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14:45:53台北光點
總統要學的事》馬上記不住?給自己多點時間反覆記
* 如果有國民拿一幅中華民國國旗給馬英九總統看,在接見場合時,他可能覺得有趣,會問說「這是我們國家的國旗,有什麼事情嗎?」如果在場有訪華貴賓,也許他會說明「這是代表中華民國(台灣)的旗子。」如果賓客問,「此旗也能代表中國大陸嗎?」馬或許會解釋「根據憲法,我們...。」如果讓中國特使當場看到國旗... ...,其實這問題誰也不必擔心,因為國旗已經被移出特使的視線,而持旗的國民也被視為來鬧場而被架離
* 瑪莎‧魏曼‧里爾(Martha Weinman Lear)2008/12/09
【前言】
本文作者為瑪莎‧魏曼‧里爾(Martha Weinman Lear),著有《心音》(Heart sounds)與《兒童崇拜者》(The Child Worshipers),同時也為一些全國性的雜誌書寫許多文章。
《心音》描述的她已故前夫里爾醫生的故事,書中記錄了里爾從外科醫生變為病人的心路歷程,以及這段煎熬過程對他們婚姻所帶來的影響。此回憶錄不但成為當年《紐約時報》暢銷書,更成為日後全美各醫學院指定學生閱讀的書籍。瑪莎‧魏曼里爾曾是《紐約時報雜誌》文章編輯與專職作者。她撰寫過的文章,範圍廣涵社會及醫學相關議題。
目前她與身為編劇的夫婿魯本居於紐約,並表示(就她記憶所及)他們沒有寵物。
■ 不能馬上記住?給自己多點時間!
當我們願意給自己多一點時間去吸收新資訊時,就能達到驚人的成效,史威爾博士表示自己的父親就是個戲劇化的例子。史威爾博士的父親已年近七十,目前仍從事與軟體定理相關的工作。
「他與一堆孩子一起去參加研討會,那些被他稱為孩子的人大約三十多歲。在研討會中,他們得要吸收大量且複雜的新資訊。這讓他感到驚慌,因為他無法快速吸收這些知識,而那些孩子在隔天參與研討會時,卻已經將這些資訊記在腦海中了。那時我父親認定自己即將罹患阿茲海默症了。」
「不過,我可不覺得他真是如此。他後來發現到(我猜也許部分是因為我跟他討論過),若是他帶份研討會的資料手冊回家,並在週末花些時間在腦中整合這些資訊,下週一的早上,他就能與三十五歲的年輕人並駕齊驅。」
「許多人只是不知道自己可以做這些補救。你必須成為一個積極的學習者才行。你必須以不同的感知方式來吸收資訊-意思是,你不只閱讀內容,還要記下重點,反問自己問題,把這些東西寫下來,大聲地朗誦出來,然後再次大聲地朗誦出來。」
就像我們研讀《哈姆雷特》獨白的方式,或是我記下「讓我想起你的這些蠢事」歌詞的方式……噢!這些年少時期即深植我心的詞曲,大概得在我忘卻自己的姓名許久之後,我才可能會忘了這些美妙的詞曲啊!
所以當我需要記下一些資訊時,我便會接受這些忠告。花時間、記重點、不斷複習、背誦,以一位積極的學習者為目標,運用所有有益的補救策略。但當自己需要執行多重任務時(這表示我們許多人在工作、家庭與社會生活上,所需面對之同時進行的大量日常雜務),我可不想讓被這種挑戰搞瘋。這時我會重回自己無論何時何地、在哪種情況與目的下,都喜歡使用的補救方式:列清單。列下清單是我埋頭苦幹、執行多重任務時的好夥伴。
仔細想想:無論記憶大師還是世界卓越研究中心的一流學者,他們有比列出明日待辦事項更好的方式嗎?
