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6 19:42:52我在...
倉促的都市更新獎勵正摧毀都市風貌
我們的國家目前正吹起一股改建風,
也就是配合都市更新獎勵的法規來增加容積率,
將舊有的房子拆掉重建,
或是直接整合土地以新建商辦或住宅。
這本身其實沒有什麼不好,
政府用獎勵方式鼓勵已老舊妨礙市容或安全的部分改建、
將閒置土地做有價值的利用,
藉以催生都市的新風貌...
這是政府應該做也適當要做的事情。
但我覺得目前的問題是,
政府太倉促了,
我們的獎勵核定標準大多對個別建案的要求為主,
卻較少部分是由都市整合角度出發來做都市更新獎勵核定的標準。
舉個例來說:
我國的建築個別來看,
在國際之中也應屬「中上之姿」,
單看任何一棟建築也大都是美輪美奐、功能齊全,
但整體看起來卻是凌亂不堪,
你可能會看到兩個十分不協調的建築風格肩比肩,
衝突的用色處在兩個相鄰的建築,
或是建築突兀的與自然景觀相衝突。
房屋的壽命從新建到老舊重建其實不算短,
我們的國家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能擁有更美好的都市風貌,
但現在卻大有可能摧毀或放棄它,
一棟棟新建且不和諧的新屋將要盤據城市風貌的未來三十年,
這是十分可惜且不值得的事情。
但要在這裡澄清,
不是認為現有的都市更新獎勵評定標準沒有意義,
目前適用的都市更新獎勵辦法其實還是有相當程度的把關作用,
只是覺得除了功能性的規劃,
都市美感的考量比重也需要再加強。
好似某些國家在特定都市或風景區會邀請多位藝術家與地方人士來做討論,
考量該地區文化與自然景觀後,
選出最適合該地區十餘種用色,
來限制並使不同建商所建造的房屋與自然相處融洽,
也與週遭建築物和諧。
不過在這樣的制度引進的同時,
個人是覺得應需考量審美乃需主觀自由的立場,
畢竟自由、民主是我們國家兩件美好的價值,
對於此部分的都市更新獎勵應採配合即獎勵、不配合無懲罰的方式執行。
一個政策出發點正確但過於倉促,
有可能傷害這都市共同利益,
也可能造成投資客惡意炒作的漏洞,
我覺得我們應該有能力留給未來的子孫一個越來越美好的都市。
只是我不是這方面的畢業生,
也不是該領域的工作者,
所以如果我的言論不正確或冒犯到您,
請批評我!
也就是配合都市更新獎勵的法規來增加容積率,
將舊有的房子拆掉重建,
或是直接整合土地以新建商辦或住宅。
這本身其實沒有什麼不好,
政府用獎勵方式鼓勵已老舊妨礙市容或安全的部分改建、
將閒置土地做有價值的利用,
藉以催生都市的新風貌...
這是政府應該做也適當要做的事情。
但我覺得目前的問題是,
政府太倉促了,
我們的獎勵核定標準大多對個別建案的要求為主,
卻較少部分是由都市整合角度出發來做都市更新獎勵核定的標準。
舉個例來說:
我國的建築個別來看,
在國際之中也應屬「中上之姿」,
單看任何一棟建築也大都是美輪美奐、功能齊全,
但整體看起來卻是凌亂不堪,
你可能會看到兩個十分不協調的建築風格肩比肩,
衝突的用色處在兩個相鄰的建築,
或是建築突兀的與自然景觀相衝突。
房屋的壽命從新建到老舊重建其實不算短,
我們的國家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能擁有更美好的都市風貌,
但現在卻大有可能摧毀或放棄它,
一棟棟新建且不和諧的新屋將要盤據城市風貌的未來三十年,
這是十分可惜且不值得的事情。
但要在這裡澄清,
不是認為現有的都市更新獎勵評定標準沒有意義,
目前適用的都市更新獎勵辦法其實還是有相當程度的把關作用,
只是覺得除了功能性的規劃,
都市美感的考量比重也需要再加強。
好似某些國家在特定都市或風景區會邀請多位藝術家與地方人士來做討論,
考量該地區文化與自然景觀後,
選出最適合該地區十餘種用色,
來限制並使不同建商所建造的房屋與自然相處融洽,
也與週遭建築物和諧。
不過在這樣的制度引進的同時,
個人是覺得應需考量審美乃需主觀自由的立場,
畢竟自由、民主是我們國家兩件美好的價值,
對於此部分的都市更新獎勵應採配合即獎勵、不配合無懲罰的方式執行。
一個政策出發點正確但過於倉促,
有可能傷害這都市共同利益,
也可能造成投資客惡意炒作的漏洞,
我覺得我們應該有能力留給未來的子孫一個越來越美好的都市。
只是我不是這方面的畢業生,
也不是該領域的工作者,
所以如果我的言論不正確或冒犯到您,
請批評我!
呵呵~我跟你說你不可以打我喔!!我看不懂~所以直接簽簽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