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9 21:07:2652+1房仲團隊 (簡銘信)
假房東 登廣告詐房客《嘉義房屋買賣》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男子林輝明前年抄錄租屋廣告後,向大樓管理員打聽得知屋主姓「謝」後,竟佯裝「屋主」,再透過報紙刊登租屋廣告,謊稱屋主自租全新裝潢套房,宋姓女子被蒙在鼓裡,連同首月租金及押金被騙1萬9500元,直到搬家不得其門而入才知上當,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詐欺罪嫌將林嫌起訴。
檢方表示,林嫌向大樓管理員打聽得知屋主姓「謝」後,認為有機可乘,打算鳩佔鵲巢,佯裝成「屋主」再刊登廣告,並留下聯絡電話,等到宋姓被害人來電表示有意租屋後,林嫌不但謊稱姓「謝」,並聲稱因上班很忙,沒空陪同房客看屋,要求宋女直接到租屋處找管理員,自行前往看屋。
被害人查看屋況及周遭環境後,對於租屋條件感到滿意,準備承租後,林某便偽刻「謝仁祥」印章,佯裝成房東,並準備一份房屋契約書及一串無效的鑰匙,將欲租屋的宋女騙到一家咖啡館再簽訂合約,成功詐得租金。
直到宋女準備搬家時,卻打不開房門,房東電話又打不通,向管理員追問後,才知房東竟是謝小姐,而非謝先生,而且謝小姐根本沒託他人簽約租屋,因此立刻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