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0 00:18:09讀.冊.人

大雪閱讀:萬曆首輔張居正

 
酈波:萬曆首輔張居正
 
書名:萬曆首輔張居正
 
作者:酈波
1972年生,祖籍江蘇省丹陽市。現任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古典文學與文化專業博士、漢語言文學博士後。2007年出現在江蘇城市頻道《萬家燈火》節目,開創了該節目收視率的第二新高。2009年10月初,他已在《百家講壇》主講《大明名臣:風雨張居正》。《大明名臣:抗倭英雄戚繼光》、《大明名臣:於謙》和《大明名臣:海瑞》已錄製完畢。《曾國藩家書》正在錄製中。被稱為電視講壇之「鬼才」。
 
內容介紹:
明朝若無張居正,將提前六十年終結!
張居正他集「明朝功臣.萬曆首輔.救急宰相」於一身
所以即使生在現代,你不能不認識張居正——
 
1、張居正不僅是明朝的唯一大政治家,也是漢朝以來所少有的。唯諸葛亮和王安石二人可與之相比。
2、他讓日漸衰敗的明朝國祚得以延長六十年之久。
3、主政的十年間,讓萬曆時期成為明朝最富庶安定的時代,而有「救急宰相」「萬曆首輔」之稱。
4、是封建社會的改革家。與商鞅、王安石並立為我國封建社會初期、中期與後期最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
5、施行「一條鞭法」,簡化稅賦制度,不僅讓農業穩定,更促進商業的欣欣發展。讓國庫收入明顯增加,改善財政狀況,當時太倉有近十年的存糧可供取用。
 
6、任用著名水利學家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田廬皆盡已出,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
7、在軍事方面,張居正派名將戚繼光、李志梁鎮守,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修築了三千多座堡壘;且對時常入侵的北方韃靼族,採通商往來的和平政策,爾後的二、三十年間,明朝和韃靼族不曾發生戰爭。
8、梁啟超於《中國六大政治家》,將張居正與管仲、商鞅、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同列。
9、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以〈世間已無張居正〉專篇敘述張居正對於明朝國祚影響。
10、胡錦濤就極力推崇張居正,「要各級官員學習張居正,為中共問題百出的江山匡時濟世。」
 
書摘:
明代這一時期的土地兼併之嚴重,苛捐雜稅、徭役差役之沉重,已經到了階級矛盾總爆發的邊緣,所以這時候南方和西南的農民起義已成朝廷的心腹大患。要不是不世出的奇才張居正出山,用奇招化解此一矛盾,大概李自成的農民起義就要提前六十年到來了。
 
那麼,張居正用了什麼樣的奇招化解這個尖銳的巨大矛盾呢?答案是:「清丈田畝」加「一條鞭法」!

考量
其實,說起來「一條鞭法」並非張居正發明的。事實上,早在嘉靖年間,有些地方官就試行過一條鞭法的賦稅改革。甚至像海瑞,他在應天巡撫任上,也試點過一條鞭法。

我們剛才講到的吳晗筆下所謂「海青天怒判徐家案」倒也實有其事,但不過不像吳晗先生寫的那樣,海瑞並沒有殺徐家老三,而是逼著徐階把徐家大量的良田都退了還出來。

海瑞意識到大地主階級的土地兼併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他一方面上疏朝廷,主張讓大地主退地;另一方面為了解決老百姓賦稅與徭役的壓力,他也在應天府任上試行過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的本質就是把名目繁多的賦稅、徭役合編成一個,因為是合編起來,所以原來叫「條編法」,編是編定的編,後來訛誤成了鞭子的鞭。

事實上,歷朝歷代,有關賦稅問題最後都會演變出一個突出的矛盾,那就是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愈來愈層出不窮。比如說朱元璋他自己是出身農民的,而且是赤貧的貧農,他對元末的苛捐雜稅深有感觸,所以明朝建立之初,他在談及稅制時就說過「法貴簡單,使人易曉」。這話是對戶部亦即稅務部門說的,其實意思就是要賦稅徵收簡單化、清晰化。

所以開始時候明代基本上繼承了唐代的兩稅法,以田地為基本衡量單位,從賦稅與徭役兩方面確定老百姓的納稅義務。可後來執行起來走樣了,隨著官僚腐敗日益嚴重,苛捐雜稅開始惡性膨脹,便開始「猛於虎」了。

