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2.09 孩子接受諮商,為什麼要簽同意書?
105.12.09 孩子接受諮商,為什麼要簽同意書?
有位家長透過網路向我求助,問題如下:
「學校想為小孩安排心理諮商,老師詢問家長時已經獲得口頭同意,何以還需要簽署書面同意?是否反映接受心理諮商有其風險?」
我猜這也是許多家長會遇到的狀況,於是將我的回答也在這裡分享,供大家參考,我的回應若有疏漏,也歡迎大家指正。
1.學校要為未成年學生安排學校輔導老師以外的心理師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社福機構接受政府委託要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由於孩子未成年,監護權在父母,通常都會請家長簽署書面的同意書,主要是出於助人/諮商倫理「知後同意」的考量。雖說主動提供協助是一種美意,但仍應站在維護當事人主體性、自主權的立場,針對提供的協助內容加以說明並取得同意,才符合當事人的利益。至於書面和口頭協議的差別,可能是擔心口說無憑,若有簽署正式的書面同意,方可避免將來有任何爭議。
2.心理諮商或家庭訪視記錄,除非涉及相關法律事項(家暴、性侵、監護權、自我傷害等需要通報的法定狀況),否則都是保密的,也不會銜接、傳遞到下個學習階段。如果家長對於保密規範以及例外情況有疑問,都可以直接詢問學校老師,瞭解有多少人會知道孩子的狀況、看到孩子的紀錄、記錄會如何被使用等。基於系統合作的立場,心理師通常也會跟輔導老師、導師等,針對孩子的狀況有些討論,甚至情況較複雜的學生困擾,學校還會主動召開個案會議,邀請與孩子有接觸的相關人員一起開會討論,這些都是家長有權利瞭解的內容。
3.家長有權利了解誰來提供協助,但如果家長想要看會談記錄,需要先跟心理師溝通,畢竟會談記錄不是正式報告,裡面會有心理師自己習慣使用的語彙,像個人筆記,別人不一定看得懂。換句話說,如果家長看記錄的目的,是想了解心理師與孩子會談的進展,那提出家長諮詢的要求,反而更能回應家長的需求。透過家長諮詢,家長可以瞭解心理師對孩子的評估,以及家長可以一起合作的部分。
4.接受諮商並非代表我們是有問題的人,而是我們願意勇敢面對自己以及想讓自己更好的行動。所有事情都不是絕對,接受諮商就像不接受諮商一樣,都有風險,因此才需要遵守知後同意的原則;提供協助者,需要主動說明服務的內涵與限制,心理諮商的使用者,也有權利主動提出對於接受服務的疑問和擔憂,透過雙向的澄清與溝通,才能將接受諮商的風險降到最低。
很讚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