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7 09:54:00訴訟-最不好的行為
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
民事聲請公示送達狀
為聲請准為公示送達事:
貴院○○年度○○字第○○○號聲請人與被告○○○間○○○事件, 經查被告雖仍設籍○○縣(市)○○鄉(區、鎮)○○路(街)○巷○弄○號○樓,並未遷移,但是實際上已不居住該處,現行方不明。為此檢附被告的戶籍謄本乙份,依民事訴訟法第149第1項第1款規定,聲請貴院准予裁定對其為公示送達。
此 致
○○○○○○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被告戶籍謄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