張居正上臺後,大力推行萬曆新政,表面上他主要精力都在考成法上,但其實他最關心的還是經濟方面的問題。他曾經反覆提及賦稅和徭役的問題,認為「惟是黎元窮困,賦重差繁,邦本之虞,日夕在念」(《張太岳集‧書牘六‧答藩伯吳小江》)。也就是賦稅沉重、徭役繁多,這是「邦本之虞」,也就是國家最根本的危險所在,所以他才「日夕在念」,心裡一刻也放不下。

那麼,怎麼解決這個經濟問題呢?
我們都知道張居正是個做起事來雷厲風行的人,可《明史》上總結他的性格特點時卻說他「沉毅淵重」,意思是他很穩當,甚至有點老謀深算。我覺得他在經濟改革上尤其體現出穩重的性格。

一方面,經濟問題張居正並不是非常拿手。他一進入官場就在翰林院,然後到國子監,都是教育系統,後來雖然曾任禮部右侍郎,也只是一個過渡,一來時間很短,二來根本接觸不到經濟工作。再後來他就進了內閣。所以從工作經歷上說,他根本沒接觸過經濟工作。

缺少必要的經濟工作實踐,使得張居正不敢貿然在經濟領域做出大動作。
另一方面,一條鞭法的改革也面臨重重阻力。我們說一條鞭法早就由某些地方官試行過,可朝廷對於這些地方官的努力一概都不認可。

比如說嘉靖到隆慶年間,試行一條鞭法比較有名的海瑞和浙江巡撫龐尚鵬都先後遭罷職。主管經濟工作的戶部尚書葛守禮尤其反對一條鞭法,他是經濟改革上反對派的領袖。進入萬曆朝之後,葛守禮遷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是監察系統的最高長官,張居正還要靠他的威望駕馭言官系統,也不想在一條鞭法上與葛守禮產生正面的激烈衝突。所以他一上臺執政,對於一條鞭法,也不說好,也不說壞,他要看,看一條鞭法到底具有怎樣的利弊得失。

當然,觀察一條鞭法的同時,他也沒閒著。張居正認為要推行一條鞭法必須先清丈田畝,也就是要先把大地主階級手中隱藏的大量的土地呆帳、壞帳弄清楚。不管要不要推行一條鞭法,這個工作都應該得做。所以,他在推行考成法的同時,就要求各級官吏開展清丈田畝的工作。

當然,單單清丈田畝已經極其艱難,因為這觸動到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
張居正自一上臺起,即大力推動清丈田畝的工作。尤其是到後來,他愈來愈認識到這是所有經濟工作的基礎,所以他對各地的官員都強調說:「清丈事,實百年曠舉,宜及僕在位,務為一了百當。」(《張太岳集‧書牘十二‧答山東巡撫何來山》)意思是張居正充分認識到清丈田畝的艱難,所以要用強權保障這項工作施行,他現在大權在握,務必要趁這個有利的政治時機把這項工作完成,而他死後,繼任者會面臨什麼樣的政治情況,那就難說了。

這也說明了張居正對自己死後政治局勢的擔憂,所以不論再難,他也要完成這項經濟改革的基礎工作。
到了萬曆八年,清丈工作終於取得了全面的成就,全國範圍內從大地主階級手中清算出多餘的土地多達三百萬頃。 三百萬頃是個什麼概念呢?它大概相當於半個荷蘭,而它產出的糧食在當時幾乎可以養活整個歐洲。
推行
在清丈田畝的同時,張居正仔細研究了一條鞭法。到了萬曆三年,機會來了。經濟改革上反對派的領袖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禮退休離職。這一下領導層內最大的阻力去除了。張居正著手在清丈田畝的同時,在某些地區再次試點一條鞭法。

我們前面說過,萬曆朝之前,在地方上試行一條鞭法最為有名的是海瑞和龐尚鵬。那麼,用誰來開展試點工作呢?張居正權衡再三,決定不用海瑞,用龐尚鵬。

為什麼呢?其實原因我們在張居正的用人之道裡說過,就是張居正要用循吏,不用所謂的清官,用穩重的人,不用太極端的人。相較於龐尚鵬,海瑞為人太極端了些,張居正不願把如此重大的經濟工作的試點交給海瑞來做,回頭看,是有道理的。

