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5 11:42:26Gina

倫敦消防體驗營


經過了將近三個小時的車程, 於下午一點半抵達了倫敦.雖然還是夏天, 雖然還是白天,但倫敦的氣溫還是比巴黎低,天空也是灰灰的一片.

為了要趕在下午兩點前到飯店 check in,我們四人拖著行李, 大包小包(都是我的啦)的,走平地,上天橋的趕路.更糟的是還下起雨來.還好雨勢不大.不然會覺得自己很狼狽.

說真的要是有人像我們那樣拖著行李走在台北東區街頭, 看來其實蠻怪的.但倫敦人倒也見怪不怪.

好不容易趕到Thistle飯店(這家比較好 真的算是飯店)

倫敦飯店的房價真的很貴,我們住的是Luxury Room 的雙人房,原價每晚159鎊.我們跟飯店人員說我們在網路上看到的價錢是每晚100鎊,飯店人員說那是Standard Room的房價.不過既然我們看到的房價是100鎊,那就照這個價.

不知是不是老外都這樣?!

記得我在巴黎的ZARA買了雙鞋標價是24.9 歐元.結帳時店員刷了條碼後卻是29.9 歐元,我還沒開口說:

[But.....]

店員就主動去問主管該怎麼辦?主管說牌價是24.9歐元,那就跟我收24.9歐元.

這兩件事如果發生在台灣:應該是我們要照飯店規定來.住Luxury Room 就要159鎊;要買那雙鞋,我就要付29.9歐元.

我們本來還是覺得房價太貴,後來飯店人員問我們要不要先看房間?

我和Paul一看那房間後, 就決定要了.因為真的跟我們在網路上看的不一樣.

網路上的Standard Room又小, 又沒冷氣.而這Luxury Room不但比我們想像的大, 還有冷氣.且房內有浴缸和廁所.Paul說他去年住的Regnet Palace Hotel廁所是在房外的.

因為我們是用Elaine的名字登記的,為了不讓飯店人員發現我們四個人要擠一間房.
所以就由Paul去刷卡付房錢.

Paul刷好卡後說:

[因為怕我們破壞房內設施,飯店跟我多收一倍的錢.等我們退房後,確認房間沒被破壞,就會把多收的錢退給我.]

此話一出,讓我們其他三人大為緊張. 深怕若被發現我們住四人, 是不是也會被多收錢?!

怕歸怕,還是要賭賭看啊.不然我們也負擔不起那麼高的房價.

我們想好了一套說詞. 若飯店人員問我們為何四人帶著行李一起進房間?

我們就說另兩人是我們的同學.他們回台灣前要跟我們一起去聽Madonna的演唱會.
先把行李跟我們放一起. 聽完演唱會. 他們就會離開.

這套說詞, 我們一直到退房都沒有用到. 真是Lucky.

就在我們順利進房後, Paul不知為何出去了一下.

他邊敲門,邊說:[House keeping.]

我跟他說,謝謝不用了. 並將他推出門外

正當我們在互相推門時,火災警鈴突然大響.

媽啊!!我嚇死了!!

我只想到是不是我推到什麼東西引起警鈴大作. 如果飯店人員來查, 發現我們有四個人該怎麼辦?我完全沒想到可能是失火了.

Paul去查看一番後說:

[ㄟ,真的是失火了.我看到很多人都出來了]

雖然有想過把LV全提下來的念頭,但提那麼大包想想有點丟臉.於是我只抓了我的藍色斜背包離開房間,將LV大小包,Dior馬鞍包,和Gucci高跟鞋全留在房內.

(沒錯,我還帶了雙Gucci的高跟鞋去裝貴婦,不過都沒穿到)

Paul問我:

[買LV的收據有沒有帶著?!]

我說:[有.跟護照一起,隨身攜帶.]

他說那就好.Thistle是個大集團,若我的LV真被燒了.可持收據索賠.

我們跟其他人一起走安全樓梯,我甚至還讓幾個老人先走.我當時根本不覺得是真的失火了.

當我們走出飯店後, 消防車就到了.

看到消防車 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OH!MY GOD! OH!MY GOD!]

我對著Paul說:

[這次的行程真的是專為我量身打造的.真是太Nice了]

也難怪Paul會有[本團實為歐洲消防體驗營]的感慨

看到後面又來了兩輛消防車, 我的驚喜更是加倍.

(我是驚嚇跟歡喜都有喔 不是Surprise的驚喜喔)

我拿出數位相機拍了幾張消防車的照片,Paul忍不住過來說:

[好了啦.你這樣一直拍.若真的失火.報紙就會寫
火災現場,一名東方女子拿著相機猛拍消防隊員.]

以這種方式上報,好像也不是啥光彩的事.好吧,反正有拍到就好.

說真的每個出來的房客都是悠哉悠哉的樣子.沒人帶行李, 沒人驚慌失措,更沒人雙手合十禱告.一副[這不過是演習罷了]的樣子

我不緊張, 是因為我在狀況外; 且因看到消防隊,而神魂顛倒.
高興都來不及了, 那還有空害怕?!

這跟在巴黎看到消防隊不一樣.在巴黎是看到消防隊這個建築物.

但在倫敦這種情形是可能會有消防隊員穿好裝備,拉水線, 升雲梯,全程作業的.
感覺就像在看The Third Watch一樣, 且更真實.

還好當時飯店並沒有失火,不然我可能會因為邊看救火邊笑而被當成縱火犯抓起來.

雖說大家都不當一回事,但最先到達的消防隊員還是有進飯店察看.結果當然是沒事.
我看到有名女子直接問消防隊員:
[我在這住了十天,這是第七次.到底是什麼情形?!]

因為我們還有行程要走(哈, 行程!! 我邊打字邊覺得心虛)

所以也沒空聽那消防隊員的回答

後來我問了跟我們住同一樓的房客

[這是兩天來的第五次.]

[OH!Really?!] 當然 我的語氣是羨慕又高興的

[對啊.說不定二十分鐘後,我們還要再見一次面咧!]


很可惜 在我們住的四天

消防隊一次都沒再來過 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