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3 08:18:16台北光點

前駐WTO大使顏慶章︰簽CECA 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 記者鄒景雯/專訪

馬總統召集財經會議決定與中國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我前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顏慶章就此受訪指出,簽CECA與因應金融海嘯,基本上完全無關,中國如果要伸出援手,不用等到談CECA,現在隨時可以做。即使簽了CECA,也不必然連接到東協加一。政府對重大政策必須審慎評估,不宜先做成必須要簽的結論後,再來填補理由。

他同時強調,CECA若延伸到未來中國與台灣之間經濟整合的安排,或者涉及更進一步結合的規劃,基於人民當家作主的原則,絕對要先經過全民公投,以經由社會充分討論而獲致共識。

問:馬英九說,CECA是他的政見,當然要落實,現在全球遭受金融海嘯衝擊,CECA就是在促成兩岸經貿正常化,挽救台灣經濟,高孔廉也說,CECA有急迫性,沒時間表,你如何看待?

顏慶章:馬總統兌現競選政見,有高度正當性,但政見只是很簡單的訴求,而透過CECA促進兩岸經貿正常化具有很深的意涵,必須對CECA做慎重的了解。況且政府對於這麼重大的事情,應該讓民眾有更多的了解,將來在政策的推動上,才可能獲得更大的認同。

台灣與中國是WTO會員,雙方發展任何經貿關係都需接受WTO的遊戲規則,不能跳脫WTO的規範,照理政府對此也應該讓民眾了解,但是目前感覺各部會首長講的內容都不一樣,這滿值得新政府去考量的。

CECA即使小到是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性質,其包括貨品貿易,還是也包括服務貿易在內?這就是一個政策的評量,若是服務貿易也在內,對我們的服務業會有什麼商機?何種挑戰?若是勞務貿易擱一邊,兩岸CECA必然包括貨品貿易,那請問農產品要不要包括在內?台灣部分農產品在與中國農產品競爭時是較處於劣勢的,如果排除農產品能否簽署?因此今天不是那麼簡單一句話因為是政見所以要兌現,亦不宜先做成必須要簽CECA的結論後,再來填補理由,這個評量的過程不能省略,必須充分加以補強。

同時,簽CECA與因應金融海嘯基本上完全無關,中國如果要伸出援手,不用等到談CECA,現在隨時可以做。有人說有急迫性,就是要趕快簽,沒有時間表,就是指其執行期程可能會很慢,WTO容許會員們簽訂FTA後可最慢在十年內執行完成。可見這與解決這波景氣下滑是兩碼事。

問:馬英九是有重申中國勞工與農產品都不會開放,你認為中國會同意嗎?最近對岸商務部說要簽CECA不能有歧視性限制條文。

顏:根據WTO的定義,即使稱謂不同,CECA的本質就是FTA的一種,在國際上從事FTA談判的國家,是在WTO會員的正常義務之下,彼此之間相互承諾,要去承擔一個更高的義務。因此可想而知他們是在歡欣和樂的情況下去談判,不可能雙方還在對罵而要去簽FTA的。此外,所有的談判都要花很長的時間,政府同時也要利用這段時間去與國內的民眾與業界進行遊說的工作,例如美韓簽訂FTA,就引起南韓農民極大的抗議,尤其美國牛肉的進口,南韓畜牧業走上街頭。

由此看台灣要與中國簽CECA,顯然跳越了應歡欣和樂的情境,因台灣與中國加入WTO雖已經七年了,但是雙方至今並沒有按照WTO正常的會員關係,雙方互相都有歧視性作法,妳提到馬總統說中國農產品不開放,這又成了低於WTO會員的關係,這些沒有調整以前,又要跳去成為一個超越WTO會員關係,這在政策調整上是個艱鉅挑戰。

● 不開放農產品 艱鉅挑戰

即使農產品不開放,對台灣農業部門可能維持不變,但是對其他非農業部門,也不是全部的產業都有利,帶來的是商機還是挑戰?利弊得失須權衡。有段時間中國毛巾銷售到台灣引起傾銷問題,毛巾業者希望政府課徵反傾銷稅,表示在製造業的領域,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有時候會形成利益上的衝突,政府如何在這過程中得到最佳的談判策略?這必須要很認真的去評量,不見得是絕對有利的事項。

問:但馬政府卻說東協加一明年就要實施零關稅,如不趕快簽,台灣將喪失競爭力、走向邊緣化?

顏:東協加一明年開始有部分產品將實施零關稅,這就是FTA按照他們的進程可能出現的面貌,如果這會對台灣產生重大衝擊,即使現在要去和中國談CECA,時間上也來不及,即使簽了,也不必然連接到東協加一。也就是說我們憂慮的現象和要去解決的方法,二者間是沒有關聯的。

台灣與中國簽CECA並不等於台灣就可享受到東協加一機制下的利益,如果台灣要加入東協加三成為加四,還要另一回合的談判,試想,主權回歸中國的港澳都未給予加入的身分,不知做此主張者論據何在?所以這種說法不具有邏輯關係。