於是萬曆三年,張居正重用已經被停職的龐尚鵬,選擇福建做為首批試點地區,再次試行一條鞭法。
至於為什麼選擇福建做為試點地區,張居正也是有道理的。因為自倭寇橫行以來,福建、浙江一帶就是「重災區」。經過倭亂之後,這些地方的治理情況尤其不如人意,而地主的土地兼併也尤其嚴重。反過來,問題暴露得愈越突出,也愈好下手做針對性的治理,所謂「以猛藥治惡疾」,道理即在於此。
 
龐尚鵬上任之後,果然不負張居正的厚望,在福建地區把一條鞭法推行得非常成功。當年福建地區的財政狀況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轉,老百姓不再流離失所,也能夠安定下來休養生息。

雖然福建地區的試點很成功,但張居正還是不敢大意,他只是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在福建試點成功之後,張居正又安排官員在浙江與江西兩地推行一條鞭法。由於這兩個地方與福建毗鄰,這樣這兩個地區也試點成功之後,就和福建形成了一個經濟特區。

在閩浙贛經濟特區的一條鞭法獲得明顯成功之後,張居正還是不敢大意。因為葛守禮等人當初一意反對一條鞭法,認為不能將此做為全國性的賦稅政策,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認為它適合於南方的農業生產情況,但並不適合於北方。所以在閩浙贛的成功並不能代表它就能成為一項國策。

張居正只得小心地由南向北逐片劃出試點的經濟特區。
繼閩浙贛之後,又把兩湖地區劃入試點範圍,因為這是張居正的老家,所以試點的阻力也小得多。
然後又向北,把山東地區劃入試點範圍。這是不折不扣的北方地區了,果然,一開始就遭到巨大的阻力,頭一年的經濟情況也很糟糕。
 
張居正沒有貿然下結論,而是在調查之後,發現癥結是在山東的官員身上,他們完全站在當地勢家大族的立場上對一條鞭法進行自覺抵制,這樣執行起來自然不如人意。

張居正當機立斷,運用考成法的強權手段狠狠打擊當地反對派官員的囂張氣焰,然後與山東地方長官反覆溝通,強調經濟改革的重要性與意義所在。他在給山東巡撫李世達信中甚至說:「條編之法,近旨已盡事理,……僕今不難破家沉族,以殉公家之務,而一時士大夫乃不為之分謗任怨,以圖共濟,亦將奈之何哉!計獨有力竭而死已矣。以公知已,敢布區區。」(《張居正集‧卷二‧書牘九‧答總憲李漸庵言釋遞條編任怨》)

這是向李世達展現決心,意思是我張居正為了施行一條鞭法,有不惜「破家沉族」、「力竭而死」的決心和勇氣,你們地方官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這說明在當時,張居正已經確定一條鞭法是解決經濟問題的根本之道,所以他才把它看作是一種生死抉擇。 張居正的決心起了很好的示範作用,李世達橫下心在山東再次施行一條鞭法,終於大獲成功。這證明一條鞭法不僅適用於南方,也一樣適用於北方。

在漫長的經特區的試點過程中,張居正也一天天老去,等這些經濟特區完全試點成功了,這時候已經到了萬曆八年,離張居正去世只有兩年時間了。

張居正在沉穩地試行多年之後,終於在萬曆九年,即他臨去世前一年,決定將一條鞭法於全國推行。 至此,一條鞭法終於成了明王朝經濟政策的根本,明代最具有經濟學意義的賦稅改革徹底推行開來。
 
經濟學意義
我們為什麼稱它是明代最具有經濟學意義的賦稅改革呢?這要說到一條鞭法的好處。
依我個人理解,一條鞭法最大的好處主要在三方面:
第一、因為一條鞭法與清丈田畝緊密結合在一起,
自然使得大地主階級侵吞的大量土地公之於眾,這部分土地從偷稅田畝變成納稅田畝,尤其是重點的納稅田畝,有效地扼制了土地兼併的情況。

第二、一條鞭法不僅把各種賦稅合編成一個,也把徭役合編進來,也就是可以以賦稅代替徭役。你不願出徭役,可以出錢贖你那份該出的徭役。這下,農民所有的負擔一下合成了一個。 所以福建、江西等地,在一條鞭法試點過後,有史料記載說:「父老於是無親役之苦,無鬻產之虞,無愁嘆之聲,無賄賂侵漁之患。」(《江西通志‧卷二十三》)意思是,老百姓,尤其是農民的負擔真的減輕了。

第三、個人認為這一個最關鍵,因為所有的賦稅和徭役合成一項,那麼繳稅就不適合用實物交稅。不用實物繳用什麼繳呢?

