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4 00:05:09。相信。希望。

改變…

改變…

這幾天,有些事悄悄的改變了我,短短一個禮拜,我的情緒由悲傷、痛苦到逐漸釋懷,我的人生彷彿經歷了一個世紀之久。朋友常說我的人生真是很矛盾,想的是那樣可是做的卻又不一樣,我想,人應該都是如此吧!會有矛盾是因為我們對每件事都曾用心的想過,想將每件事都做到最好甚至不傷到任何人,這個矛盾的想法困擾著所有的人,因為這世上沒有所謂的完美,你認為的完美很可能還是間接的傷害到某些人,即使你已將傷害減到最低…

「不論你碰上什麼困難,或者遭遇到什麼麻煩,如果你願意接受,那麼痛苦就會消失。痛苦之所以存在,是來自你的抗拒,唯有透過你的抗拒,痛苦才會產生;因為你抗拒那些你不喜歡的、你不要的,所以產生了痛苦。」這段文字是從書上看來的,看到這些句子,彷彿為我近來的痛苦做了一句最好的註解,原來我的痛苦是因為我的抗拒。或許因為我太感情用事,對很多事情只要我不認同,便下意識的抗拒,包括我的感情。愛不是改變對方,而是要成全對方;愛不在抹掉或改造對方的風格,而是成全雙方的真實自我;愛是接受,如果真的愛他,就該接受他最原來的樣子。這次的感情,雖然又失敗了,但是這回彼此都面對面的談過,我很感謝他對我的坦白,他對誰都好,不願傷害任何一個朋友,和他對談的過程中我看得出來,其實拒絕我的他,心該是最痛的吧!

這個禮拜我哭過、痛過,從不能理解、接受到大方面對他,甚至願意再用好朋友的態度關心他,是因為我不再抗拒,我接受最真的他,對他的喜歡還是在,但是我想我可以將喜歡的心情轉換成朋友的關心,就像他一直用好友的心情在關心我一樣。「誰說當不成情人便不能做朋友的?」曾經我問過喜歡我的男孩,如果我們當不成情人還可以當朋友嗎?他拒絕了我的要求,他告訴我通常男孩子們都做不到,那是為什麼?難不成男生比女生還要脆弱?
愛,沒有對錯,我一直都相信自己所愛上的人,不管什麼樣的人都需要被愛;愛,是一種感覺,我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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