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甚玩意?。。*~超遜偵探~UOD之110
電影是一種視聽藝術(雖然目前也有很多小規模的3D電影,利用座椅震動增加震動的感覺,利用水滴增加觸覺,但基本上,電影還是一種視聽藝術),利用膠卷、錄像帶或數位媒體將影像和聲音捕捉,再加上後期的編輯工作而成。
關於對電影中運動的感知,普遍接受的原因在於:電影中看起來連續的畫面,是由一幀幀單獨的照片構成的,但是由於這些幀的照片接替的速度很快,人的肉眼無法察覺出來它們是彼此獨立的圖像。這是由視覺暫留(persistence of vision)造成的。視覺暫留使得圖像離開後,仍能在眼睛保留「視像」約十分之一秒。因此我們的大腦感覺到圖像是「運動」的。
雖然這種看法存在,但並不是正確的觀點。對運動的感知,涉及到複雜的心理過程。在1916年出版的德國心理學家於果·明斯特伯格《電影:一次心理學研究》中第三章《深度感和運動感》中,於果·明斯特伯格證明了外觀運動絕不是影像滯留(即視覺暫留)的結果,而是(但不僅僅是)對運動的連續階段的感知。
電影技術發展初期有各種不同的放映速度,但現時電影都多以每秒三十二格圖像作放映標準。
如今,許多電影仍然用能把影像記錄到膠捲上的攝影機來拍攝。膠卷經過沖洗之後,再用放映機來運行膠卷。放映機可以發出光線,透過膠卷,這樣影像就在銀幕上顯示出了。自從有聲電影發明以來,大多數的電影都是有聲電影。最近許多電影都用數碼攝像機來拍攝,放映的時候,可以用數位放映機,也可以把數位影像轉置到傳統的膠片上。這種方法可避免膠片長時間存放的失真。
早期的電影都是「無聲電影」。然而,電影發行商發現,在播放電影時有一個講評人來敘述故事、補上角色間的對話,可以更吸引觀眾。沒過幾年,播放的電影都會在下邊附上字幕,這樣就可以在演員「說話」時,表示出他說的內容。這使得講評人的必要性大打折扣。
事實上,電影院老闆經常替換掉講評人,請樂師在電影放映時伴奏,若電影院有相應樂器的話,通常是鋼琴師或風琴師。伴奏的音樂應該隨時符合電影的情節氣氛。
後來,技術的進步允許製片人創作與電影畫面同步的音軌,使得電影進入了有聲時期。史上第一部有聲故事電影是爵士歌手(1927年)。音軌的錄製可以與拍攝電影相分離,但真人電影音軌錄製,許多部分是與拍攝畫面同時進行的。有聲電影發明後,無聲電影和電影院裡的樂師迅速銷聲匿跡。
電影發展最後一個重要步驟是彩色電影於1930年左右的引入。彩色電影取代黑白電影更是個逐漸轉變的過程。隨著彩色技術的改良,越來越多的電影是彩色的,到今天,可以說已經基本沒有黑白電影了。不像攝影,出於某些考慮用黑白膠片比較好,拍電影幾乎沒有不用彩色的理由。極個別的例外,例如斯皮爾伯格的電影《辛德勒名單》,前蘇聯電影《這裡的黎明靜悄悄》,通常都是出於其他藝術考量。
電影影片(菲林)通過放映機投射在闊銀幕上,傳統影片因技術問題,其影片長度每段僅夠播放十分鐘左右。以一部電影長達兩小時左右,需影片十多卷,為達到連續播放效果,電影院放映間皆配備兩架放映機交替使用。當一架在播放第一卷影片時,另一架得預備第二片的播放,第二架播放時,第一架播放完的影片得卸下回捲以備下輪播放,同時將第三片影片裝上,同時撇換燒損的發光電弧碳精棒,當時的放映間至少得兩人操作,且忙碌非常.若兩間同步播放,兩者之間,相差時間至少十五分鐘,若多間同時播放,第一跟最後播放的戲院時間相差極大。
