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8 09:37:42台北光點

桃園航空城 將走出紙上談兵…

* 桃園市區
*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 桃園機場 先轉型公司組織

行政院經建會與交通部昨(27)日討論敲定「桃園機場特別條例」,將機場周圍劃分為高管制區、特區與特定區,機場未來將轉型為公司組織,特區則採「境內關外」的觀念,而在最外圍的特定區則由地方政府規劃開發項目。

據指出,遠雄自由貿易港區、華儲與長榮倉儲都可納入機場特區範圍;而華航取得原機場旅館用地50年開發許可權的「桃園機場航空事業營運中心(含機場旅館)計畫」,因都屬境內關外的特區,可享有相關優惠。相關法令預計下會期提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三家業者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將桃園航空城比喻成一個荷包蛋的話,蛋黃核心為桃園機場高度管制區,如跑道、停機坪、候機室、航廈等;核心區外則劃設特區,採「境內關外」、自由貿易港區模式管理。

他指出,所有與機場有關聯性的產業皆可進駐特區,營運項目將比現在的自由貿易港區來得多,現有遠雄自貿港、倉儲業、物流業、以及新設的會展中心等服務業,都可納入特區範圍,採「境內關外」方式管理,所以國人進出須持有通行證。

而特區的最外圍猶如蛋白部分,都是不需要採境內關外處理的行業,將以地方政府為開發主體,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開發項目,也可與民間業者合作,全部適用現行的都計法、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

毛治國說,如果地方政府認為位於機場特定區的產業已發展到一定階段,要納入特區範圍的話,須向目的主管機關(即民航局)提出規劃方案,並按一定程序審核通過後,才能納入。

毛治國表示,蛋黃核心區目前仍由民航局主管,未來時機成熟就會成立機場公司,負責機場的營運管理,但有涉及公權力的部分仍由民航局處理。據了解,已有麥格理等外商對經營國內機場持高度興趣,但交通部尚未論及是否可讓外資經營國內機場。

至於航空城收入的劃分,毛治國指出,屬於傳統部分的既有收入,扣除機場本身營運所需費用後,仍須繳交民航作業基金,做為補貼其他虧損機場之用;因特區開發所增加的額外營收,才會另行分配。


■ 航空城 走出紙上談兵…
* 記者 楊文琪

曾引發「機場托辣斯」爭議的桃園機場特別條例,經交通部與經建會等相關部會重新檢視後,已勾勒出一座「航空城」的模型,如能按部就班開發,在兩岸直航的帶動下,未來機場與機場周邊將會是台灣發展最快速的區域。

今年初桃園地區立委與桃園縣政府,希望借重桃園機場本身的優勢,來促進機場周邊甚至整個桃園的發展,自行擬出機場特別條例,單純的認為只要桃園機場改為行政法人後,就可提升效率,幫助地方繁榮。

立委強力推動的機場特別條例規定,機場公法人除可經營機場相關業務外,還可投資或轉投資經營國內外航空、運輸或貿易港區相關業務,無形中會塑造出一個超大的「機場拖拉斯」,管理機場的董事長權力太大,根本難以節制,可能將忽略了原本要提高機場本身營運效率的問題。

現在行政部門將機場與機場周邊定位清楚,劃分為高管制區、特區與特定區,除彼此有不同的經營方針與策略,特區範圍還可視發展狀況彈性調整,航空城的模型已然塑造完成,未來就看政府如何有效推動。

【2008/06/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