從來沒有。
運用這個方式,我唯一該牢記於心的,就是自己放置這份清單的位置。
國王繼續說道:「我絕對、絕對不會忘記這悲慘的一刻啊!」
王后說:「除非你用筆記下來,不然你還是會忘記啊!」
-出自路易斯.卡洛爾(Lewis Carroll)的《鏡中奇緣》(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 別太鑽牛角尖!記憶喪失很正常
「在我正要走入廚房時,」一位老年醫學專家告訴我說:「我還想著待會兒要準備醫院巡房、打電話給電腦維修人員,並且在上班途中把衣物送到洗衣店。於是當我走入廚房時,我已經完全忘了為什麼要到這裡來。」她不過還是個四十三歲的女性而已。
換句話說,他們的意思是,記憶喪失的原因不在於我們逐漸老化,單純只是因為我們同時把太多的事情放在心上。不要相信他們。這真的是因為我們逐漸老化的關係。(注意:我勸你接受這個事實,這樣一來,若是你發現即使移居鄉村,頹廢地坐在後廊,在不需煩心醫院巡房、送洗衣物、電腦維修的情況下,自己卻仍然無法記住鄰居小狗名字的時候,你就不會那麼沮喪了。)
與我相交數十年的老友們,情況也大都如此,他們的歲數多介於中年,或剛邁入老年。舉例來說,我們一同在客廳中觀看奧斯卡頒獎典禮(如同往年一樣,我們之中有幾位堅持自己想看的只是漂亮的禮服而已),然後某個人就會說:「那位有個大嘴巴的女星叫什麼名字?我總是忘了她的名字。」另一個人就會說:「你在問我嗎?」接著第三個人說:「我已經記不住事情了。」最後第四個人說道:「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我們大夥笑成一團,笑到近乎誇張的程度。因為讓我們全體恐懼的,當然就是陰魂不散的阿茲海默症了。「我的天,我一定快得到阿茲海默症了,」我們向彼此說道。為了要表達我們是在開玩笑,我們甚至還刻意哈哈尖笑個兩聲。總之,多多少少是這樣啦!
在開始撰寫本書的一年前,我發現自己愈來愈少開這種玩笑了。對於這個不但是一般經驗用語、同時也是記憶研究學者實際以專有名詞「舌尖症候群」來形容的現象,我可擁有過不太好的經驗哩。
不單像人名與待辦事項清單這類顯而易見之事會逐漸被忘卻,就連思考過程也出了問題。非小說類作家向來以從事大量研究訪查為中心任務,並需以流暢的文筆將這些資料組織起來,運用具邏輯且但願有些優雅的筆調,從要點A循序漸進地進入要點B,再至要點C。身為一個非小說類的作家,我的情緒從不曾受到逐步論證所發展出的結果影響。不過會讓我激動不已的卻是,當我在撰寫一篇雜誌文章時,腦中突然靈光一閃,有了一個從上一段落接續到下一段落的絕妙寫法;然而,這靈感卻如閃電般來無影去無蹤,在剎那間化為烏有,著實令人惱怒。
除此之外,我經常看不見自己正在書寫的文章內容,因為我總是找不到自己的眼鏡。讓我告訴你,本書的書名(編按:本書原文書名為Where Did I Leave My Glasses?)是個深深烙印在我心靈中的句子。也因為這樣的情況,讓我憂心忡忡地來到紐約市一家大型醫院,掛一位主任醫師的記憶諮詢門診。目前許多大城市的醫院都設有這類門診,他們首要的診療對象為出現病理現象的患者,不過他們也收到許多像我這般人士的探詢—我們不過是不了解記憶變得一片空白代表何義,因此感到焦慮不安,並想要尋求令自己安心的解釋。
我得到了令自己安心的解釋。那位主任讓我做了一系列的測試,並告訴我,他看不出我有任何不正常的記憶喪失徵兆,然後就讓我回家了。我步履輕盈地回到家中,儘管習慣性的健忘現象還是會讓我發狂,不過得到了這是正常的安心保證後,我就不再因此失眠了。事實上,這似乎還改善了我的記性。
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完全放鬆吧!雖然人們總是有可能得到痴呆症,或是被一台卡車撞上,但最美好的可能性莫過於,我們的記憶喪失不過是一種隨著年紀增長的正常現象。這是人們長壽所必須付出的多種代價之一,當你細想其他可能要付出的代價時,健忘可是最好的選擇了。它甚至還會帶來好處,你等著瞧吧!