用銀兩繳!

這一下可不得了,張居正可能沒意識到,做為硬通貨的白銀,其貨幣功能一下得到徹底的釋放,所謂的資本主義的經濟萌芽,在此一契機下,獲得意外的良好生長環境。

要知道,此前中國的賦稅基本上都是實物賦稅。《明史》裡記載戶部每年賦稅收入「大略以米麥為主,而絲絹與鈔次之」。其實,歷朝歷代都是這樣,所以杜甫寫詩回憶開元盛世說:「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說明不論是公家的財產還是私人的財產,全都是以稻米、粟米做為衡量標準。

因為賦稅政策是國家經濟的根本政策,以實物為標的的賦稅政策鼓勵的自然是實物而非貨幣。雖然中國的貨幣古已有之,但貨幣在百姓生活和國家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並不像武俠小說裡所暢想的那樣的:什麼江湖俠客一揮千金,身上的銀票一大疊……那是小說家言,並不符合真實的歷史情況。

真實的歷史情況是,隨著張居正一條鞭法的施行,白銀成為賦稅的標的物,才徹底成為政府財產和私人財產的象徵,也最終成為全社會經濟生活的核心。這樣的貨幣功能反過來協調了全社會的經濟生活,尤其是促進商業活動的繁榮,並最終促使晚明資本主義萌芽狀態的全面呈現。

當然,我這一理解可能比較片面,甚至不無誇大之嫌,但實施一條鞭法所產生的貨幣化影響肯定是存在的。
不過,可惜的是,張居正去世得太早,在他死後,一條鞭法的施行遭遇巨大的阻礙,不久就人亡政息了。但不幸中的萬幸是,以銀兩繳稅的方法卻保持了下來,這對由明到清的經濟生活還是產生了非常重大的影響。

事實上,整個萬曆新政最令人遺憾之處,我覺得就在一條鞭法上。
從萬曆新政的全局來看,我個人覺得張居正的整體思路,是以推行以清丈田畝和推行一條鞭法的經濟改革為中心,另外,再以穩定北部邊防和實施考成法為兩個基本點。

應該說,在兩個基本點上,張居正以雷霆手段輔以縝密的布局,當時即取得明顯的成功。但在一條鞭法這個中心上,卻有剛進入全面推行階段就遭遇「人亡政息」的巨大遺憾。

我常想,張居正花費了將近九年的時間準備,卻只有一年的時間推行。要是老天爺再給他二十年,哪怕就十年,讓考成法配合一條鞭法全面、深入地實行開來,大明王朝又會是什麼樣的呢?

可惜,歷史不能假如,真正的強者也不相信歷史的假如。張居正不也說了嗎?該做的事,要趁自己活著,「務為一了百當」。(《張太岳集‧書牘十二‧答山東巡撫何來山》)憑著這股實踐精神,他居然修築長城,而且一修還修了兩條。
 
延伸閱讀:「國器」張江陵
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岳中國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生平
張居正生於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自幼聰穎。十二歲投考生員荊州知府李士翱很賞識他。十六歲中舉人,又頗受湖廣巡撫顧璘賞識,說他是「國器」,並賜予犀帶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由庶吉士翰林院編修
 
世宗後期,居正陞任右中允,與時任國子監祭酒高拱關係良好。而居正亦是當時少數能與兩大重臣嚴嵩徐階都能保持良好來往的官員之一。張居正與朝廷中宦官和權臣都有密切關係,這對他後來的仕途與施政都有著很大的影響,但也埋下「禍發身後」的悲劇。
 
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居正任吏部侍郎東閣大學士。上《陳六事疏》,聲明自己關於改革時政的意見。經歷了激烈的內閣鬥爭後,最終與高拱並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和高拱一起巧妙利用俺答汗孫子來降一事,與韃靼和解互市,結束了雙方多年的戰事,是為俺答封貢。在南方,准許廣州舉辦一年兩次「交易會」。
 
神宗萬曆初年,居正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代為首輔。當時神宗年幼,張居正得到當時攝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完全信任,一切軍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決,前後當國十年,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
 