反觀最新戲院放映間的設備已與舊式放映間不可同日而語了,因新式放映機採用電弧燈泡,其耐用程度大大提高,使用中又不需調整電弧發光間隙,所以整片影片帶卷被頭尾相接一起,此舉不僅節省人工費用,而且優點極多,因片卷頭尾相接,其直徑龐大,故需一輸出盤和一接收盤,若多間戲院在短距離;如同一建築物內並排而列,第一間戲院放映機播放後,影片不回收而經引片輪將之輸出至第二再至第三……至最後一間;每間僅押後數分鐘即能同步播放同一影片,而以往每間戲院得至少兩人操作的放映間,如今卻是一人操作數間戲院了,另一項重大改革在於音響系統,它已由以往光聲學音響單聲道進入了最新的數碼光聲學立體音響系統了。
在電影製作初期,電影的特效(特別效果)鏡頭加以各項技術來配合。到如今,電腦已大量配合應用在電影製作上,一些鏡頭演員僅需端坐在特製椅子上,做一些表情和動作即可,而出現在銀幕上的背景和劇情簡直不可想像,因為以電腦來做編輯影片的工作取代一味繁瑣的步驟,使最後出廠的拷貝品質與已往的產品亦不可同日而語了。
電影種類:動作電影/奇幻電影/喜劇電影/恐怖電影/愛情電影/警匪電影/科幻電影/戰爭電影/災難電影/溫情電影/武俠‧劍客電影...
視覺暫留 (Persistence of vision) 是光對視網膜所產生的視覺,在光停止作用後,仍保留一段時間的現象,其具體應用是電影的拍攝和放映。原因是由視神經的反應速度造成的,其時值是二十四分之一秒。是動畫、電影等視覺媒體形成和傳播的根據。比如:直視太陽數秒後,人眼將殘留一個強光源的影像。我們日常使用的日光燈每秒大約熄滅100餘次,但我們基本感覺不到日光燈的閃動。這都是因為視覺暫留的作用。所以,要達成最基本的視覺暫留效果至少需要
視覺實際上是靠眼睛的晶狀體成像,感光細胞感光,並且將光信號轉換為神經電流,傳回大腦引起人體視覺。視覺暫留現象首先被中國人發現,走馬燈便是據歷史記載中最早的視覺暫留運用。宋時已有走馬燈,當時稱「馬騎燈」。隨後法國人保羅·羅蓋在1828年發明了留影盤,它是一個被繩子在兩面穿過的圓盤。盤的一個面畫了一隻鳥,另一面畫了一個空籠子。當圓盤旋轉時,鳥在籠子裡出現了。這證明了當眼睛看到一系列圖像時,它一次保留一個圖像。
物體在快速運動時,當人眼所看到的影像消失後,人眼仍能繼續保留其影像,約0.1-0.4秒左右的圖像,這種現象被稱為視覺暫留現象。人眼觀看物體時,成像於視網膜上,並由視神經輸入人腦,感覺到物體的像,但當物體移去時,視神經對物體的印象不會立即消失,而要延續0.1-0.4秒秒的時間,人眼的這種性質被稱為「眼睛的視覺暫留」。這個現象是由比利時物理學家尤瑟夫·普拉托(Joseph Plateau)1835年在觀察太陽的實驗中發現的,他根據這個現象發明了證明這種人體生理特徵的phenakistiscope,而他自己也因為這次觀察而導致雙目失明,因為太陽的影子永遠的印在了他的眼睛裡。
1917年,德國實驗心理學家對「視覺滯留現象」這種生理現象進行了深度的心理學解釋,闡述了「似動現象」,為人類的運動視覺感知,提供了心理學解釋。這即是格式塔學派心理學。