這不是說我極力讚揚老化的正面效果。我們即將探討的這類記憶狀況,有時被稱為「良性」遺忘。拜託!省省使用這種委婉的說詞吧!少一點遺忘的情況才真的會讓人好過一些吧。但是我們要知道,雖然這種遺忘現象讓我們瘋狂,不過它卻是完全正常(正常真是個令人喜愛的字眼)的現象,請不要再鑽牛角尖了。
然而,雖然本書有個章節確實會檢視我們如此擔憂阿茲海默症的原因,也有另一個章節試著釐清正常遺忘與可能異常情況間的不同之處,不過你會發現,本書並不是那種內容「全都與阿茲海默症有關」的書喔。
你也不會在本書中發現任何其他形式的痴呆症—順便一提,目前約有七十種不同的痴呆症,我由衷希望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人曾經品嘗過這七十種苦澀的滋味。我對痴呆症所知不多,但我卻非常了解(我的天啊!)多數人中年後才會經歷的一般性健忘現象(事實上,這種健忘現象早在中年之前就已出現,但在邁入中年後,情況則會加重許多),就是這種現象讓我們掛心於那些遺忘之事,儘管心裡覺得有些好笑,卻不免倍感挫折。
你在本書中所會看到的內容,即是有關正常記憶喪失現象的探討,其中包括:此現象發生的原因、發生的時間,以及發生的過程。此外還有各專家學者對此現象的觀點(他們的觀點並非完全一致),這些專家學者包括:神經病理學家、心理學家、神經學家、資訊科技學家、生物演化學家;他們在探討人們記憶與忘卻過程的議題上,皆懷抱著無比的熱忱。本書內容還涉及那類我們總是最先遺忘的資訊,以及為什麼會如此(例如:第一章「向『那個什麼人』問好—名字問題」)、又該如何應付這種情況;另外還會討論那種幾乎不會被遺忘的資訊,以及不會遺忘的原因(第六章「大象的記憶思維—我們從不遺忘之事」)。
在本書中,你還會讀到男性與女性在記憶上的不同之處,其中一部分也許是源自於天性,甚至還能為男女行為上的差異提供解釋。書中還會提到與飲食及營養補充相關的記憶議題,以及與運動(特別是某幾種運動)和生活形態有關的記憶主題;本書也會探討刻意遺忘的逃避行為,雖然這不一定在有自覺的情況下發生。
接著,還會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實例:唉!為何我們對於感情傷痛記憶猶新的程度,遠勝於生理上的疼痛?為什麼我們的記憶會誤導自己?為何我們的下一代與下下一代,幾乎必會比我們更有見聞,卻也更容易遺忘事情?擁有遺忘的能力為何又是如此重要?
然後則是幾個關於未來的遠景:人類記憶如何與電腦記憶匹敵;遺忘如何符合重要演化機制中的發展;未來人類的記憶又會是什麼狀況(無法想像的狀況吧)。
綜觀本書,你會看到我諸多朋友、同事,還有幾近陌生人的個人經驗,他們皆十分慷慨地與我分享其遺忘時刻的情況(這很可能是他們寧可遺忘的部分)。我向你保證,你必能從他們的經驗中,找出自己屬於何種記憶喪失的情況。
我希望可以將他們一一列名感謝,若是我還記得的話。
■ 常忘了鑰匙放哪?真怕喪失記憶!
但一開始(在我未忘記之前)我要說的是……
我們大家都一樣,對於記憶喪失的現象皆有著許多的抱怨;了解到這一點,著實令人鬆了一口氣,雖然仍然無法完全放下心來,但我將盡可能讓自己不再那麼介意這件事了。
我是在詳加思考後,才用了「我們大家」這個字眼,不過這並不代表每個人皆是如此。這裡的「我們」所指的族群是:那些不斷忘卻他人名字、忘記車鑰匙置於何處,以及忘記正要說什麼話的「我們」。以全然美式特有的婉轉說法來描述,這裡的「我們」就是指那些一直處於所謂「舌尖」(tip-of-the-tongue)時刻中的我們。如果你尚未受過這種時刻的折磨,那麼你就不該閱讀本書。這不是你該讀的書。時機還未到!
