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0 12:55:01子貞/莊子

單車悲歌

在某個星期天早上,我騎著單車出外,被一名警察截停,然後以例行公事的語調告知我,在這條路徑上,踏單車是違法的。我聽後大為不滿,就跟他爭辯說:我住在這條村子裡二十多年,一直以來,也是以單車代步,來往上水與粉嶺之間。如今就是因為在這路旁蓋了幾棟豪宅,住進一些肚滿腸肥的居民,因為他們需要跑步減磅,所以我們騎單車代步,就變成了違法?
我一番激憤說罷,本來木無表情的警察,似乎領悟了一些甚麼,然後開始用人的語調說話:這也是沒有辦法,有人投訴,上頭壓下來,我也是奉命行事,我知道這條路是村子裡的唯一通道,我也有朋友住在這裡,不過法律是這樣寫,我們身為執法人員,也唯有依法辦事,既然這條路被劃為行人道,你要回家,避免犯法,還是推車吧。不過,根據法例,你可以將單車開出馬路,但為安全計,我不鼓勵你這樣做。
幸虧這位警察一念之仁,沒將我趕上絕路。然而,就是在這惡法之下,曾經讓多位在天水圍以單車代步或工作的婦女,命喪馬路之上。其實當初坐在冷氣辦公室的城市規劃者,都是以氣車代步的精英份子,根本就從沒有想到低下層需要一條單車徑。如今整個天水圍規劃已成,沒法加設單車徑,而貧窮的居民為生計,也被逼挺而走險,相信類似的悲劇還是會不斷上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