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3 20:49:32DINOSAUR
這......
依勞基法第廿六條規定
工資須全額發給勞工
不可預扣作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
若資方認為勞工有損害情形
也不能由雇主單方面就認定
而應由勞工局了解情形
業者有預扣工資嫌疑
勞工局將主動進行勞動檢查
一旦查證屬實將以違反刑法
將業者移送偵辦
那我們公司這個算預扣薪資嗎??
代扣福利金$215
代撥退修金$443
---------------
共$658
工資須全額發給勞工
不可預扣作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
若資方認為勞工有損害情形
也不能由雇主單方面就認定
而應由勞工局了解情形
業者有預扣工資嫌疑
勞工局將主動進行勞動檢查
一旦查證屬實將以違反刑法
將業者移送偵辦
那我們公司這個算預扣薪資嗎??
代扣福利金$215
代撥退修金$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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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58
上一篇:好像不該說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