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4 03:15:26櫻雨

得與失

昨天的我,如願;美夢成真....
我終於得到另一個我愛的人的全部。
他的人、他的心。
只是得到他的心的;是過去的我
得到人的;則是現在的我
不同的時空,我得到了不同的結果,
但是,是否得到的同時也是失去?
過去,我得到了心卻得不到人。
現在,我得到了人;但他的心呢?
另一個他說:他依然相信我,從以前到現在沒有變過。
又說:他很難再相信愛情,因為上一秒跟你甜蜜的情人,下一秒因為寂寞變成是別人的情人。
是的,我終於得到了他的人,卻也失去了他的心。
不在我這,不在誰那,它沒有讓誰擁有它。
它破碎了。
只是,把心遺留在他那的我該怎麼辦?即使那顆心只有一半。
一半留在現實中;一半遺留在他那。
陪著他一起破碎?還是一塊一塊的拼湊回來?
拼的回來嗎?只有一半的我能拼回來嗎?
怕是很難吧!但是,我願意去嘗試。即使會受傷,縱然會落入地獄,我甘之如飴。
我要找回另一個他那顆相信愛情的心,另一個他才會擁有幸福。
既然墜落了,那也就墮落吧!另一個他擁有了幸福,即使我身在地獄之中我仍然是幸福的。
一個人是否真如言情小說般一生只愛一個人?
那父母、兄弟姐妹、朋友、子女?這些愛都不算是愛嗎?
這些感情也都是虛偽嗎?
友愛也還是愛、親情也還是愛,愛就是愛何必為它加上冠詞呢?
那只要真心愛上兩個人,又何罪之有?
愛不是劈腿的藉詞,你確定你的劈腿是因為愛,還是虛榮、寂寞?
這些或許都是我的藉口,但愛上兩個人的我真的不懂,真心愛上兩個人跟寂寞劈腿或者找尋刺激劈腿的人一樣該死嗎?是非對錯全看個人觀點!我只知道,即使我要身陷地獄之中,我也要他們幸福快樂的過日子。
我開始覺得,我不是貪心,只是無法控制自己的心,不去分割給兩段感情。
於是平日的我,屬於著他。
回到故鄉的我,屬於另一個他。
另一個不再相信愛情的他,是否還有一點愛我?
也罷!愛上了就愛上了,讓他幸福才是我最終目的。即使希望他愛我,但是那是沒有結果的,要他幸福的我不能這樣自私的。
看過言情小說"妖花"嗎?
裡面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或許每個女人都是"妖花"。愛上的是這個人,託付終生的,卻往往是另一個人。
這是否驗證了網路流傳的一段話:你最愛的人未必是你嫁(娶)的那個人....
好吧!我承認,我愛另一個他是比較多的;但是相對的我也不能失去他....
失去另一個他;我如同行屍走肉。
失去這個他;我不會有將來可言。
但是肯定的是,我真的愛著他們,深深的愛著,只是愛情和習慣的多寡罷了!
現在對於這個他,我又多了點虧欠,畢竟它是不知道另一個他的存在的,
而另一個他卻知道他。
請不要下評論,論定誰是誰非,或許是我不想聽見謾罵我的聲音所下的逃避方式,
畢竟是非對錯在於人的觀點。
"是是非非"就如同"得到"和"失去"。
有是必有非,有得必有失。
我得到了愛情,卻失去了長久以來一直堅守的"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