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18:57:37蒼子
十四天的病假
又是那天門診,一位女患者趁著病人進出的些微空檔進來我門診,雖然沒掛號,但顯然有事相求。而我也不是什麼人滿為患的名醫,自然客氣的請她發言。結果他希望我把幾天前開立的診斷書加上宜休養十四天之類的話語。而我拒絕了。
這是一位因為發燒到急診就醫的女病患,當初快篩結果出來是A型流感。但她並沒有在當下申請診斷書。而是在之後才到我門診請求開立。而我當時已經告知我只能依據診斷寫她得到流感。然後她放了十四天,結果最後主管不給假。
「是主管快點叫我回去休息的。而且當初的急診醫師說流感可能會發燒很多天。」她不放棄的繼續說。
「我知道,但她藥我看頂多也只開給你五天。」我不疾不徐的回答。
「沒錯…。但我後來又發燒了啊。」她繼續努力。
「有回醫院看嗎?」
「…………………」
我嘆了一口氣,語重心長的跟她說我知道流感或許得休養好幾天,但你這是十四天。重點是當初你主管請你回家休養時你的病假有沒有被批准了呢?現在重點就是你主管認為你趁著個機會爽過頭,不想給假,而妳實際上也提不出妳當初一直在發燒的證據啊。
「……………………..。原想說病假還有半薪的。」那女病患說。
「很抱歉,我知道你的主管不太好,但我也沒辦法幫你。除非你住院,那我就可以寫你是幾號到幾號住院。你下次要小心,主管願意給你幾天假要先確定,如果還沒康復也要讓他真的知道你的狀況。」我說完最後這一段話。
之後她失望的走了。
之前也有曾到急診看一次蕁麻疹的女病人,一個月後來門診請我開診斷書說宜休養一個月的。我看看紀錄那次急診也才打支抗過敏針和幾顆藥而已。爾後我只是說了句我不太相信她會因此無法工作一個月,陪伴在側的男朋友馬上暴跳如雷的說要投訴我。而我還要把繡在白袍上的名字指給他看清楚….
有時還挺無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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