我們要承認FTA的會員,依據GATT和WTO達成的貨品範圍,他們彼此之間可以依照規劃進程稅率逐步下降,最理想到零關稅,非成員國家不能享受此機制,要依照WTO會員的關稅稅率來適用,中間會有些差距,但是這個差距的經濟效益我認為被誇大,因為WTO對這些區域貿易協定RTA或FTA,在GATT二十四條有嚴謹規定,一方面是怕這些RTA或FTA形成少數會員濫用的現象,另外屬於RTA、FTA的成員國之間,因實施貨品零關稅,必然會對產地證明檢視得比較嚴格,從而增加進口商的作業成本,WTO秘書處曾就此研究,認為FTA或RTA與WTO會員之間的關稅差距會抵銷掉五個百分點的經濟效益,如此一來差距是有限的,因此若說台灣產品只因那二、三個百分點關稅稅率的經濟效益就不具競爭力,這顯然被誇大了。

已經施行達十多年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也是個例子,墨西哥已經有許多資料顯示,由於加入北美貿易協定導致其農民的收入更加困難,藍領工作者失去更多工作機會;加拿大也有報告顯示對加國的經濟沒有幫助。分析結論是這對企業家有利於其就生產要素尋找整合的機制,但畢竟一個國家的構成不只是企業家,還有藍領、白領、一般民眾。製造業之外,還有農業部門參與者。

● 北美貿易協定 可為殷鑑

從北美貿易協定產生的光明面與黑暗面來觀察,我認為國內不必因沒有參與東協加三給與太多的評量。因為依據WTO規範,參與FTA、RTA必須要付出回饋性的市場開放,因此利弊互見;同時WTO也會持續將會員關稅往下降,這亦使得FTA或RTA排除其他會員的不利影響會逐漸降低。

當前中國與香港已佔台灣出口總值的三十六%,宣佈將展開CECA洽商,等同宣示台灣在經濟發展上將與中國愈趨結合,政府一定要慎重,才可避免積重難返的決策誤失。

問:既然CECA的本質就是FTA,那麼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怎麼說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搞混了?賴也提及對方代表來台,她是以官方身分接見,因此在野黨不應有不切實際的論斷。

顏:蔡英文沒有搞混,是賴幸媛自己搞錯了,依據GATT第二十四條,這個條文已經出現六十年了,凡是WTO會員之間達成優惠性的貿易或服務貿易的協議,而對其他會員有排他適用的效果,不管名稱叫什麼,通通屬於WTO定義中的FTA。我很訝異賴在陳總統任內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自稱是二○○一年台灣加入WTO的「談判執行人」,竟會對WTO起碼的規範有所誤認。

至於賴指的來台代表,應是強調陳雲林去年十一月四日來台的過程,當時陳談笑自若,賴是生澀畏怯的讀著講稿,使台灣民眾不忍卒睹,她居然要大家重新回憶那段景象,也令人難以理解。

問:我們看香港CEPA的例子,經貿的內容是逐年完成執行,但政治的框框開宗明義就架上了「一國兩制」,可以想見將來兩岸CECA的軌跡,胡錦濤已經定調為一個中國,馬英九所謂第三個選項,並稱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你的看法是?

顏:如果從GATT一九四八年開始運作延續到現在的WTO,很明顯的事實是,簽訂FTA的成員國之間,從來沒有聽過去否認對方是平等存在的主權國家,而能產生超WTO會員關係的浪漫情懷,所以這是個難題。

東協加三所憑藉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的吉隆坡宣言,簽署的東協十國再加上中國、日本、韓國,簽署者是溫家寶總理、小泉首相、韓國也是總統,都是正式官銜,這是極其重要表徵,將來的問題是,以台灣和中國的關係,要怎麼去簽這個東西?如是溫總理與馬總統簽署,這是一個進展,如連這個表徵都不能得到合理討論,就很難想像這個CECA如何去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超越WTO關係。

東協加三條文特別強調,會員之間是依據全球所共識的國際法,提供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憑藉,因此中國如果不調整對台灣主體地位的堅持,台灣也不可能被邀請去談判這個事情。

問:若所謂的CECA是由海基、海協兩會江丙坤與陳雲林簽一簽就了事,這在法律上有意義嗎?

顏:這就是整個問題的爭議所在,如果中國先行設定一些政治前提,而我們去簽訂經貿互動的安排,這當然是對台灣國家主體地位的侵蝕,我認為要審慎為之。

● 公布協定內容 進行公投

問:你如何看待馬英九說公投花錢且曠日廢時,CECA沒有必要訴諸公投?

顏:今天什麼是CECA?大家都沒有可得了解的面貌,如果CECA只是FTA,沒有牽涉到將來經濟整合的安排,或許可以不必公投。即使如此,國際通則對此仍須受國會監督,因此立法院應該代表人民就CECA的內涵與簽署方式,對行政部門進行監督,這也是民主憲政國家的合理表現。但如果CECA的範圍不只是FTA,還延伸到未來中國與台灣之間經濟整合的安排,甚或涉及更進一步結合的規劃,則我們看歐洲國家要加入歐盟,涉及到不只免稅還包括經濟及非經濟的整合,這絕對要經過全民公投。公投本來就是直接呈現人民意願的方式,對台灣民眾來講,最關心的事項就是與中國的關係,一定要讓大家表示意見,政府也要對什麼是CECA說清楚講明白,否則就違背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的承諾。

問:一黨獨大的政府,要幹就幹,就是不公投,你能怎麼樣?

顏:我不知道這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勢必會引起許多不必要的朝野衝突,這也將影響CECA能否在有效的基礎上運作,因為任何一個經濟整合在簽署時倘若雙方人民相互猜忌,或一方被對方所否定,這個機制是建立不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