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31 16:38:46殊仔

【電燈泡】

電燈泡,原是指一對情侶外的另一個人,但對於我這個當了兩天「電燈泡」的人來說卻有別的詮釋。

作為朋友的,絕對明白怎樣知情識趣。在我字典上,「重色輕友」根本刪除了很久。(雖然我經常掛在口邊:p)我明白知道理解,所以有時刻意避開別人的幸福。再者,我更「深深」體會到別人的事都是避而遠之較好,免得自己「再次」焦頭爛額。我當然意不是不關心朋友,但不希望朋友的朋友與我「懶」熟,畢竟本人對人都有相當的「階級觀念」。

這兩天,我是明知地當了「電燈泡」,因為沒法子。(因為我只是想見我的朋友仔,但我覺得似乎他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與他朝夕相對,你就不可以有自己的空間嗎?否則,我是明白的。)可是,某程度上,我覺得是他當了我們的「電燈泡」。你好明白我不會在他面前說自己的事,我亦好明白有些事不可以在他面前提,所以基本上這兩天我都只好當「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