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00:00:00jo

申命記-隱祕的事

申命記29:29

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隱祕的事〞是指人不知道或尚未啟示的事

 

1.      人的思維有限、不能明白神的作為

傳道書

3: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2.      道理是慢慢顯明的

腓立比書

3:15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3:16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着甚麼地步行。

 

3.      無須知道的事

申命記

18: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8: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而〝明顯的事〞就是神已經顯明的律法、所昭示的旨意、啟示

要以色列人以遵行神的道來明認神

神就照祂的應許來明認百姓為祂的子民、賜下能力

使百姓能謹守祂的一切誡命、歸神成為聖潔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