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8 14:25:36泥娃娃

流浪到花蓮(前言)



拍攝地點/時間:樹林火車站,往花蓮的復興號列車上
2011-09-17 

 

旁白:背起行囊、搭上火車,再度開啟屬於我的流浪故事!

 

距離那段花蓮流浪的日子,恍恍的即將屆滿一年。

 

然而一年後的我,才正要提起筆,訴說那段流浪的歲月。

 

會到花蓮流浪的原由,很簡單,表示我又離職了!

 

話說從澳洲回來後,沒多久便找到編劇的工作。

 

雖然編劇的工作,一個禮拜只開一次會,但其他時間,卻無法放鬆。

 

除了要寫稿,還得每隔一小時,至少check一次email,以防導演不定時的作業或是精神轟炸。

 

因此在當編劇的一年裡,我幾乎很少出門去玩樂。

 

古人曾說:人因夢想而偉大。

 

可惜的是,在編劇的工作上,努力一年的我,最後體會到的是:

 

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因為我無法接受,寫作由原本是一件快樂的事,變成令我痛苦的深淵。

 

所以在痛定思痛之後,我決定離開編劇團隊。

 

向我的夢想,含淚的揮手Say goodbye

 

在寄出離職信的email後(看!竟連離職,都只需透過一封電子郵件),我決定去環島來放鬆一下。

 

在網路上搜尋著資料,竟發現台灣也有「打掃換住宿」,這種東西!

 

由於時序已進入九月中,離島的旅遊季也大致上結束,不需要這樣的人手。

 

結果發現花蓮的Colorful Taiwan青年旅館,在九月中有缺打掃換宿的「小幫手」,不過至少得工作兩個星期!

 

考慮到環島少說要一、兩個月才能把台灣玩透,加上編劇的工作,一年下來,每個月頂多也才收入一千元,幸好有麥當當的打工,才勉強將生活費打平。

 

所以環島的費用,基本上只能從老本裡吐出來,但沒收入又要花一筆錢,對我而言,著實狠不下心。

 

但打掃換宿的話,雖然只能定點,至少能省下住宿費,負擔就不會那麼重。

 

而且住的屬於「青年旅館」,就是我在澳洲常住的地方,大致的情況也能抓個八、九分,感覺上似乎回到澳洲的流浪生活。加上有機會能練練,好久不用都快生銹的英文,也是不錯的。

 

況且,之前每次去花蓮,都是來去匆匆,甚至連市區都不曾去「膜拜」過。

 

另外,好友拉牙的店開後,也始終沒機會去捧場。

 

在諸多條件利多的情況下,我二話不說,馬上寫了email給對方。

 

可惜對方似乎有點忙,隔了兩、三天才給我確定的答覆。

 

這期間,我也預先知會麥當當,會請兩個禮拜的長假。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不怕麥當當不讓妳去嗎?」

 

說實在的,我還真的不怕咧!

 

第一,我只是個工讀生。表示我的工作,任何人都可以頂替。

 

第二,我是老鳥了。意思就是我可以拿「橋」(台),若是菜鳥,除了得乖乖的,還得怕隨時被fire

 

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已做好離職的打算!

 

真不讓老娘我去的話,那我quit總可以吧?!

 

意思就是,沒有任何的理由,能阻止我去花蓮流浪這件事!

 

因此、所以、這般的,為期18天的花蓮流浪記,就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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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一次,我希望兩個禮拜內,就能把「花蓮流浪記」給KO

 

雖然目前還不知道要寫幾篇,但最少我已起了個頭,是吧!?

 

補寫於10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