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4 16:44:13小巢

婚姻的承諾


最近看了幾篇反對通姦除罪化的文章,在反對的意見當中,提到了「婚姻的承諾」、「對下一代的責任」等理由,我認為,在這些意見裡似乎都把贊成「通姦除罪化」和贊成「通姦」等同為一件事了。

就道德的角度上考量,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不但受到法律的約束,也是在信守婚姻時訂下的承諾,如果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是該被譴責的,因為那不但背棄婚姻的承諾,而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然而,婚姻的承諾卻需要法律的保護才能維持,是不是可悲了一點?

再者,在社會上我們看到,有丈夫公然通姦養小老婆,妻子寬容待之者,有人抓姦成功,選擇控告第三者而原諒枕邊人,有人則因抓姦撕破臉,為了小孩不願離婚而維持貌合神離的生活,在這種情形下,通姦罪不過是婚姻危機處理的一種方式而已,與其對簿公堂的撕破臉,我們是否也可以用另一種更圓融的方式來溝通,而非拿「通姦罪」當成婚姻裡的緊箍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