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3 14:58:28磅礴
基隆城隍廟之石獅篇
有坐過火車或客運往返基隆的朋友應該都會有印象,在火車站附近及客運終點站的忠一路上,有一座廟宇就正對著基隆港口,額曰︰城隍廟。
麒麟堵(已不存)
城隍廟創建於清光緒13年(1887),依現存文物初步來看,大致經大正年間、民國40~50年代等階段修築,其中前殿的石作,亦當民國50年代之作品,以時間點來說,其雕藝已算不俗,可為戰後臺灣傳統石作的代表。
三王(已不存)
「廿四孝」中的「鹿乳奉親」(已不存)
「廿四孝」中的「孝感動天」,亦作"堯聘舜"(已不存)
不過就在2012年為了補拍《石獅圖錄》之需要(其實之前都拍過N遍了,但就是覺得光線不佳,還可以重拍得更好),徒步慢行基隆市,去中正公園再繞回廟口夜市,原本只打算路過城隍廟,向它打聲招呼而已,沒想到一看到城隍廟,晴天霹靂地發覺,前殿的舊石作除了門前的石獅外,竟已被汰換一空。
同期的都陣亡了,只留門前孤零零的石獅對看
話說筆者雖以石獅為專題來紀錄,不過在田調時,對於石柱、石鼓、御路、壁堵等大小石作(龍柱及石鼓亦有測量紀錄),甚至木作、彩繪、交趾陶等各式建築裝飾工藝,只要時間允許,皆一倂觀察紀錄。因個人認為,石獅不過是涵括於建築藝術中的一部分,未免以管窺天失之偏頗,必須將觀察範圍擴及全體,方可理出一清晰的脈絡,並兼收觸類旁通之效。此外傳統藝術的純摯美好,亦是吸引我醉心於此很大的一點。
當天震驚心痛之餘,沉重地拍完原先規劃的行程,回到家後,趕忙開啟電腦看著先前拍攝的照片,一大堆「早知道……」的懊悔湧上心頭。
這樣的汰換,完全沒有道理。若說失修漏水,那是屋架的問題,與石作毫無關係。我能想到的理由,就只有所謂「美觀.堂皇」的考量。(雖說石雕因質硬笨重,在傳統建築文物當中,每逢修建之際,已算是命運較好、較不易被替換的部份。)
然而這些新替換上的,為大陸製作、以電動機械雕刻的青斗石雕,在基隆父老及廟方眼中,真的比石匠在廟旁工寮一攢一搥,做出來的活兒,以及50多年前信眾微薄但真誠的奉獻(這些信眾如果還在世,應該都已是阿公阿媽了),還有街坊們好奇城隍廟工程的進度,時時觀看匠師如何將一塊尋常的石塊,變成一齣齣形像鮮明的藝術品,而發生匠師直接面對受眾的對話與交流等,還來得優美.富有人味與價值嗎?
難道只有百年以上古剎
亦或保存完整.未經改建的廟宇
才有保存維護的必要嗎?
神尊威儀 雕樑畫棟 乃至碑碣基座
傳統建築不就是由這一磚一瓦的局部/零件所構築出來的?
然臺灣目前文化資產的保存上
卻一直犯著建築/文物-關照不全的蠻橫與粗心
再者
文化資產保存觀念推廣與作為,
光靠上對下的監督,
或者一些文史愛好者的嘶喊,
很難能真正落實。
如果我們自己不先肯定自己的話。
LADY FRIST:母獅
母獅側面,足爪及火燄紋的刻寫,與三峽祖師廟門前獅相類
少獅
公獅
城隍廟門前石獅,
成於民國45年(1956),
材質黑心石,
尺寸♂79×53×87/35
♀89×48×90/35
刻款: 信士;丙申年季冬蔡堂、陳其財、吳庚申、吳庚寅敬獻
麒麟堵(已不存)
城隍廟創建於清光緒13年(1887),依現存文物初步來看,大致經大正年間、民國40~50年代等階段修築,其中前殿的石作,亦當民國50年代之作品,以時間點來說,其雕藝已算不俗,可為戰後臺灣傳統石作的代表。
三王(已不存)
「廿四孝」中的「鹿乳奉親」(已不存)
「廿四孝」中的「孝感動天」,亦作"堯聘舜"(已不存)
不過就在2012年為了補拍《石獅圖錄》之需要(其實之前都拍過N遍了,但就是覺得光線不佳,還可以重拍得更好),徒步慢行基隆市,去中正公園再繞回廟口夜市,原本只打算路過城隍廟,向它打聲招呼而已,沒想到一看到城隍廟,晴天霹靂地發覺,前殿的舊石作除了門前的石獅外,竟已被汰換一空。
同期的都陣亡了,只留門前孤零零的石獅對看
話說筆者雖以石獅為專題來紀錄,不過在田調時,對於石柱、石鼓、御路、壁堵等大小石作(龍柱及石鼓亦有測量紀錄),甚至木作、彩繪、交趾陶等各式建築裝飾工藝,只要時間允許,皆一倂觀察紀錄。因個人認為,石獅不過是涵括於建築藝術中的一部分,未免以管窺天失之偏頗,必須將觀察範圍擴及全體,方可理出一清晰的脈絡,並兼收觸類旁通之效。此外傳統藝術的純摯美好,亦是吸引我醉心於此很大的一點。
當天震驚心痛之餘,沉重地拍完原先規劃的行程,回到家後,趕忙開啟電腦看著先前拍攝的照片,一大堆「早知道……」的懊悔湧上心頭。
這樣的汰換,完全沒有道理。若說失修漏水,那是屋架的問題,與石作毫無關係。我能想到的理由,就只有所謂「美觀.堂皇」的考量。(雖說石雕因質硬笨重,在傳統建築文物當中,每逢修建之際,已算是命運較好、較不易被替換的部份。)
然而這些新替換上的,為大陸製作、以電動機械雕刻的青斗石雕,在基隆父老及廟方眼中,真的比石匠在廟旁工寮一攢一搥,做出來的活兒,以及50多年前信眾微薄但真誠的奉獻(這些信眾如果還在世,應該都已是阿公阿媽了),還有街坊們好奇城隍廟工程的進度,時時觀看匠師如何將一塊尋常的石塊,變成一齣齣形像鮮明的藝術品,而發生匠師直接面對受眾的對話與交流等,還來得優美.富有人味與價值嗎?
難道只有百年以上古剎
亦或保存完整.未經改建的廟宇
才有保存維護的必要嗎?
神尊威儀 雕樑畫棟 乃至碑碣基座
傳統建築不就是由這一磚一瓦的局部/零件所構築出來的?
然臺灣目前文化資產的保存上
卻一直犯著建築/文物-關照不全的蠻橫與粗心
再者
文化資產保存觀念推廣與作為,
光靠上對下的監督,
或者一些文史愛好者的嘶喊,
很難能真正落實。
如果我們自己不先肯定自己的話。
LADY FRIST:母獅
母獅側面,足爪及火燄紋的刻寫,與三峽祖師廟門前獅相類
少獅
公獅
城隍廟門前石獅,
成於民國45年(1956),
材質黑心石,
尺寸♂79×53×87/35
♀89×48×90/35
刻款: 信士;丙申年季冬蔡堂、陳其財、吳庚申、吳庚寅敬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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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難過!廟方一定會說是神明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