??不合你胃口,又沒強塞在你嘴裡??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情欲本是生物本能。是優雅歡娛的、無限渴望與想像的!!
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分享嗎??
部落格是什麼??或不管部落格是什麼??總之部落格的主軸是“強調吸收資訊及分享生活的態度”,並且從資訊吸收及分享交流中,跨過挫折和焦慮,讓荒旱的心田,迎向抒情、感性與優雅,也透過討論來喚起自省與反思,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女性嗎??
憲法條文,首要就提到“無分男女”,沒道理,男人能要的,女人就不能要。我想我要我愛 ,交心交纏交歡,這是憲法賦給予女人的權利,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什麼不行??因為不倫嗎??
通姦罪在文明國家是個天大的笑話,這種法律根本保護不了誰??只是封建制度下的餘孽,落伍的思維,徒然造成更大的遺憾與悲劇。不倫這個字眼更是很奇怪??那亂倫又能擺到那裡去??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為何麼不行??因為裸露嗎??
如果裸露是美麗的,優雅的,令人賞心悅目的,並且不涉侵佔別人的肖像權,又沒有觸犯法律的限制範圍,為什麼不可以??杜鵑一朵朵的綻放在春天,有那麼礙眼嗎??為什麼不能貼,沒道理。
為何麼不行??因為不好嗎??
思維沒有高下之分,文字也沒有優劣的差別,好不好都是人家的,干君底事??不合你胃口,又沒強塞在你嘴裡??為什麼不能寫,沒道理。
好像最沒道理的是,部落格的串聯活動〔尋求伴侶的八個條件〕,怎麼都沒有談到情欲??沒有了情欲,你(妳)還算是在找伴侶嗎??難道只要是異性就好嗎??或者身高體健、窈窕甜美就能滿足嗎??那些只不過是營養別人的眼睛,跟滋潤你妳的身體與心靈是不太相干的…..
電影對白:〔愛可以很深,欲只能寸進,因為當事人的她,知道什麼東西,可以在她身上留的最久,進的最深......〕。說的很好,但是沒有寸進,何來的很深??又如何能夠留的最久??在兩性的親蜜關係中,不管是男人的因性而愛或女人的因愛而性,性本就是一道明顯的關卡,性愛即兩性間的愛.. 不然你那很深的愛,是屬於親情朋友人物間的儒墨與宗教情懷的大愛,與兩性根本就沒有特別的對應關係了。
更簡單的說,兩性親蜜關係是從崇拜與迷戀的愛情開始,進入相互歸屬與擁有的性愛主軸,沒有人可以例外。情愛的感覺愈寬闊,性愛的感覺就愈縱深.,性由心生啊..
為什麼不能寫??兩片火燒雲 圍灼一柱狂歡的青春 抵住生命的根部 讓愛結結實實的奔騰。
電影對白:〔愛可以很深,欲只能寸進,因為當事人的她,知道什麼東西,可以在她身上留的最久,進的最深......〕。說的很好,但是沒有寸進,何來的很深??又如何能夠留的最久??在兩性的親蜜關係中,不管是男人的因性而愛或女人的因愛而性,性本就是一道明顯的關卡,性愛即兩性間的愛.. 不然你那很深的愛,是屬於親情朋友人物間的儒墨與宗教情懷的大愛,與兩性根本就沒有特別的對應關係了。
更簡單的說,兩性親蜜關係是從崇拜與迷戀的愛情開始,進入相互歸屬與擁有的性愛主軸,沒有人可以例外。情愛的感覺愈寬闊,性愛的感覺就愈縱深.,性由心生啊..
為什麼不能寫??兩片火燒雲 圍灼一柱狂歡的青春 抵住生命的根部 讓愛結結實實的奔騰。
很多的沒道理,終究還是沒有辦法,只因世道頹廢,人心衝撞,再加上網路的隱匿性,讓有些缺乏自制的人,刻意的放縱心頭的每一個慾望,肆無忌憚的侵略別人!明明是貪財硬是亂扯上多情。明明是好戰硬是牽託上好色??於是情欲在他們口中變的光怪陸離,叫人厭氣。真是,弄潮兒亂揮濁足,擾亂了一池春水。
那天下午Tea Time時間,習慣上部落格留言板看看格友給我的留言,剛好老闆有事來找我商討,我叫助理泡杯咖啡,並且順手點選了一個部落格”音樂盒”(放首音樂氣氛會好些),沒想到滑鼠這麼一點,差點捉狂外帶吐血,二張圖畫,第一張一個女孩裸露三點,第三點特寫誇張性的濕潤,第二張一個女孩嘴巴被塞了個撞球,兩手反綁在後,大大張開的兩腿間,塞了隻酒瓶........
