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埔心國民小學70週年校慶logo徵選活動開跑了!
桃園縣埔心國民小學70週年校慶logo徵選計畫
壹、 計畫緣起
時值建國一百年,適逢本校70週年校慶,為激發全體親師生參與熱情並塑造 70週年校慶之形象識別符號,以達到宣揚埔心精神的目的,乃配合校慶活動的推廣而辦理此一徵選計畫,鼓勵全校學生發揮個人或團隊創意巧思,設計出意象簡明,兼具美感、內涵,且具代表埔心國小精神之形象標誌。
貳、 設計概念:
除要能彰顯埔心國小辦學理念與兒童圖像外,更必須要能展現建校七十週年校慶的歡愉氣氛。所設計之LOGO必須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標誌、刊物等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參、 徵選單位:教務處
肆、 徵選辦法:
一、 參加資格:凡本校在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可以個人參加或組隊參加,但每隊人數最多三人為限。
二、 設計主題說明:
1.Logo設計應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力求簡潔且內蘊本校精神。
2.能具體呈現創校七十週年的歡愉氣氛。
三、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1月3日(星期四),作品繳交到教務處。每位(隊)參與徵選者以1件作品為限,超過不予收件。
四、 作品規格:
1.設計圖稿:手繪稿以八開圖畫紙、電腦繪製以B4尺寸為限。圖畫紙由學校供應,電腦繪製可洽教務處代為輸出(每人(組)限2次,超過需自行付費輸出)。
2.設計說明:填寫「設計圖稿」以條理敘述闡明設計理念,內容不超過100字。浮貼於設計圖稿後繳交。
五、 繳送方式:親送教務處收。
六、 成績公佈:評選結果預訂於100年11月8日(星期二)學生朝會時公開公佈並頒獎。將得獎名單及作品亦同步公告於本校網站。
七、 著作權:得獎作品(含圖文),由本校取得全部權利。
伍、 評選規定:
一、 本項活動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
二、 初選由本校具有美術專長之教師、校長及各處室主任擔任評選,選定各組符合本校七十週年主題之作品5件,入圍複選作品。
三、 複選入圍作品由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進行公開投票。
四、複選得票數最高為第一名,依序為第二名、第三名、佳作。
五、評審內容及項目:
(1)主題創意表現(40%)。
(2)構圖造形設計(30%)。
(3)整體色彩應用(30%)。
陸、 獎勵:
一、 各組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捌百元,另由校慶籌委會挑選一件作為本校七十週年校慶Logo)。
二、 各組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伍百元。
三、 各組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參佰元。
四、 各組佳作頒發獎狀乙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