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4 22:51:13總幹事及總教練

102年第十屆總統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102年第十屆總統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臺教體署競()字第1020002009號函辦理                 

壹、主旨:

為推廣全國溜冰運動風氣,提升溜冰技術水準,積極培育國家代表隊優秀選手,爭取國際賽獎牌為國爭光,特舉辦旨揭錦標賽。

貳、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宜蘭縣立體育場、五結鄉公所、蘇澳鎮公所

          宜蘭縣興中國中、宜蘭縣龍潭國小、宜蘭縣五結國小、宜蘭縣學進國小

                       宜蘭縣中興國小、宜蘭縣蘇澳國小、宜蘭縣寒溪國小

肆、競賽日期:

一、競速溜冰:102322.23.24

伍、競賽場地:

一、競速溜冰:五結鄉溪濱公園溜冰場

陸、比賽分組及競賽內容:

一、競速溜冰

(一)、 競速溜冰分組(器材不限)

1.      社會男/女子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開放賽

2.      公教男/女子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開放賽

3.      大專男/女子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5000公尺開放賽,

10000公尺計分賽

4.      高中男/女子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10000公尺計分賽,

15000公尺淘汰賽

5.      國中男/女子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10000公尺計分賽,

15000公尺淘汰賽

6.      國小選手組(器材不限)

(1)   國小男/女子六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計分賽,

5000公尺淘汰賽

(2)   國小男/女子五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 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計分賽,

5000公尺淘汰賽

(3)   國小男/女子四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男/女子三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30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男/女子二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20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男/女子一年級組:       

   300公尺計時賽,5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爭先賽,2000公尺開放賽

7.      國小新人甲組(塑膠鞋身、半競速底座、輪子90mm含以下)

(1)   國小男/女子六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2)   國小男/女子五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3)   國小男/女子四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男/女子三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男/女子二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男/女子一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 600公尺爭先賽,1000公尺開放賽

8.      國小新人乙組(塑膠鞋身、固定式鋁合金底座、輪子80mm含以下)

(1)   國小男/女子六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2)   國小男/女子五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3)   國小男/女子四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4)   國小男/女子三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5)   國小男/女子二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6)   國小男/女子一年級組: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9.      幼童男子/女子組(器材不限)

200公尺計時賽,400公尺爭先賽,600公尺爭先賽

10.   美式團體接力:每隊四人

(1)   社會男/女子組:3000公尺接力

(2)   公教男/女子組:3000公尺接力

(3)   大專男/女子組:3000公尺接力

(4)   高中男/女子組:3000公尺接力

(5)   國中男/女子組:3000公尺接力

(6)   國小選手組男/女子甲組(46年級):2000公尺接力

(7)   國小選手組男/女子乙組(13年級):2000公尺接力

(二)、 競速溜冰注意事項

1.      國中及國中以上各組每位選手可報名3個單項,國小(含新人及幼童組)每位選手可報名2個單項(美式團體接力不在此限)。

2.      國小新人甲組(塑膠鞋身、半競速底座)輪子(90mm)含以下

3.      國小新人乙組(塑膠鞋身、固定式鋁合金底座(不可用ㄧ般六角工具拆卸,需用鉚釘固定))輪子(80mm)含以下                 

4.      學生組及、公教組以學校、機關為單位報名;人數不足之單位可聯合組隊, 但以同一縣市為限,且須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5.      社會組以各縣市為單位,並以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柒、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捌、報名方式:

一、競速溜冰、花式溜冰: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上http://www.roller-sport.com.tw網站報名。請於報名後三天內將報名費匯至以下帳號,未於期限完成匯款,視同報名未完成

第一銀行 羅東分行 銀行代號:007

帳號:261-10-109328

戶名:宜蘭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

玖、           報名費用:

一、競速溜冰:

1.      各人項目:600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2.      團體接力:每隊四人800元,每增加一預備選手加收200元。

壹拾、    報名日期

一、競速溜冰:至民國10238日星期五(24)止。

壹拾壹、 賽程公佈:另行通知

壹拾貳、 抽籤:另行通知

壹拾參、 領隊會議:

一、競速溜冰:102321()上午10時於五結溪濱公園溜冰場(領取秩序冊及號碼布) 

二、獎勵:

一、各項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金、銀、銅牌及獎狀表彰之。

二、各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頒獎狀乙張。

三、比賽成績除由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保存外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列入全國比賽成績紀錄。

四、各代表單位(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獲得各組團體錦標之前三名,於閉幕時由大會頒冠、亞、季軍獎盃各乙座、獎狀乙張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列入全國比賽之團體成績紀錄。

五、個人冰舞、雙人花式、個人花式、競速選手組綜合冠軍,頒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

壹拾肆、 競賽細則:

一、團體接力採美式接力之方式,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至該隊溜完全程。

二、團體接力賽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三、競速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計時賽若有成績相同之情況,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紀錄。

六、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則保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七、參賽選手不得代表兩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八、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侮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九、本次比賽至少須有九隊報名註冊,不足法定隊數不列入正式比賽。

壹拾伍、 注意事項:

一、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指: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配戴眼鏡者,必須使用橡皮圈固定之。

二、各組團體總錦標冠、亞、季軍,由獲得積分最高者得之,各組積分採男、女合併之方式計算。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獲多數者勝之。

三、個人競速綜合冠軍由獲得分數最高者得之。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獲多數者勝之。再不能辦定,則以距離長短判定,由長距離者勝之。

四、各單項比賽實際參加人(隊)數,三人(隊)以下含三人(隊)不計成績,視同表演賽,無獎牌但仍頒給獎狀;四人(隊)取三名;五人(隊)取四名;六人(隊)取五名;七人(隊)取六名。其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依此類推。團體花式、競速團體接力,其積分雙倍給之。

五、參加新人組比賽選手,其得名積分不列入團體積分之計算。

六、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七、比賽遇雨視多數領隊及教練決議照常或延期舉行,如繼續比賽選手須考量個人能力選擇是否棄權。

八、參賽選手嚴禁降組,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九、請各隊領隊務必準時參加領隊會議,未參加者視作對領隊會議決議內容無條件同意。

十、參加選手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從事各項運動者請勿報名。

十一、大會已投保場地意外險,各隊及選手請依需要自行加保。

十二、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十四、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十五、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訂公佈之。

十六、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