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10:28:15訴訟-最不好的行為

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以單張支票對多數債務人聲請者)

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以單張支票對多數債務人聲請者)

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債務人應連帶給付債權人新台幣○○○元,及自民國○○年○月○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計算之利息。

()督促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債務人○○○簽發○○年○月○日、面額新台幣○○○元、付款人為○○○、票號○○號的支票乙張,交付債權人。未料屆期該支票經債權人提示,竟不獲支付。債務人○○○經債權人屢次催討,均置之不理。又債務人○○○為該支票的背書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此 致

○○○○○○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