讓我告訴你,如同美式用語中有「舌尖現象」,世界各地也都有類似的用語。義大利話說:「Sulla punta della lingua.」西班牙語說:「Al punto de la lengua.」而通常喜歡與眾不同的法國人,其語言對此的描述還是與其他語言所差無幾:「Sur le bout de la langue.」瑞典人說:「Jag har det på tungan.」克羅埃西亞人說:「Na vrhu jezika mi je.」還有荷蘭人說:「Op het puntje van mijn tong.」雖然天知道上述任何一句要怎麼發音,但這裡的重點是:這些不同語言的句子都以「全然」同樣的方式,描述「全然」相同的感覺。日文也有描述這種惱人感覺的詞語,但其描述的部分不在舌尖,而是下面一點的喉嚨。他們說ni~g gKKcf?`Qi。」意思就是:「卡在喉嚨中說不出來。」
這讓我大為振奮。這絕非表示健忘本身是件好笑的事情-至少對於真有健忘情況的我們而言絕對不是-但全世界都同聲哀嚎著「我剛剛想說什麼?話還在我的舌尖打轉,就是說不出來啊!」,這樣的想法的確讓我覺得有些滑稽。這不就是用各類語言異口同聲訴說著同一種情況嗎?
仔細想想你我自身的記憶力狀況吧!以下是我的情況:形容詞難以掌握、動詞離我而去。名詞,特別是專有名詞讓我完全潰敗。我也許會在宴會中遇到你,與你有段不短且融洽的對談,也深深為你所吸引,想要永遠記住你,但一天之後,我就忘記你的名字了。(千萬別難過,這不是你的問題。不過,如果你真的忘了我的名字,我向你保證,我會覺得難過喔!)
我常會忘記昨天晚餐吃了什麼,更別提我先生與我在晚餐時的談話內容。不過我可以大致確切地說出晚餐談話的概要。目前談話的過程多多少少像這樣:
「我要跟你說些事情。」
「什麼事情?」
「啊!我忘了要說什麼了!」
或:
「我今天見到了『那個什麼人』。」
「誰啊?」
「你知道的啊!就是那個什麼人啊!」
「噢!在哪兒見到的?」
或:
「記得我請你一定要提醒我打電話給一個人嗎?」
「記得。」
「那個人是誰啊?」
「我忘了。」
或:
「我正在找什麼啊?」
「我怎麼會知道?」
「你叫我找的啊!」
「為了什麼啊?」
或:
「我們剛剛在談什麼來著?」
「你說你見到了那個什麼人。」
「不不不,更之前的。」
「我不記得了。」
「混帳,現在全都忘了。」
上述例子還是比較好的情況。我訪談過無數的記憶研究專家,其中有些專家認為,這主要是我們的生活方式所造成:我們的腦子全都負荷過重。
(本文轉載自瑪莎‧魏曼‧里爾新書《誰偷走了我的記憶?:正常記憶喪失的情形、時點與成因》,華文譯本由久周出版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前言】
本文作者為瑪莎‧魏曼‧里爾(Martha Weinman Lear),著有《心音》(Heart sounds)與《兒童崇拜者》(The Child Worshipers),同時也為一些全國性的雜誌書寫許多文章。
《心音》描述的她已故前夫里爾醫生的故事,書中記錄了里爾從外科醫生變為病人的心路歷程,以及這段煎熬過程對他們婚姻所帶來的影響。此回憶錄不但成為當年《紐約時報》暢銷書,更成為日後全美各醫學院指定學生閱讀的書籍。瑪莎‧魏曼里爾曾是《紐約時報雜誌》文章編輯與專職作者。她撰寫過的文章,範圍廣涵社會及醫學相關議題。
目前她與身為編劇的夫婿魯本居於紐約,並表示(就她記憶所及)他們沒有寵物。
■ 不能馬上記住?給自己多點時間!
當我們願意給自己多一點時間去吸收新資訊時,就能達到驚人的成效,史威爾博士表示自己的父親就是個戲劇化的例子。史威爾博士的父親已年近七十,目前仍從事與軟體定理相關的工作。
「他與一堆孩子一起去參加研討會,那些被他稱為孩子的人大約三十多歲。在研討會中,他們得要吸收大量且複雜的新資訊。這讓他感到驚慌,因為他無法快速吸收這些知識,而那些孩子在隔天參與研討會時,卻已經將這些資訊記在腦海中了。那時我父親認定自己即將罹患阿茲海默症了。」
「不過,我可不覺得他真是如此。他後來發現到(我猜也許部分是因為我跟他討論過),若是他帶份研討會的資料手冊回家,並在週末花些時間在腦中整合這些資訊,下週一的早上,他就能與三十五歲的年輕人並駕齊驅。」
「許多人只是不知道自己可以做這些補救。你必須成為一個積極的學習者才行。你必須以不同的感知方式來吸收資訊-意思是,你不只閱讀內容,還要記下重點,反問自己問題,把這些東西寫下來,大聲地朗誦出來,然後再次大聲地朗誦出來。」
就像我們研讀《哈姆雷特》獨白的方式,或是我記下「讓我想起你的這些蠢事」歌詞的方式……噢!這些年少時期即深植我心的詞曲,大概得在我忘卻自己的姓名許久之後,我才可能會忘了這些美妙的詞曲啊!
