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12:17:11十五姊姊

婚姻大事──我喜歡你老婆



看過「海角七號」的人一定對水蛙喜歡老闆娘這橋段印象深刻吧?看到佩甄火辣辣的「事業線」,怎不讓人臉紅心跳呢?

 

劉嘉玲的專訪中,說到梁朝偉對她非常寬容,我在想這麼漂亮的女人,縱使她結婚嫁作人妻,她還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自己的另一半被很多人喜歡當然是值得高興的事情,能樂觀其成的男人才是有福氣的人吧!對女藝人來說,被喜歡是天經地義也是必要的,但是對於一般的女人來說,結婚之後還被其他男人所愛慕,可以嗎?

 

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不一定要是萬人迷,除了你之外,他或多或少也會被其他人欣賞或者愛慕,你可以寬容到什麼程度?

 

就拿水蛙喜歡老闆娘這例子來說,水蛙身邊的朋友都知道他喜歡老闆娘,他對老闆娘的殷勤看在這些朋友眼裡只覺得他很傻,可是水蛙樂在其中,只要一句話或一個眼神,甚至一點點靠近,他就能夠滿足了,要說他會因為喜歡而等待老闆娘離婚也未必,只是純粹喜歡,老闆如果不知道或者不介意他就繼續對老闆娘好,如果老闆介意,就離開或者把這份愛慕放在心裡,真的會採取積極的行動嗎?我想不太可能吧?

 

現在很流行在社群網站上和朋友交流,有時候我們會跟朋友哈啦兩句,甚至開玩笑,關心兩句閒聊什麼的,其實我們都知道這些只是很一般的對話,說些什麼也不會有人當真,可是有些人就不能接受另一半和別的異性這樣的對話,有這麼嚴重嗎?我想在這麼公開的網頁上,大家都會有分寸,又不是拉到只有兩個人的圈子搞曖昧,只是一般的社交,在現在這時代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

 

我們上街把自己打扮打扮,為的雖然不是要吸引別人的目光,但是若被人用欣賞的眼光多看兩眼也沒有不好呀!在工作場所也是這樣,同事之間互相欣賞,只要是「發乎情,止乎禮」,被喜歡也會讓工作順利,好人緣、好桃花就有好貴人,總比討人厭好吧?

 

看到喜歡的人結了婚當然是要為他祝福,為他的人生進階了而高興,不會因為他已婚了就不再喜歡他,但是不要因為他的婚禮不甚理想覺得他不幸福、不要因為他和另一半吵架了覺得他很可憐、不要見他另一半不夠完美而為他感到惋惜,更不要想著如果是我一定不會讓他不幸的,然後一心等他離婚,幫他算時間,這樣的心態就不對了。因為,你喜歡的人不只他一個,你又能給多少人幸福?再說了,說不定你的另一半也讓其他人有相同憐惜感受呀!

 

公司的女同事對我家老爺「哥哥」前、「哥哥」後的稱呼,就算打電話來我接的,她們還是這樣叫他,我要因為這樣而翻臉嗎?如果妳老公是那種很機車的男人,女同事們又怎會這樣親暱的稱呼他呢?我只覺得很好玩,就讓大家口頭上都高興吧!反正得到他的人是我,這樣就夠啦!對吧?

 

我常常這樣想人的一生有可能只喜歡一個人嗎?既然不可能,那為什麼不能容忍有人喜歡你的另一半?喜歡、欣賞、愛慕都很平常,但這種好感一般來說都不至於強烈到希望你離婚然後跟你在一起,只要不要逾矩也不要做得太明顯,應該不需要大驚小怪呀!

 

看到有些男人只要和別的女人多說兩句他老婆就抓狂,兩夫妻一起出現的場合一定把老公挽得緊緊的,這些行為看在別人的眼裡只會覺得妳也未免太小家子氣了吧!也會讓別人覺得不屑,人家會覺得妳老公難道是萬人迷嗎?又沒有要對他怎樣,幹麻這麼緊張呀!既然他碰不得,那麼大家就離他遠一點吧!因為這男人有個這麼麻煩的老婆,誰要去淌這趟混水呀?

 

我想這種時代,每個人的想法都要更開闊,我們的另一半被欣賞、被喜歡,只要是在一個正常的範圍之內,我們是應該要樂觀看待的,只要能夠確定彼此的心意,什麼對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兩人有這共識的話,那麼別人願意對他好,當然比別人討厭他來得好吧?

 

應該這樣說吧!會這樣做的人就會這樣做,跟另一半沒有共識,對婚姻不夠忠誠的人,不管有沒有人欣賞他,他是這種人的話怎樣防都沒有用,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就應該把這考慮進去了,因為選擇婚姻就是選擇了信任,每天防身邊的人會出軌,把他當成賊一樣的提防監視,那這種婚姻又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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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馬氏 2011-02-28 10:28:50

情欲不好有預料
冤家路窄是機緣
若說遇人都不淑
寬容與否終是怨

緣份好 珍惜

版主回應
多謝分享~ 2011-03-01 12:02:20
M ma ma 2011-01-18 22:51:56

我要補充...
女人會這樣表現.
往往都是內在的自己很沒有自信...

版主回應
有道理 2011-03-01 12:01:43
茉莉 2011-01-14 21:18:49

哈尼說的沒錯
會搞軌的男人,就算盯的再嚴,他一樣有辦法
我家老爺也被很多女性欣賞,但我不會有不安感
倒覺得很有意思,也因為我家老爺很正直,所以放心
反正人已經是我的了,愛慕者下輩子請早,哈~

版主回應
唉呦!勝利者的宣言喔!好甜蜜喔~

真要擔心真的擔心不完,如果不能信任當初又何必結婚?把對方當成罪犯般看管,自己還要當情治人員,這麼累又何必呢?
2011-01-17 2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