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2 00:27:01荃荃

分手的末

我死抓著他不讓他自由,不是因為捨不得,而是受不了他選擇的不是我!出於嫉妒、出於害怕寂寞,寧願他悶死在我身邊,也看不過他吸兩口自由的空氣和新的戀人說說笑笑,那些笑聲、那些他溫柔的凝視,曾經都是我的,都是我的!

於是我逢人就落淚、逢人就訴說我的傷痛,只要歹到機會就要讓全世界都知道:他是怎麼對我的!我明白只要讓他覺得他弄痛我,他就會因為歉疚隨我與取與求。這一招真有效,利用別人的愧疚感要他們為我工作,哈!只要裝可憐就贏定了!

不知道有多久了,我已經忘了他的笑聲是什麼,他總是死氣沉沉的,像是從地獄來的冤魂,像個死人,冰冰的、連恨都沒有。

有一天晚上他說要到對面的7-11買點喝的,走的時候沒帶手機,我想他不會騙我,結果一出門就是一個多鐘頭,越想越不對勁,趕緊衝到樓下看看是怎麼了?

就在對街商店騎樓的公用電話旁,一個好熟悉的人影、好熟悉的聲音像束電光吸引著我,那個眉飛色舞、神清氣爽的年輕人是誰?彷彿似曾相識、好像在哪見過?是他呀,他怎麼那麼快樂?不,他們怎麼那麼快樂?他對著話筒笑得連肩膀都在動,這是一個小時前從家裡出去的那個死人嗎?還是從地獄被我喚回來的老頭?於是我的肩膀也動了,因為我哭了。

我沒有叫住他,覺得看到他那快樂的樣子好美喔,好久不見了,真的,好久不見了,我最親愛的,你終於回來了。而那個曾經被你捧在手裡的、被你整天叫在嘴邊的寶貝,今天卻變成了一個巫婆。

讓他走吧,是啊,讓他走吧,他並不是我的財產,我沒有權利擁有他,沒有權利占有他。我最親愛的,再看我一眼,就像你現在講電話的那種快樂的眼神……看我一眼。

他笑著笑著轉個身,一雙眼睛正好對準了我,在他還沒認出我的千分之三十秒,我收到了他那對快樂抖擻的雙眸,這樣就夠了,我覺得好多了。

不一會兒,他匆匆地掛上電話,一副好尷尬。再也沒有關係了,我都知道了,時間到了,我們本來就是一對綁了好久的鬼魂,早已不是地上相愛的戀人,電話線好像才把你拉進了天堂,話筒一掛又把你摔到了陰間,原來守在地獄門口的就是我。

走吧,曾經愛過我的那個人,在過去的某一個時點就已經換了人,穿不穿孝服人都是死了,假裝快樂也改變不了什麼,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讓他好好走?人要有相愛的勇氣,更要有放下的雍容,這樣才能享受天上人間。

回到公寓我什麼都沒說,只是收拾起他的衣物,他有些恍然了,我說:「有些晚了,你可以等到明天下了班再把東西都帶走……對不起,這段時間讓你這麼難過。」

他沒回答我,只是從我身後緊緊地摟住我、再緊緊地摟住我,我可以感覺到,他在說再見,只是沒有說出口。

啊,傻蛋哪你,這個女人折磨了你這麼久,你卻還要捨不得,還在心疼她什麼?就是你心頭的那一念放不下,就是你太容易心軟,才會任她又剮又剖,拜託你不要這種時候了還在寶貝我,這樣我怎麼甘心讓你走,又要如何就此訣別你再也不會是我的?走!你給我走!趁我沒有反悔以前趕快逃!

那一個晚上,我從陽台上看著他拎著行李消失在長街的盡頭,我的心碎了。謝謝他曾經愛上我、也謝謝他讓我學會分手的功課。他離去的每一步把我的心都給踩碎了、踩碎了,就在那天晚上凌晨三點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