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愚蠢的我是真的嗎?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我」是一連串業力、因果循環的現象呈現;自己所造的業,再由自己接受那個果報。造業的時候是我,受果報的時候也是我,生命過程就是不斷地在造業受果,造因受果,業的因和業的果都是我。
人活在世界上不能不吃飯、不能不穿衣服、不能不喝水,人與人之間一定會產生一些互動關係,不管是付出或接受,人與人的互動,就會造業。即使不與人互 動,個人本身也會造業,譬如你自己情緒非常不好的時候,可能會捶胸頓足,自己懲罰自己、折磨自己;或者高興的時候,自己讚歎自己,讓自己快樂,這些也都是 在造業。
造業一定有結果,從造業到受報的過程之中,會有不斷地新的業,不斷有新的果報要受,這樣的過程,就形成了我們所認知的「我」──有受苦的我,受樂的 我;有努力的我,也有怠惰的我;有時是自私的我,有時是慷慨的我……,這些看起來不一樣的我,其實全部都是自己造業的因,也是自己受果報的果。
好與壞是造的因,苦和樂是結的果,人不斷地在好壞的造業、苦樂的受報過程之中,於是很多人以為那個就是「我」,似乎有一個「我」的存在,這個「我」的 存在是非常強烈、非常明顯的,幾乎沒有人不認為這個就是「我」,也沒有辦法把這個「我」擺脫。但是我們不妨仔細思考一下:這個「我」是真的嗎?
其實,一般人認為是我的那個「我」,就是一連串的因和果,但這因與果是永恆不變的嗎?當然不是。因此,如果說自我的存在感,是由於一連串業力、因果的組成,當所有因和果都結束時,這個造業、受報的「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舉例來說,譬如有人犯法坐牢,刑期一滿,他犯罪的因就抵消了,出獄之後,他又恢復成一般常人,不再是罪人或犯人。可是如果他再度犯罪,成為累犯,就又要被關進監牢去,但那已是另外一個因果過程,經過這個過程,刑滿出獄了,就算是結束這一段的因與果了。
所以,罪犯不是永遠是罪犯,我們所以為那個造業、受報的「我」,也不是一直都不變的,因與果也不是一直不變的。只不過,人往往處在受果報的階段時,又在造新的因了。
一般人都不願意受苦,只想要享樂;不願意多付出,卻希望得到更多。這樣自私自利的我,所得到的果報,可能短時間內很快樂,但是卻要承受長時間的苦。這 好比標會,一開始就把會標下來,雖然一時間可以拿到很多錢,但這之後每一個月都要付錢出去;等於是拿長時間的苦,來換取短時間的快樂。
這樣的我,實際上是苦樂相繼、苦多樂少、苦中作樂、以苦為樂的。這個「我」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那應該是一個「愚蠢的我」。
本文來源:轉載自七葉佛教書舍 聖嚴法師著作《找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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