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5 22:23:03steven

廣字號是否名存實亡?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美妝品在做任何廣告宣傳前,

都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衛署粧廣字號,

才能夠做廣告的宣傳,

而在申請衛署粧廣字號時,

一些無法通過的字眼就會在這時被刪除,

以免消費者被誇大的文案所誤導,

先不論審核的標準是不是過於嚴苛,

(因為國內的規範導致許多文字或圖片都不能夠使用)

照理來說業者在製作廣告文宣時

就應該按照審核過的廣字號內容來編排

不過老實說大概只有怕被罰錢或是不想誇大效果的業者

才有可能真的按照審核過的內容宣傳吧!

畢竟經過審核的內容還真的很不吸引消費者引起購買的意願

所以許多把罰款已經列為「必要支出」的業者

還是會在製作廣宣時,

製作成比較吸引消費者的內容,

因為帶來的收入可能會遠遠超出罰款的支出,

所以主關機關、業者、消費者就會形成以下的狀況~

 

 

不過主管機關有收入、業者有錢賺、消費者也買單,

三方的狀況看起來好像也挺不錯的

需不需要去改變?

這個我也不敢隨便斷言,

不過主管機關也有發現這個問題

提出了一些廣字號審核的新方式

但是是否會實際執行也不敢確定。

(因為還沒確定是否執行,所以就不詳述了)

 

在這想要提醒消費者

你們也需要自己建立基本的觀念

能夠判斷某些廣宣是否過於誇大

不過現在的消費者還是滿吃「重口味」這一套的,

所以業者廣宣物的用字都很厲害,

像是「瞬間撫平皺紋」、「媲美××雷射」、「細胞修復」或是一些具有療效的字眼

有些業者想要教育消費者正確的觀念,

不用聳動的話題或字眼

就會比較辛苦啦!

畢竟教育消費者正確的觀念真的是件超難的事情...

 

購買美妝品本來就是個商業行為

對於業者來說業績就是重點,

畢竟業績不好,

公司經營不下去,

也就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每個人的角色和位置不同,

做出的判斷和決策也就不同,

要怎樣找出各方的平衡點,

可能還需要時間去尋找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