所以當我需要記下一些資訊時,我便會接受這些忠告。花時間、記重點、不斷複習、背誦,以一位積極的學習者為目標,運用所有有益的補救策略。但當自己需要執行多重任務時(這表示我們許多人在工作、家庭與社會生活上,所需面對之同時進行的大量日常雜務),我可不想讓被這種挑戰搞瘋。這時我會重回自己無論何時何地、在哪種情況與目的下,都喜歡使用的補救方式:列清單。列下清單是我埋頭苦幹、執行多重任務時的好夥伴。
仔細想想:無論記憶大師還是世界卓越研究中心的一流學者,他們有比列出明日待辦事項更好的方式嗎?
從來沒有。
運用這個方式,我唯一該牢記於心的,就是自己放置這份清單的位置。
國王繼續說道:「我絕對、絕對不會忘記這悲慘的一刻啊!」
王后說:「除非你用筆記下來,不然你還是會忘記啊!」
-出自路易斯.卡洛爾(Lewis Carroll)的《鏡中奇緣》(Through the Looking-Glass)
■ 別太鑽牛角尖!記憶喪失很正常
「在我正要走入廚房時,」一位老年醫學專家告訴我說:「我還想著待會兒要準備醫院巡房、打電話給電腦維修人員,並且在上班途中把衣物送到洗衣店。於是當我走入廚房時,我已經完全忘了為什麼要到這裡來。」她不過還是個四十三歲的女性而已。
換句話說,他們的意思是,記憶喪失的原因不在於我們逐漸老化,單純只是因為我們同時把太多的事情放在心上。不要相信他們。這真的是因為我們逐漸老化的關係。(注意:我勸你接受這個事實,這樣一來,若是你發現即使移居鄉村,頹廢地坐在後廊,在不需煩心醫院巡房、送洗衣物、電腦維修的情況下,自己卻仍然無法記住鄰居小狗名字的時候,你就不會那麼沮喪了。)
與我相交數十年的老友們,情況也大都如此,他們的歲數多介於中年,或剛邁入老年。舉例來說,我們一同在客廳中觀看奧斯卡頒獎典禮(如同往年一樣,我們之中有幾位堅持自己想看的只是漂亮的禮服而已),然後某個人就會說:「那位有個大嘴巴的女星叫什麼名字?我總是忘了她的名字。」另一個人就會說:「你在問我嗎?」接著第三個人說:「我已經記不住事情了。」最後第四個人說道:「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我們大夥笑成一團,笑到近乎誇張的程度。因為讓我們全體恐懼的,當然就是陰魂不散的阿茲海默症了。「我的天,我一定快得到阿茲海默症了,」我們向彼此說道。為了要表達我們是在開玩笑,我們甚至還刻意哈哈尖笑個兩聲。總之,多多少少是這樣啦!