萬曆元年六月(1573),居正實行考成法,加強對官員的考評,他要求全國各個衙門分置賬簿,記載一切發文、收文、章程、計劃,是為底冊。底冊一式三份,一份本衙門留存,一份送各科備註,實行一件註銷一件,逾期為辦理的,該科上奏候旨,一份送內閣考察,作為官員升降任免的依據 此前,內閣無法控制的言官(監察系統),也歸到了內閣的管理。如此一來,月有稽,歲有考,大大提高了各衙門的辦事效率;中央到地方的政令暢通;裁減了大量的庸官冗員;有力地整理了全國的稅收,數年的積欠得以收繳,國庫收入增加。最重要的是內閣通過此舉牢牢把握行政、監察大權,其中樞地位日益顯著。 萬曆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遍查兩京衙門,「有冗濫者裁之」。萬曆九年(1581年)正月裁兩京戶部侍郎以下156個職位,同年裁撤鄖陽巡撫順天巡撫湖廣總兵等地方大員職位。文武官員從12萬餘人降到9.8萬人以下。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北部邊防,整飭邊鎮防務。
 
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父親去世。按官制應守孝三年,張居正在明神宗的支持下提出奪情,一時間遭到多方面的劇烈攻擊。張居正對領頭官員進行杖刑,強力壓制反對意見。最終事態平息,但張也處於與大多數官員為敵的境地。
 
萬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隱瞞的莊田,三年後在全國內推行了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把條項稅役合并,按畝征銀,雖然沒有徹底貫徹,但納稅土地從四百多萬頃回升到七百萬頃以上,使政府的財政情況有所改善。
 
萬曆七年(1579年)明神宗因夜與宦官張鯨遊玩時行為不檢,遭到李太后訓斥,張居正為萬曆皇帝寫了罪己詔,由此埋下日後的禍根。一次明神宗在讀《論語》時,誤將「色勃如也」之「勃」字讀作「背」音,張居正厲聲糾正:「當作勃字!」聲音太大,嚇得明神宗驚惶失措,在朝的大臣無不大驚。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說:「(張居正輔政)宮府一體,百辟從風,相權之重,本朝罕儷,部臣拱手受成,比於威君嚴父,又有加焉。」晚年張居正的權勢之大,連皇帝都有所忌憚,其父病逝,他奉旨歸葬,坐著32人抬的豪華大轎,內附有清洗排洩等設備,吃飯時菜餚過百品,「居正猶以為無下箸處。」。通縣知縣張倫拍足張老太太馬屁,老太太對張居正說:「一路煩熱,到了通州一憩,才有如遊清涼國 。」張居正提拔張倫為戶部員外郎。對於晚年的生活有人指責其驕奢、專權,兩個兒子分別中狀元榜眼,為世人非議。
 
萬曆十年(1582年)卒,贈上柱國,諡文忠。死因正史認為是死於痔瘡。也有現代醫學認為死時癥狀類似與直腸癌。其他關於諸如縱慾過度的傳言,沒有其他佐證,只見於野史。
 
身後
張居正死後不久,是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
明神宗覽奏之後大喜說:「吾待此疏久矣!」查抄馮保家產,並將馮保發配南京孝陵種菜。梁夢龍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這時候,宦官張誠江西道御史李植雲南道御史羊可立山東道監察御史江東之等紛起攻訐張居正與馮保「交結恣橫」、「寶藏逾天府」,陝西道御史楊四知因上疏劾張居正「貪濫僭奢,招權樹黨」,神宗詔令「姑貸不究,以全終始。」萬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南京刑科給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彈劾張居正「各子濫登科第,乞行罷斥」。這時張四維上疏代辯,說「居正諸子所習舉業,委俱可進。惟其兩科連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為士論所嫉,謗議失實」。神宗批文:「都教革了職為民」。羊可立彈劾張構陷遼王朱憲,同時遼妃上書為遼王辯冤,並說遼府家產無數,全入張家。
 
於是萬曆皇帝下令籍其家,一些老弱婦孺因為來不及退出被封閉於張府,餓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嬰兒。
抄家時逼死張居正子張敬修張懋修長子張敬修不堪嚴刑逼供之重負,在寫下一份「丘侍郎、任巡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已完結矣,願他輔佐聖明天子於億萬年也!」血書之後自縊身亡;三子張懋修投井自殺未遂,又絕食未果。
 
潘季馴看不下去,上疏皇帝說,「治居正獄太急」,「至於奄奄待斃之老母,煢煢無倚之諸孤,行道之人皆為憐憫。」皇帝看了不高興。後被御史李植劾以黨庇張居正,落職為民。
 
在「奪情」事件中得罪張居正而受到排擠的于慎行曾給辦案的邱橓寫信:「當其柄政,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也。」
 