老闆跟助理應該都看到了,老闆接過咖啡,一句話也沒說,就走回他的辦公室!而我呢??我能怎麼辦??一天的好心情都被打壞掉了!更糟的是爾後,我老闆總是開始有意、無意或故意的對我離開辦公室後的生活表示關心。
那天下午Tea Time時間,習慣上部落格留言板看看格友給我的留言,剛好老闆有事來找我商討,我叫助理泡杯咖啡,並且順手點選了一個部落格”音樂盒”(放首音樂氣氛會好些),沒想到滑鼠這麼一點,差點捉狂外帶吐血,二張圖畫,第一張一個女孩裸露三點,第三點特寫誇張性的濕潤,第二張一個女孩嘴巴被塞了個撞球,兩手反綁在後,大大張開的兩腿間,塞了隻酒瓶........
老闆跟助理應該都看到了,老闆接過咖啡,一句話也沒說,就走回他的辦公室!而我呢??我能怎麼辦??一天的好心情都被打壞掉了!更糟的是爾後,我老闆總是開始有意、無意或故意的對我離開辦公室後的生活表示關心。
我當然說不行??因為令我難堪厭惡..
當你看到圖片上,那種嘴巴被綁甚至被塞著撞球,兩手反銬背後,張著大大的兩腿間塞著一隻酒瓶,恐懼掙扎時模樣時,你會想到什麼??一個徹徹底底荒涼與絕望的妖獸世界!不作分級標示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故意誤導??為什麼要沉迷的玩著這種故意惹人討厭的性騷擾遊戲??自虐也虐人??
我當然說不行??因為網路公然拉客
很多刻意物化甚至踐踏女性尊嚴的發文紛紛出籠,寫的也不外就是”嫖妓客人援交”、“從後庭可以多賺幾張鈔票”、”要跟我援的請留下你的電話信箱”等諸如此類的用詞,甚至還張貼別人的肖像或誇張性的合成,這己經很明顯的侵犯了別人,踰越了法律,不再是言論自由的保障的範圍了...
我當然說不行??因為好戰不是好色..
“那是一種征服.奪取的成就感”,一句話就露出了惡狼的爪牙,然後就會不由自主的聯想到,是不是老婆跟人跑了,或根本就不行了??借者幻想來滿足無所依歸的現實倒錯??言語思維暴力跟行事作為暴力一樣,令人厭惡…
當你看到圖片上,那種嘴巴被綁甚至被塞著撞球,兩手反銬背後,張著大大的兩腿間塞著一隻酒瓶,恐懼掙扎時模樣時,你會想到什麼??一個徹徹底底荒涼與絕望的妖獸世界!不作分級標示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故意誤導??為什麼要沉迷的玩著這種故意惹人討厭的性騷擾遊戲??自虐也虐人??
我當然說不行??因為網路公然拉客
很多刻意物化甚至踐踏女性尊嚴的發文紛紛出籠,寫的也不外就是”嫖妓客人援交”、“從後庭可以多賺幾張鈔票”、”要跟我援的請留下你的電話信箱”等諸如此類的用詞,甚至還張貼別人的肖像或誇張性的合成,這己經很明顯的侵犯了別人,踰越了法律,不再是言論自由的保障的範圍了...
我當然說不行??因為好戰不是好色..
“那是一種征服.奪取的成就感”,一句話就露出了惡狼的爪牙,然後就會不由自主的聯想到,是不是老婆跟人跑了,或根本就不行了??借者幻想來滿足無所依歸的現實倒錯??言語思維暴力跟行事作為暴力一樣,令人厭惡…
笑清風不識字又何故亂來翻書,也笑茫茫然的鋒利著、光芒著,卻永遠也不明白久久長長,才有醉人的淡淡芳香。厭惡總是把情欲跟利益牽扯在一塊,女人在賣已經夠悲慘了,男人開口閉口情婦保時捷.實在是悲哀而又不自知。更厭惡缺乏自制的言語暴力肆無忌憚的性騷擾,就像到處散佈的垃圾郵件及電腦病毒,讓人避無可避,逃無可逃!如果滿街都是幼獸肆虐的都市叢林,成年人應該給他們的保護又在那裡呢?
管你有沒有道理,在這裡我說不行就是不行,因為這是我的部落格..^^
當然,任誰都可以有個部落格,甚至只要有心,都可以爬到第一。所以,也只能再說這麼二句話:〔請高抬貴手,給瀏覽的人留點想像空間吧,燈要昏黃才浪漫,太暗或太亮都不宜〕、〔情緒是會感染的,在一個小房間裡,有人打個哈欠,很快的大家都會昏昏欲睡…〕
管你有沒有道理,在這裡我說不行就是不行,因為這是我的部落格..^^
當然,任誰都可以有個部落格,甚至只要有心,都可以爬到第一。所以,也只能再說這麼二句話:〔請高抬貴手,給瀏覽的人留點想像空間吧,燈要昏黃才浪漫,太暗或太亮都不宜〕、〔情緒是會感染的,在一個小房間裡,有人打個哈欠,很快的大家都會昏昏欲睡…〕
上一篇:生活小記(2005.11.27~20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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