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1 11:56:16小公主
殺戮時刻
無意間在星期日的晚上看了一部電影,叫做「殺戮時刻」,心情因此而有點沈重。
故事大概是說在美國的南方的城鎮裡,發生了一起黑人持鎗殺了二名白人青年。因為他們強姦了黑人年幼的女兒,卻獲判無罪,所以黑人決定以私刑處決之。一位白人律師為他辯護,一位精神科醫師診斷他有精神秏弱的情形。除此之外,幾乎全部的人都覺得他有罪應處決。
這中途的曲折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
而這個事件,引發了種族間的戰爭。法庭內在戰,法庭外也在開戰。除了被告,法官、兩造律師和陪審團都是白人。故事裡充滿了種族的偏見、法律的爭執、精神狀態的認定等等。
我最印象深刻的有幾個場景:
***陪審團對被告有罪與否,仍處於歧異的狀態。為首的人問大家的意見之後,說了一句:我肯定這黑鬼有罪。
一句話,就顯示了他們的種族偏見,在有罪或無罪的論處上,顯然有可能比較嚴苛。
***醫院的院長對被殺的二名青年當時的強姦罪行,認定他們是在精神耗弱的狀態下實行。有一位年老的醫師持相反的看法,卻被壓下來。同時,他對持鎗殺人的黑人診斷他有暫時性的精神上問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太專業了,記不起來)。出庭的時候,受害人的律師用以他年輕時曾和姦一名未成年少女而判刑之事由,否認他出庭作證的可信度。而且不讓該醫師解釋。
後來,辯護律師在結辯的時候,說明那位醫師和姦的未成年少女,現在是醫師的妻子。他說:我們常常都只看到一件事實,而沒有去看這事實的表面底下存在著另一個什麼樣的事實,然後妄下定論。
***結辯的時候,辯護律師請陪審團閉上眼睛,邊聽邊想像一下當時小女孩被強制性侵害的過程,然後在最後一句補上:請大家把小女孩的膚色換成白色。
***法庭外,兩派對立的人馬在等待結果。有一個標語寫著:上帝是白人。
種族爭鬥已經演變成這種德行。
這名黑人父親動用私刑報仇是否妥當,是法律上的問題。
我看了這電影,被牽動的是故事裡嚴重的偏見和種族間的互相攻擊。
平常人如是於情可原,卻連法庭內的律師、法官和陪審團都如此。法官和陪審團都應該是有超然立場的不是嗎?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一再的顯示其中的不公平。一直透露著一種訊息:黑人是次等公民,他們殺人放火是他們的習性,沒有任何的情理法可以原諒;尤其他對白人青年的殺戮,更是罪無可赦。
當預設立場存在著,要如何能以強有力的證據去推翻自己的認定呢?
在美國,法庭有陪審團;而台灣對刑事被告的論處是以法官之自由心證,如果法官的立場不超然,被告的權利就會受影響。就像人們在電視上看到某某人犯了罪行,就會說:唉呀~這種人就是壞底子,才會去幹這種事,活該啦!
同一天,看到有一群律師在電視上受訪,有幾個是曾經辦過驚動社會的大案子。例如人球案、軍史館強姦殺人案。軍史館的案子,該軍人受軍事審判已經處決,他的辯護律師道出這名軍人的犯案背景。少年血氣方剛,在軍史館幫一個軍官整理南京大屠殺的資料,裡面盡是姦淫擄略,產生了心理上的衝動,於是一個無辜的少女受害。
我不是要說軍人可憐,只是覺得,罪犯也是人,當他們犯下罪刑,無論他們是有悔意還是沒有、是不是有不為人知的動機、或是其他的理由,我們不在其中,面對這些事實,就以一個故事去看待吧!
逸雲
94.11.30
故事大概是說在美國的南方的城鎮裡,發生了一起黑人持鎗殺了二名白人青年。因為他們強姦了黑人年幼的女兒,卻獲判無罪,所以黑人決定以私刑處決之。一位白人律師為他辯護,一位精神科醫師診斷他有精神秏弱的情形。除此之外,幾乎全部的人都覺得他有罪應處決。
這中途的曲折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
而這個事件,引發了種族間的戰爭。法庭內在戰,法庭外也在開戰。除了被告,法官、兩造律師和陪審團都是白人。故事裡充滿了種族的偏見、法律的爭執、精神狀態的認定等等。
我最印象深刻的有幾個場景:
***陪審團對被告有罪與否,仍處於歧異的狀態。為首的人問大家的意見之後,說了一句:我肯定這黑鬼有罪。
一句話,就顯示了他們的種族偏見,在有罪或無罪的論處上,顯然有可能比較嚴苛。
***醫院的院長對被殺的二名青年當時的強姦罪行,認定他們是在精神耗弱的狀態下實行。有一位年老的醫師持相反的看法,卻被壓下來。同時,他對持鎗殺人的黑人診斷他有暫時性的精神上問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太專業了,記不起來)。出庭的時候,受害人的律師用以他年輕時曾和姦一名未成年少女而判刑之事由,否認他出庭作證的可信度。而且不讓該醫師解釋。
後來,辯護律師在結辯的時候,說明那位醫師和姦的未成年少女,現在是醫師的妻子。他說:我們常常都只看到一件事實,而沒有去看這事實的表面底下存在著另一個什麼樣的事實,然後妄下定論。
***結辯的時候,辯護律師請陪審團閉上眼睛,邊聽邊想像一下當時小女孩被強制性侵害的過程,然後在最後一句補上:請大家把小女孩的膚色換成白色。
***法庭外,兩派對立的人馬在等待結果。有一個標語寫著:上帝是白人。
種族爭鬥已經演變成這種德行。
這名黑人父親動用私刑報仇是否妥當,是法律上的問題。
我看了這電影,被牽動的是故事裡嚴重的偏見和種族間的互相攻擊。
平常人如是於情可原,卻連法庭內的律師、法官和陪審團都如此。法官和陪審團都應該是有超然立場的不是嗎?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一再的顯示其中的不公平。一直透露著一種訊息:黑人是次等公民,他們殺人放火是他們的習性,沒有任何的情理法可以原諒;尤其他對白人青年的殺戮,更是罪無可赦。
當預設立場存在著,要如何能以強有力的證據去推翻自己的認定呢?
在美國,法庭有陪審團;而台灣對刑事被告的論處是以法官之自由心證,如果法官的立場不超然,被告的權利就會受影響。就像人們在電視上看到某某人犯了罪行,就會說:唉呀~這種人就是壞底子,才會去幹這種事,活該啦!
同一天,看到有一群律師在電視上受訪,有幾個是曾經辦過驚動社會的大案子。例如人球案、軍史館強姦殺人案。軍史館的案子,該軍人受軍事審判已經處決,他的辯護律師道出這名軍人的犯案背景。少年血氣方剛,在軍史館幫一個軍官整理南京大屠殺的資料,裡面盡是姦淫擄略,產生了心理上的衝動,於是一個無辜的少女受害。
我不是要說軍人可憐,只是覺得,罪犯也是人,當他們犯下罪刑,無論他們是有悔意還是沒有、是不是有不為人知的動機、或是其他的理由,我們不在其中,面對這些事實,就以一個故事去看待吧!
逸雲
9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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