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不是一個好的數學家 - 國民所得的「概念」
經濟學家不是一個好的數學家 - 國民所得的「概念」
經濟學在討論國民所得的時候,有時候會以「概念」的方式表達,並不去細分GDP、GNP、NDP、NNP、國民所得(NI)、個人所得(PI)或是可支配所得(PDI)等。主要是經濟學有時候利用「簡化、假設」來「專注、集中」分析關注的重點。例如在「簡單凱因斯理論」模型中,提到從支出面來看,國內生產毛額由四大項組成:
GDP = C + I + G + (X - M)
但是,簡單凱因斯模型假設
Y = C + I
而C = Ca + cY
I = I0
此處,模型假設(1)不考慮政府支出(G)與出口淨額(X-M),
假設(2)投資固定不變;
而20.1中,消費函數設定為
C = Ca + cYd
其中,Yd為可支配所得。
這個即是提醒,經濟學是以「問題導向」的,當討論到一個個案、情境,為了簡化分析,常做「假設」。在消費函數中,以Yd,可支配所得來說明誘發性支出是合理的。
但是,回到簡單凱因斯理論模型中,
Y = C + I
C = Ca + cY
I = I0
消費函數又表達為C = Ca + cY,[注意,不是C = Ca + cYd],那麼兩者的差異為何?
在簡單凱因斯模型中,關注的重點是「均衡」,一些「細節」就忽略了。例如暫時不考慮G與(X-M)。關注的是分析均衡的達成。至於G與(X-M)甚至Y或Yd等,如果分析的主題設定為關注G、(X-M)或Yd等,自然會「明確」地討論。
事實上,國民所得從會計帳蒐集資料,實務上就有許多困難。例如主計處甚至研擬以罰款等來警惕民眾必須接受工商普查等,加以地下經濟等議題,在在都使國民所得的估計具備困難度。
一般提到國民所得的概念,主要指的是GDP或GNP。此兩者在相對封閉的國家差異不大,但是,在國際化程度較大的國家來看,國內的非本國國民及本國國民到外國的經濟活動多,則GDP與GNP的差異可能較大。
台灣GNP與各種國民所得指標2000年與2008年 單位:新台幣億元
|
2000年 |
2008年 |
2008年(%) |
國民生產毛額 |
103,270 |
130,131 |
100.0% |
國民生產淨額 |
92,197 |
111,075 |
85.4% |
要素所得 |
85,578 |
104,289 |
80.1% |
個人所得 |
80,051 |
97,301 |
74.8% |
個人可支配所得 |
72,402 |
87,441 |
67.2% |
註:地下經濟本不易掌握。台灣地下經濟根據文獻推估,在1980年代,約為國民所得之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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