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2 16:31:31脆肉鯇

老海鮮上火之頂自己唔順

以前在律師樓開會,久不久就會有『上火』的感覺。
今天這種感覺返嚟了,原本我以為我已經無火。
其實只是很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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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大是否一定會氣粗呢?
為什麼我會對某些人某些反應某些做法反感呢?事情又與我無關。
講開工事無端端都俾老公罵我,心裡勁委屈。他幾乎快要講到我是職業失德。但其實說真的我又有點心虛,不斷問自己又不斷給自己理由:社會行事方式是這樣,惡勢力是我一個人可以左右可以抵擋的嗎?我只是做『搬字過紙』的工作,我又唔係法官又唔係領導。就算領導也身不由己因為他上面還有領導。老闆又無問我意見。不如我以跟這個項目會影響夫妻感情為由向上司申請不幹?或者以後都不用幹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時開始變得那麼的老海鮮。
 
作為一個法律人,原本我是欣賞那種斟酌和錙珠必計,然而現在在我以及上司看來這些美好品格或應有的慬慎和善意變成阻頭阻勢。
唔好再搞咁多嘢啦。大家都這樣說。
第二天我真的跟上司說明了問題,一如我所預料,他答我:鬼唔知咩......
當大家都這樣說阿邊個邊個太唔識做時,我便反省,真的是這樣子嗎?世界的理所當然,很多時候都是細節裡的魔鬼。
認真和執著,在我工作時竟漸漸地變成了唔好再搞咁多嘢啦。原因不是純粹懶或者求其又或者技術不足,而是很多令我們覺得執著之後認真之後都無補於事的無奈定勢......
忘記了邊鬼個說法律是為政治服務。工作十年後,這話越來越真實。&8%#
我記得有一次在小額錢債法庭打官司,我結案陳詞完後法官在枱下立即抽出一份判決宣讀,那一刻真係嬲爆。很少感到被侮辱,但那一刻完全覺得被侮辱,不只侮辱一個人,而是侮辱法律甚至一個制度一個機關......
法律人有時無可奈何要做橡皮圖章的工作。而我最討厭的是,既然你們都不想接納法律角度的意見,為什麼又要問法律意見呢?只圖一個程序性合法?還是有點像基督徒做完十一返完教會便心安理得的選擇性合法?
認真和執著都需要成本,而那成本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