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014杖(1)赦罪施恩的主:民廿四12~25
1/17/2014杖(1)赦罪施恩的主
經文: 民廿四12~25
鑰節: 我看祂卻不在現時;我望祂卻不在近日。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民廿四17)
認識應許
「有杖要興於以色列」這是先知巴蘭受上帝啟示所作的宣告,這裏的「杖」是指君王的權杖,他肯定地預言有一王要從雅各興起。三百年後,大衛王朝建立,他征服了摩押和以東(撒下八2,14),毫釐不差地實現了巴蘭的預言,然而這個預言千年之後,更實現在萬王之王彌賽亞救主耶穌基督的身上。耶穌基督是星和杖,祂是從以色列中興起,祂是上帝選民君主體系中的極致,是真正理想的王權。
在以斯帖記中記載一個有趣的故事,是關乎以斯帖冒著生命的危險去面見亞哈隨魯王,以便營救以色列人免於滅族的災禍。按當時的律法,任何人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必被治死,「除非王向她伸出金杖」不得存活。(斯四11)以斯帖和猶太人一起禁食三晝夜之後,她勇敢的進去見王,果然,王見王后站在院內,就施恩於她,「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向前摸杖頭。」(斯五2)如此,以斯帖救了全族人的性命。
主在復活昇天之前宣告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8)主不單手中握有至高無上的權柄,其實祂就是這根唯一的「杖」,祂就是至高神聖的權柄和能力。世人因為罪的緣故,無法親近聖潔公義的上帝,基督祂是「杖」,祂親自伸向我們,觸摸我們的生命,改變我們的生命,藉著祂替死的恩惠,使我們能坦然無懼來到上帝施恩寶座面前,享受祂無比的大愛和賜福。
從雅各對猶大的祝福中:「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創四十九10)上帝的兒女就一直承受這個特別的應許。基督-----這根獨特的杖,對於信靠祂的人,就代表能力、牧養、安慰和保護,但對那些拒絕祂的人,則代表著擊打、責罰和審判了。親愛的讀者,你選擇那一種呢?
應許小檔案
主名的應許:杖-----能力、權柄、牧養、安慰和保護。
舊約出現24次:創四十九10;出四20;十七9;民廿四17;士六21;撒下七14;伯九34;廿一9;詩二9;廿三4;八十九32;一一○2;賽十26;十一4;卅31,32;哀三1;結廿37;卅七19,20;彌七14;亞十一7,10,14
新約出現6次:可六8;林前四21;來十一21;啟二27;十二5;十九15。
禱讀應許
(來吧!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海伸杖,叫水仍合在埃及人並他們的車輛、馬兵身上。摩西就向海伸杖,到了天一亮,海水仍舊復原,埃及人避水逃跑的時候,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祂和祂的僕人摩西。(出十四13~14,26~27,31)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您與我同在,您的杖,您的竽都安慰我。(詩廿三4)
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2,33)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看哪!上帝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祂,並不懼怕。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一4,十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