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15:05:29靜心.

完美的不在場証據

最近城中熱話都是圍繞著 “第三者”. 如果一男一女在一起之前, 其中一方其實心裡一早已有另一人存在, 這個另一人是否就是 “第三者” ? 如果男人和女人一起 (拍拖或結婚, 哪一種關係都可以) 前, 男人心裡其實已喜歡了另一個女人, 但仍和原先的女人一起, 若後來被發現, 哪誰是第三者呢?

已存在的現實關係 (情侶關係/夫妻關係) 以外的人是第三者? 還是愛情角度裡, 根本從來沒被愛的人是第三者? 當你發現你的伴侶, 在跟你之前已和某某在一起, 只是某些原因才跟你一起時, 你會覺得自己是第三者嗎? 為甚麼覺得自己是第三者? 只因為他們在早早前已相愛? 還是你覺得你的伴侶和你一起時根本不曾愛過你 / 讓你感到被愛?

我認為, 愛是十分十分神奇的, 不是有人教, 就能懂; 不是有人愛你, 就懂得愛人; 也不是你完全去愛人, 就能得到對方的愛. 但是兩個人長久相處下, 對方愛不愛你, 你真的有可能不知道嗎? 對方對你完美的關心, 完美的照顧, 完美的不被懷疑去偷會另一人, 是否就等於感受到對方的愛?

在 “愛情” 世界裡對方這樣完美的不在場証據, 是選擇讓對方選擇何時令三人關係表面化? 還是讓你自己選擇蒙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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