在開始撰寫本書的一年前,我發現自己愈來愈少開這種玩笑了。對於這個不但是一般經驗用語、同時也是記憶研究學者實際以專有名詞「舌尖症候群」來形容的現象,我可擁有過不太好的經驗哩。
不單像人名與待辦事項清單這類顯而易見之事會逐漸被忘卻,就連思考過程也出了問題。非小說類作家向來以從事大量研究訪查為中心任務,並需以流暢的文筆將這些資料組織起來,運用具邏輯且但願有些優雅的筆調,從要點A循序漸進地進入要點B,再至要點C。身為一個非小說類的作家,我的情緒從不曾受到逐步論證所發展出的結果影響。不過會讓我激動不已的卻是,當我在撰寫一篇雜誌文章時,腦中突然靈光一閃,有了一個從上一段落接續到下一段落的絕妙寫法;然而,這靈感卻如閃電般來無影去無蹤,在剎那間化為烏有,著實令人惱怒。
除此之外,我經常看不見自己正在書寫的文章內容,因為我總是找不到自己的眼鏡。讓我告訴你,本書的書名(編按:本書原文書名為Where Did I Leave My Glasses?)是個深深烙印在我心靈中的句子。也因為這樣的情況,讓我憂心忡忡地來到紐約市一家大型醫院,掛一位主任醫師的記憶諮詢門診。目前許多大城市的醫院都設有這類門診,他們首要的診療對象為出現病理現象的患者,不過他們也收到許多像我這般人士的探詢—我們不過是不了解記憶變得一片空白代表何義,因此感到焦慮不安,並想要尋求令自己安心的解釋。
我得到了令自己安心的解釋。那位主任讓我做了一系列的測試,並告訴我,他看不出我有任何不正常的記憶喪失徵兆,然後就讓我回家了。我步履輕盈地回到家中,儘管習慣性的健忘現象還是會讓我發狂,不過得到了這是正常的安心保證後,我就不再因此失眠了。事實上,這似乎還改善了我的記性。
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完全放鬆吧!雖然人們總是有可能得到痴呆症,或是被一台卡車撞上,但最美好的可能性莫過於,我們的記憶喪失不過是一種隨著年紀增長的正常現象。這是人們長壽所必須付出的多種代價之一,當你細想其他可能要付出的代價時,健忘可是最好的選擇了。它甚至還會帶來好處,你等著瞧吧!
這不是說我極力讚揚老化的正面效果。我們即將探討的這類記憶狀況,有時被稱為「良性」遺忘。拜託!省省使用這種委婉的說詞吧!少一點遺忘的情況才真的會讓人好過一些吧。但是我們要知道,雖然這種遺忘現象讓我們瘋狂,不過它卻是完全正常(正常真是個令人喜愛的字眼)的現象,請不要再鑽牛角尖了。
然而,雖然本書有個章節確實會檢視我們如此擔憂阿茲海默症的原因,也有另一個章節試著釐清正常遺忘與可能異常情況間的不同之處,不過你會發現,本書並不是那種內容「全都與阿茲海默症有關」的書喔。
你也不會在本書中發現任何其他形式的痴呆症—順便一提,目前約有七十種不同的痴呆症,我由衷希望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人曾經品嘗過這七十種苦澀的滋味。我對痴呆症所知不多,但我卻非常了解(我的天啊!)多數人中年後才會經歷的一般性健忘現象(事實上,這種健忘現象早在中年之前就已出現,但在邁入中年後,情況則會加重許多),就是這種現象讓我們掛心於那些遺忘之事,儘管心裡覺得有些好笑,卻不免倍感挫折。
你在本書中所會看到的內容,即是有關正常記憶喪失現象的探討,其中包括:此現象發生的原因、發生的時間,以及發生的過程。此外還有各專家學者對此現象的觀點(他們的觀點並非完全一致),這些專家學者包括:神經病理學家、心理學家、神經學家、資訊科技學家、生物演化學家;他們在探討人們記憶與忘卻過程的議題上,皆懷抱著無比的熱忱。本書內容還涉及那類我們總是最先遺忘的資訊,以及為什麼會如此(例如:第一章「向『那個什麼人』問好—名字問題」)、又該如何應付這種情況;另外還會討論那種幾乎不會被遺忘的資訊,以及不會遺忘的原因(第六章「大象的記憶思維—我們從不遺忘之事」)。
在本書中,你還會讀到男性與女性在記憶上的不同之處,其中一部分也許是源自於天性,甚至還能為男女行為上的差異提供解釋。書中還會提到與飲食及營養補充相關的記憶議題,以及與運動(特別是某幾種運動)和生活形態有關的記憶主題;本書也會探討刻意遺忘的逃避行為,雖然這不一定在有自覺的情況下發生。
接著,還會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實例:唉!為何我們對於感情傷痛記憶猶新的程度,遠勝於生理上的疼痛?為什麼我們的記憶會誤導自己?為何我們的下一代與下下一代,幾乎必會比我們更有見聞,卻也更容易遺忘事情?擁有遺忘的能力為何又是如此重要?