3D電影(3-D film),是使用一種立體鏡視覺顯示系統,再製畫面將左右眼平面投影影像立體顯現成像,令觀眾對影像產生立體深度。技術上,通常採用兩台攝影機擺設,同步拍攝影像,取得主體左右側體的立體感。觀看時,觀眾的視覺皮層會自動對圖像結合為單一三維影像畫面。現代電腦技術已能夠不採用傳統雙機"拍攝",使用CGI電腦特效製作3D電影。欣賞時需要配戴合適的立體眼鏡。
1936年利用雙鏡頭攝影機和偏振片可以造出具立體效果的影片,但此技術具有不少限制。之後從RealD 3D等技術發展、阿凡達等電影流行之後,立體影片才近一步被廣泛推廣。有一名澳大利亞導演宣稱,1936年納粹德國時期已經成功拍攝兩部3D電影。
CGI電腦繪圖(Computer-generated imagery)所謂的CGI。使用計算機產生的影像,更精確的如應用在影片中的3D特效,還有在電視節目、廣告及印刷媒體中也很常見。在電腦遊戲中常使用的即時運算圖形都屬於CGI的範圍,也有些是用來做過場或是介紹用頁面。
在影院看的是立體版本的IMAX技術。為營造出立體景深,IMAX 3D採用了雙攝影機及雙投映機拍攝及放映。目前IMAX 3D放映時採用偏光式放映,觀看時以配戴偏光眼鏡來分析立體影像。主要應用於:
A.科幻電影:造成如雲霄飛車上下俯衝,太空漫遊,子彈射出等原本真人電影無法呈現的驚訝式特效。
B.珍寶欣賞:對於珍藏的骨董及珠寶,無法如臨現場可以透過3D技術攝影保存,透過3D完全詳細檢視。
C.遠距醫學:對於遠距離的開刀,必須有兩眼存在的距離感,3D可以提供最佳的解決。
D.成人影片:成人影片追求感官的最大刺激,透過3D可以感受胴體如臨眼前的最大刺激。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十名票房表現2010年3D電影就進榜五部,佔半數比例,最高票房則為排名第二的《玩具總動員3》,其次《魔境夢遊》;2009年則從原本七部記錄至目前僅剩四部,不過《阿凡達》仍守佔票房冠軍。其它年份僅存2004年的《北極特快車》排居第十名。依類型區分,十大票房電影共有七部動畫片,三部為真人結合動畫電影。依發行片商區分,表現最優異的迪士尼與夢工廠動畫片皆進榜三部,迪士尼其中兩部為皮克斯出品的動畫電影《玩具總動員3》及《天外奇蹟》。其次為20世紀福斯兩部,環球影業和華納兄弟各一部。
2011年2月21日,迪士尼《魔髮奇緣》取代《北極特快車》排進前十大票房。總觀2011年上半年度,進榜3D電影有《里約大冒險》、《雷神索爾》及《糯米歐與茱麗葉》共四部,而《貝武夫:北海的詛咒》、《第十四道門》和《聖誕夜驚魂》皆出榜。
要等到3D電影全面普及化的來臨,如今還留著數道難關有待克服,首先就是全球多數戲院影廳尚未更換至數位放映系統,仍只能播放一般膠捲電影。即便未來數年內,3D電影如雨後春筍般越拍越多,卻苦無足夠的3D數位影廳來負荷其排山倒海而來的龐大數量。僧多粥少的情況下,片商之間勢必會為爭奪戲院檔期而殺紅雙眼。
3D電影將要面對的難題,自然便是眼鏡了。看電影這檔子事,往往不只是專注在電影本身而已,更是一種公眾場合的社交行為,與三五好友呼朋引伴所進行的群體活動,甚至更是情人約會的絕佳行程。然而若是要細心梳妝畫眉、正值二八年華的荳蔻少女,在心上人面前戴上戲院分發的廉價膠框3D眼鏡,頓時將她那一身精心打扮的行頭演變成一場時尚災難,豈不大大的煞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