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5 15:55:27刺猬

康德上課紀錄


10/26/2004 康德上課紀錄

前提:
1. 上課大綱及記錄可做修改
2. 進度今天以上課大綱為主
3. 重新check記錄的順序
4. 通訊錄已發,各紀錄以後由自己寄發,不再藉由聖傑統一發出

關於Strawson的這本書
(1) Strawson對於康德的理論有一個清晰的論述,並加入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詞語把康德的論述用問題做切入點,把論述重說;但並非整個重說,而是重新安排,以理解去造就出他整本書的系統性。
(2) Strawson對康德的理論是先鋪陳問題,而後去質疑,再以系統性的方式去作否定、批評。

康德的理論有何問題?
一. 首先,反思康德在理論裡用的四個二元結構:appearance& thing in itself ; intuition& concept(sensibility& understanding) ; empirical& a priori ; outer& inner
(1) Strawson提出的intuition& concept跟the theory of being有何關係?
Q: the theory of being是什麼?
A:是不是亞里斯多德說的…跟範疇有關,將being作為Being…就是討論跟世上有關的東西。共同的事物,共通本質是否跟概念有關?
A老師:關於intuition(個別)& concept(普遍)…在直覺與使用普遍概念上有什麼關係?也就是說,我要怎麼把普遍概念用在事物上?在中世紀的時候,有所謂共相,或者柏拉圖用他所提出的理型,來保證我能感到一張桌子;或者實在論說,有沒有可能在其中有一個托體或不動的原動者?…當你指著一張桌子時,不只是指這張桌子,還指了其他的桌子…這是就直覺與普遍概念來說,是什麼讓你把桌子指為桌子?而別的桌子也跟你所指的這張桌子一樣叫做桌子?…就直覺來說,在直覺時會有forms,而康德得出這forms為時空…這與康德可能是有關的。

Q:什麼是the theory of knowledge?
A:知識的類別。
:人類怎麼知道世界?……(作詩中…)
A老師:你知道,懷疑論他是懷疑知識不存在,也懷疑世界不存在,像是Protagoras(註:他說人是萬物的尺度)…但是,你知道,這懷疑論就面臨了證成的問題,國益剛才說的很好…
Q:那跟intuition& concept有什麼關係?
A:假設知識的來源是直覺到一張桌子,但我在說的時候,別人可能不相信,這時我可能會說,若不信,你進來看啊!因此,我在說這桌子時,可能掌握了一些concept或所謂共相;但即使如此,concept可能還是需要被釐清的。
A老師:的確,二元或許可以作為如何辨論事物的一個作用。直覺跟概念提供了知識可能證成知識的判斷。

Q:那麼the theory of statement又是什麼?
A:解釋語言的使用或意義避免發生歧異。
A老師:以語言表達就如定義一個事物時有否把它準確的定出來。

二. 時空與個別事物與普遍概念間的收攝關係
例如說,把桌子的概念用在個別事物,與把其放在普遍概念中跟時空有何干?
在把握items一定會把它把握成somewhen and somewhere;也就是說,一定會涉及時空。Strawson認為,康德在感性論中,用排除(抽掉某些東西)的方法去說明在把握items一定會涉及時空;而他則試圖把這些被排除的拉回來論證中。
Q:找一個實體概念難免涉及時空,但如果是抽象概念又如何?
A老師:在做想像時,空間似乎顯得並不是那麼的重要,但是可能還是會跟時間扯上關係。那麼,在經驗中跟在想像中是一樣的嗎?在康德並未做區隔,而這也是Strawson的質疑。例如說,像我們上次談的,關於顏色;對於顏色是不是也要透過空間的form?如果說,此顏色是附著於一個物體上,當然是必須透過空間的。Strawson提出的問題跟國益有點類似,他指出,聽到一個音符似乎只涉及時間並不涉及空間;康德也不是簡單的傢伙,他深知自己理論的立場和薄弱的地方,因此在書中有所說明;他認為,時間較具優先性,但是二者也就是時空皆不可或缺。但是,康德似乎只做了程度上差別的論述,並未就實質上的差別做論述。而Strawson認為時空與對象不具有直接的關係。

三. 對康德的時空理論做個批評
Strawson認為透過直覺給事物一個orders時,乃是直覺的形式。時空除了做為感性的形式,直覺的形式外,什麼都不是。但康德的論述則帶有epistemologically slanted,也就是說,將空間放在一個主體上面,變成主體的能力或性質;主體在orders時所感知的形式;而傾向於主體的認知,主體所具有的感知。換言之,也就是對象的形式而非康德自己所說的時空是直覺的形式。
(關於時空,萊布尼茲認為那是對象與對象間的關係,而牛頓則認為,時空是客觀存在的。)
Q:時空在對象上?
A:是。一種特質。用以質疑康德論證的合法性,藉以凸顯他的論述是有問題的,也就是說,康德的前提應該是得不出他的結論的(感性的形式)。
Q:(好啦…現在康德應聲倒地了,那現在就是要來救救他…)但是,是真的得不到他的結論嗎?
A:可以啊!感受本身就帶有空間啊…
Q:感性的運作是受到影響才起作用,時空是影響感性的某些東西具備的形式?
A老師:那是康德的定義沒錯。
A聖傑:主體認知去感受到空間,而非由客體。不是對象本身有的性質,是我去知覺的。
A老師:非常好。康德批評萊布尼茲、牛頓在無人的狀態中假設空間。知覺(感性)可做分析、檢視,才是一個空間存在的支撐點。

四.自我意識似乎是直接的
我,似乎不具有時間性,似乎跟外頭區隔開來;我的自我意識跟具有直接性及表述他物有所不同。
例如: I image P.
I是無法說明的,而image P,則是一種現象。
就康德在把握主體或現象(透過我(關於概念、知覺的條件等)去表述)與把握自我似乎是直接的(愛想什麼就想什麼),這兩者間,他未做細緻的區隔。
老師批:康德所謂的self是限制性的東西,在知識性上的界限,不可能被論述;而Strawson可能曲解了康德的意思,在這裡他所用的self是相當不適用的。另外,其實問題二的回應也可以用在這個問題四上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