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6 09:51:53奇異果女孩

鳥人

9/2開庭時
對方律師向法官提起
給他機會他一直勸他的當事人
為了孩子跟我協議
法官也同意的告訴我
是不是可以答應先跟對方協議離婚
然後孩子和扶養費讓法院判
同時法官說精神損害的部份30萬金額並不高
讓對方把這個部份加在撫養費裡先付ㄧ筆錢給我
對方律師答他無法代他當事人同意
但牠們會釋出最大的善意
希望能先協議離婚

過了約2個個星期
我律師收到對方律師的協議條件
1)協議離婚
2)孩子歸牠
3)女方探視孩子的時間同女方8/13提出(這是我給牠探視孩子的時間)

XXX牠瘋了
他是搞不清楚哪種狀況
是我告牠通姦訴請離婚
牠搞的好像牠是苦主
給我甜頭
XXX

真的人無恥到這種地步
沒人可教育牠嗎

真的不要再跟我講什麼原諒寬恕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被原諒寬恕的
 


過來人 2008-10-16 09:08:05

請問台長:
官司近況如何???撫養權判定了???
一直沒看到妳更新網頁

淨心 2008-10-01 05:07:32

有時會想是不事就因為我們女人想的較多
也顧慮較多~就被男人吃的死死的
很討厭耶~
問題是要我放下孩子
我也做不到
畢竟是我們心頭的一塊肉
而且做錯事的是大人
小孩何其無辜
要是年紀大點能了解還好
年紀小的根本不懂

最大問題~不論年紀大小
心理一定會受影響才是最糟糕的...

過來人 2008-09-30 09:06:36

dear冰心:
您誤會我的心意了
會冒出水留言不是無聊,是真的擔心孩子
難道以我同大家一樣失婚的女人而言
會看不透這些前親家前夫的把戲嗎
但法官就是法官人家可沒有我們的切身之痛
只是長年看著每一庭的吵吵鬧鬧
當妳在打官司時妳有十足的把握
法官會將孩子判給妳嗎????
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賭注
妳大概未曾聽聞男人在大陸都已經生了孩子
但台灣老婆苦無鐵證告對方
孩子後來撫養權是男方ㄛ
女方失婚後看不到孩子,雖判離書上明寫探視日期
因為孩子被帶到大陸生活了,他也不怕被告第幾庭的,錢當人是一毛不付啦,台灣的法律真有保護到女人和小孩????
這是血淋淋的例子呢,只是不能指名道姓

所以,我當初也算是最大的籌碼小孩握在別人手上
當對方答應放了小孩的那一天那一刻起
我上班時候馬上請假外出辦休夫
錢真的再賺就有,但孩子的撫養權一定要奪回
孩子須要同身心健全的監護人成長
讓孩子親眼目賭雙親的爭奪戰也是粉殘忍的一件事
若有和平理性的盡早解決方案
那對孩子對失婚的婦女和前夫
都算是三贏的場面

眾姐妹該好好幫台長謀策略打贏官司
而非口水戰
就是雙方拉距危險才有二庭三庭的不是嘛
那還真是大意不得
是孩子的撫養權這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