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1 15:30:45仔仔

咱們結婚,不同居好嗎!?

好久沒寫私密日記了,應朋友之邀就勉強自己,用那笨拙的文筆,再一次寫寫看!!!

最近為了賺錢幾乎沒時間去談戀愛,總覺得現在的小孩真是人小鬼大,個個都把自己打扮成金髮尤物,不然就是裝可愛,可愛到太夢幻了,可惜的事,我反而不太喜歡這樣的女生~

有天朋友問我喜歡甚麼樣的女孩!?我開出三種條件知性,時尚,獨立~

外貌對我來說,並不是太重要,當一個人有屬於自己的風格,那我會覺得那是一種魅力,而是一種別人無法拷貝的魅力,這就是我指的知性~

時尚我指得不是追求流行,而是創造流行的人,就像我的主題一樣"咱們結婚,不同居好嗎!?"明知婚姻是愛情的墓碑,倒不如保存婚姻信約及愛情的浪漫~

這是一種粉前衛性的觀念,但又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觀念呢!?粉多事,我們可以打破常軌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往往缺少那份勇氣,或者被人套上異樣的眼光~

結婚後,我依舊跟我爸媽住在一起,妳跟妳爸媽住在一起,咱們偶爾上上汽車賓館,你不需牽糾我,妳也不需牽糾我,當有一天咱們生活的差異越小時,我想妳會多愛我一份,而不是多討厭我一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