薊州總兵戚繼光調任廣東任總兵,不久貧困而死。內閣大學士許國連上三疏求去,說:「昔日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黨同伐異,罔上行私。」
 
皇帝迫於物議,恩准給張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頃養張老太太趙氏,餘子皆充軍。一年後趙氏在悲傷中死去。李植以及江東之、羊可立三人,以「盡忠言事,揭發大奸有功」,分別晉陞為太僕寺少卿光祿寺少卿和尚寶司少卿。
 
張居正至天啟時方恢複名譽。崇禎時「撫髀思江陵,而後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時相一也」,為張居正徹底平反。識者感慨其「功在社稷,過在身家」。《明史》評價他功在江陵,張居正故宅有題詩云:「恩怨盡時方論定,封疆危日見才難。」
 
張居正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等,後世則把他所有的著作編入《張文忠公全集》。
 
經濟思想
張居正提出了「厚農而資商」,「厚商而利農」的經濟觀點。他與工部派來的榷稅使周漢浦探討「始所建榷及後稍異」的原因,進一步闡明道理,暢言:「古之為國者,使商通有無,農力本穡,商不得通有無以利農,則農病;農不得力本穡以資商,則商病。故商農之勢,常若權衡。然至於病,通無以濟也。」
 
評價
明神宗實錄》說張居正:「性沉深機警,多智數。……及贊政,毅然有獨任之志。受顧命於主少國疑之際,遂居首輔,手攬大政,勸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聽納。十年內海寓(內)肅清,四夷讋服,太倉粟可支數年,冏寺積金至四百餘萬,成君德,抑近倖,嚴考成,綜(覈)名實,清郵傳,核地畝,詢經濟之才也。……惜其偏衷多忌,小器易盈,鉗制言官,倚信佞,方其怙寵奪情時,本根已斷矣。威權震主,禍萌驂乘。何怪乎身死未幾,而戮辱隨之。」其中「威權震主,禍萌驂乘」可以道出為何張在身後即招致滅族之禍。張居正本人經常對下屬說:「我非相,乃攝也。」
 
明史》盛讚張居正為政期間「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論定,人益追思」。
 
海瑞評價張「工於謀國,拙於謀身」。
林潞江陵救時之相論》讚許:「江陵官翰苑日,即已志在公輔,戶口阨塞,山川形勢,人民強弱,一一條列,一旦柄國,輔十齡天子,措意邊防,綢繆牖戶。故能奠安中夏,垂及十年,至江陵歿,蓋猶享其餘威,以固吾圉者,又十年也。」
 
李卓吾因好友何心隱死於非命,對張一向有偏見,在張居正死後也感慨的說出一些良心話:「江陵(指張居正)宰相之傑也,故有身死之辱。」
 
王世貞「心服江陵之功」,但在《嘉靖以來首輔傳》批評他:「器滿而驕,群小激之,虎負不可下,魚爛不復顧」,「沒身之後,名穢家滅」。
 
陳治紀引羅中丞語:「居正受遺輔政,肩勞任怨,日久論定,人益追思。」
鄒元標說:「江陵功在社稷,過在身家,國爾之議,死而後已。謂之社稷臣,奚愧焉!」
萬斯同說張居正「雖曰瑕不掩瑜,而瑕實甚矣」,「挾宮闈之勢,以驕蹇無禮於其主」。
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肯定張居正,但仍稱他「自信過度,不能謙虛謹慎,不肯對事實做必要的讓步」。
 
黎東方稱張居正為明朝唯一的大政治家,也是漢朝以來少有的,諸葛亮王安石勉強可以和他相比。
龔鵬程認為張「剛騺忮、玩弄權術、排擠異己是張居正的致命傷。這是他性格上的弱點,故人人都承認他的政績,卻人人不喜歡他」。
 
梁啟超1908年寫作《中國六大政治家》,將張居正與管仲商鞅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同列。
 
家庭
依照荊州張居正故居族譜記載,張居正共有六子一女。
長子:張敬修,妻高氏,有子張重輝及三女,有孫張同敞
次子:張嗣修,妻賀氏,有子張重光
三子:張懋修,妻高氏,有子張重登張重元及二女。
四子:張簡修,妻簡氏,有子張重潤張重允
五子:張允修,妻李氏,子女不詳,有孫張同奎
六子:張靜修,族譜中未記載其婚配子女。
女:名字婚配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