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17:51:09a-shun

莫棄養寵物

許多人不想養狗了,就丟到街上,或送到動物收容所。可是,政府收容所經費有限,空間也有限,小動物的下場就是安樂死。台中收容所就發生狗沒有食物,狗吃狗的慘劇,令人不忍。佛家不忍殺生,該怎麼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呢?

過去養狗是為了防盜,養貓是為了防鼠。家裡養一隻狗就夠了,多了會送人,所以不會有滿街流浪狗的問題。但現在社會不同了,並不見得每個家庭都需要靠狗 和貓來防盜及治鼠患。養小動物,多數是把狗或貓當成寵物。有些人是因為生活無聊,有些人是因為孩子要求,於是家裡就多了狗貓同住。

但是飼養寵物,養的人必須考慮動物的幸福。人和狗貓是相依為命的,要有責任感;不是孩子大了、上學了,就把動物丟掉。我見過這種人。也有人是寵物養久了,覺得沒有趣味了,或是外出旅行,寄養寵物要錢,乾脆丟掉。寵物也會老,年紀大了,動作笨拙,看起來不可愛了,生病看醫生也花錢,就丟出去。

棄養寵物有種種原因,都是養的人當初沒考慮到的。我早晨散步時,常遇到一對夫婦帶狗散步,那狗老了,走起路來搖搖擺擺的。我對他們說:「你們真好,帶老狗散步。」這對夫婦說:「狗是孩子小時候養的;現在狗老了,孩子也離家了,但還是要把老狗當家人。牠陪孩子長大,就像褓母,現在我們要為牠養老。老狗也曾經可愛過啊!」

像這樣的家庭,是非常負責的。如果要養寵物,要有這樣的準備,要養牠一輩子,否則為了各種原因丟棄牠,對動物是不人道,對社會則是沒有道德。

像日本人中村夫婦到埔里久住,卻受不了街上的狗屎,就是因為飼主不隨手收拾狗的糞便,或是隨意丟棄狗,狗屎自然就多了。

對佛教徒來講,眾生生命是平等的,更何況是跟我們朝夕相處的狗貓。遺棄寵物,就是傷害生命,等於遺棄、傷害人。喜歡時,當孩子寵;不喜歡了,就一腳踢到外面,是非常殘忍的!

不尊重生命的人,對曾經一起生活的動物不仁慈,可能對自己的親人也不仁慈。尊重家裡的動物,就是尊重生命,這是大家都必須學習的功課。

本文摘錄自 聖嚴法師 著作「方外看紅塵」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