然後則是幾個關於未來的遠景:人類記憶如何與電腦記憶匹敵;遺忘如何符合重要演化機制中的發展;未來人類的記憶又會是什麼狀況(無法想像的狀況吧)。
綜觀本書,你會看到我諸多朋友、同事,還有幾近陌生人的個人經驗,他們皆十分慷慨地與我分享其遺忘時刻的情況(這很可能是他們寧可遺忘的部分)。我向你保證,你必能從他們的經驗中,找出自己屬於何種記憶喪失的情況。
我希望可以將他們一一列名感謝,若是我還記得的話。
■ 常忘了鑰匙放哪?真怕喪失記憶!
但一開始(在我未忘記之前)我要說的是……
我們大家都一樣,對於記憶喪失的現象皆有著許多的抱怨;了解到這一點,著實令人鬆了一口氣,雖然仍然無法完全放下心來,但我將盡可能讓自己不再那麼介意這件事了。
我是在詳加思考後,才用了「我們大家」這個字眼,不過這並不代表每個人皆是如此。這裡的「我們」所指的族群是:那些不斷忘卻他人名字、忘記車鑰匙置於何處,以及忘記正要說什麼話的「我們」。以全然美式特有的婉轉說法來描述,這裡的「我們」就是指那些一直處於所謂「舌尖」(tip-of-the-tongue)時刻中的我們。如果你尚未受過這種時刻的折磨,那麼你就不該閱讀本書。這不是你該讀的書。時機還未到!
讓我告訴你,如同美式用語中有「舌尖現象」,世界各地也都有類似的用語。義大利話說:「Sulla punta della lingua.」西班牙語說:「Al punto de la lengua.」而通常喜歡與眾不同的法國人,其語言對此的描述還是與其他語言所差無幾:「Sur le bout de la langue.」瑞典人說:「Jag har det på tungan.」克羅埃西亞人說:「Na vrhu jezika mi je.」還有荷蘭人說:「Op het puntje van mijn tong.」雖然天知道上述任何一句要怎麼發音,但這裡的重點是:這些不同語言的句子都以「全然」同樣的方式,描述「全然」相同的感覺。日文也有描述這種惱人感覺的詞語,但其描述的部分不在舌尖,而是下面一點的喉嚨。他們說ni~g gKKcf?`Qi。」意思就是:「卡在喉嚨中說不出來。」
這讓我大為振奮。這絕非表示健忘本身是件好笑的事情-至少對於真有健忘情況的我們而言絕對不是-但全世界都同聲哀嚎著「我剛剛想說什麼?話還在我的舌尖打轉,就是說不出來啊!」,這樣的想法的確讓我覺得有些滑稽。這不就是用各類語言異口同聲訴說著同一種情況嗎?
仔細想想你我自身的記憶力狀況吧!以下是我的情況:形容詞難以掌握、動詞離我而去。名詞,特別是專有名詞讓我完全潰敗。我也許會在宴會中遇到你,與你有段不短且融洽的對談,也深深為你所吸引,想要永遠記住你,但一天之後,我就忘記你的名字了。(千萬別難過,這不是你的問題。不過,如果你真的忘了我的名字,我向你保證,我會覺得難過喔!)
我常會忘記昨天晚餐吃了什麼,更別提我先生與我在晚餐時的談話內容。不過我可以大致確切地說出晚餐談話的概要。目前談話的過程多多少少像這樣:
「我要跟你說些事情。」
「什麼事情?」
「啊!我忘了要說什麼了!」
或:
「我今天見到了『那個什麼人』。」
「誰啊?」
「你知道的啊!就是那個什麼人啊!」
「噢!在哪兒見到的?」
或:
「記得我請你一定要提醒我打電話給一個人嗎?」
「記得。」
「那個人是誰啊?」
「我忘了。」
或:
「我正在找什麼啊?」
「我怎麼會知道?」
「你叫我找的啊!」
「為了什麼啊?」
或:
「我們剛剛在談什麼來著?」
「你說你見到了那個什麼人。」
「不不不,更之前的。」
「我不記得了。」
「混帳,現在全都忘了。」
上述例子還是比較好的情況。我訪談過無數的記憶研究專家,其中有些專家認為,這主要是我們的生活方式所造成:我們的腦子全都負荷過重。
(本文轉載自瑪莎‧魏曼‧里爾新書《誰偷走了我的記憶?:正常記憶喪失的情形、時點與成因》,華文譯本由久周出版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