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8 22:29:20台北光點
澄社評論》監督國會 全民之責
* 台灣國會現址
* 黃秀端
澄社於五月九日公布二○○七年立委評鑑結果(第六屆第三與第四會期),被評鑑為較差的立委,很多表示不能接受如此結果,此種反應原在意料之中。澄社建立評鑑指標的目的,並不只在消極的批評型問政,也希望鼓勵立委研議型問政,帶動公民意識,提升民主品質。
在當前政黨對立之下,如何對國會進行「有效監督」,成為一大挑戰。為避免主觀評量流於不公,因此採取客觀評量方式,指標包括負面與正面觀察指標。負面觀察指標包括:
(1)委員會簽到情形差,兩會期平均不到五十%,或雖有五十%,但其中一會期之出席率不到四十%。簽到並不代表委員是否專業與認真,但是出席是對委員職責最基本之要求。出席次數計算,除了該委員會單獨會議之外,還包括聯席會的次數。
(2)兼任營利事業職務。立委擔任某些營利職務並不一定代表會有利益衝突,但其風險可能提高。共有四十一位立委擔任營利事業職務,其數目比上屆少。
(3)言行不良指標:涉及言語或肢體衝突、不當質詢、侵害他人隱私、無法理性討論法案、有濫用職權之嫌、不當影射、出入不適當場所、言論涉及人身攻擊、涉及弊案被調查等。或許是因為政黨對立之故,此兩會期的不良行為特別多。根據前面的負面指標,我們建構不及格名單。具有其中兩項負面指標者被列入不及格名單。不及格以無盟及無黨籍者居多。
正面觀察指標包括:(1)委員會簽到出席至少達七十五%。(2)院會簽到達九十%。(3) 對於法案提出相對積極者:在此以十次為標準,至於提案品質並未考量。最後我們提出表現較優名單,包括委員會出席率高、無負面指標、提案較為積極者。
由於人力及時間關係,我們的評鑑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包括是否要考量提案之品質、是否將不當言行加以分類、以及對於總召是否要有不同評鑑方式、是否要加入對政黨之評鑑等。
有些立委認為他們代表政黨的基本立場發言,必須言語犀利,有時難免黨同伐異,缺乏修飾,但不應被定位為「不當言行」。誠然,台灣社會大眾習慣辛辣的媒體用語,我們理解這種習慣,但並不認同其正當性。澄社對於政治人物有高的要求,即便是為了立場犀利的需要,也可選擇不同的表達方式;政治人物的公開發言,因有指標與引導作用,故必須有所節制。
最後,我們呼籲全民來監督立法院,要求立委儘速審查總預算案。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到了五月總預算案仍未通過,立委卻急於通過放寬農漁會法之「排黑條款」。審查預算是憲法賦予立委的職責,請立委把總預算案排在最優先審查順序。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澄社社長)
* 黃秀端
澄社於五月九日公布二○○七年立委評鑑結果(第六屆第三與第四會期),被評鑑為較差的立委,很多表示不能接受如此結果,此種反應原在意料之中。澄社建立評鑑指標的目的,並不只在消極的批評型問政,也希望鼓勵立委研議型問政,帶動公民意識,提升民主品質。
在當前政黨對立之下,如何對國會進行「有效監督」,成為一大挑戰。為避免主觀評量流於不公,因此採取客觀評量方式,指標包括負面與正面觀察指標。負面觀察指標包括:
(1)委員會簽到情形差,兩會期平均不到五十%,或雖有五十%,但其中一會期之出席率不到四十%。簽到並不代表委員是否專業與認真,但是出席是對委員職責最基本之要求。出席次數計算,除了該委員會單獨會議之外,還包括聯席會的次數。
(2)兼任營利事業職務。立委擔任某些營利職務並不一定代表會有利益衝突,但其風險可能提高。共有四十一位立委擔任營利事業職務,其數目比上屆少。
(3)言行不良指標:涉及言語或肢體衝突、不當質詢、侵害他人隱私、無法理性討論法案、有濫用職權之嫌、不當影射、出入不適當場所、言論涉及人身攻擊、涉及弊案被調查等。或許是因為政黨對立之故,此兩會期的不良行為特別多。根據前面的負面指標,我們建構不及格名單。具有其中兩項負面指標者被列入不及格名單。不及格以無盟及無黨籍者居多。
正面觀察指標包括:(1)委員會簽到出席至少達七十五%。(2)院會簽到達九十%。(3) 對於法案提出相對積極者:在此以十次為標準,至於提案品質並未考量。最後我們提出表現較優名單,包括委員會出席率高、無負面指標、提案較為積極者。
由於人力及時間關係,我們的評鑑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包括是否要考量提案之品質、是否將不當言行加以分類、以及對於總召是否要有不同評鑑方式、是否要加入對政黨之評鑑等。
有些立委認為他們代表政黨的基本立場發言,必須言語犀利,有時難免黨同伐異,缺乏修飾,但不應被定位為「不當言行」。誠然,台灣社會大眾習慣辛辣的媒體用語,我們理解這種習慣,但並不認同其正當性。澄社對於政治人物有高的要求,即便是為了立場犀利的需要,也可選擇不同的表達方式;政治人物的公開發言,因有指標與引導作用,故必須有所節制。
最後,我們呼籲全民來監督立法院,要求立委儘速審查總預算案。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到了五月總預算案仍未通過,立委卻急於通過放寬農漁會法之「排黑條款」。審查預算是憲法賦予立委的職責,請立委把總預算案排在最優先審查順序。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澄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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