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9 15:20:14吳龍
ETC事件看財團的傲慢無恥與政府的過失
最近國內最引起民怨的事情,莫過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事件。自ETC的廣告在電視不斷播放後,直到近日發展過程中,我們看到一個傲慢無恥財團站在消費者和政府的頭上為所欲為,得了便宜還賣乖。我們也看到政府的過失,愚蠢的讓公權力的喪失,嚴重的失職,還有面對民怨時,部份官員的諉過與權力傲慢。
首先,這幾天因為有兩個道路實施ETC,造成高速公路大塞車。我們要問的是,在ETC裝機還不普遍,或是根本還不多,就冒然實施ETC,這樣對嗎?裝機不到全國車輛5%,就讓2/6的車道給ETC,這樣貿然實行ETC,如果以為不會有問題,不是連小孩子的智商都沒有嗎?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財團透過媒體壓迫政府所發生的現況。本該在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ETC的,但是ETC發生很多問題,導致交通部為消費者權益一延再延。然而,遠東財團在媒體大談〔ETC未如期上路,遠東集團未來不再參與BOT案〕,在今日藍色鬥爭的政治環境中,泛統媒體只要能找到一張獸皮,就要畫成一隻恐龍來鬥爭政府時,在這常被泛統媒體鬥爭鬥傻的扁政府,只好愚蠢的屈服,任財團玩弄。
然而,現在ETC實施滿足了財團的貪婪時,消費者卻成了冤大頭,人民〔行的權力〕也相同的被剝削。高速公路大塞車造成的民怨是最大的,而消費者必須以高價來裝機,甚至於想裝還沒有機可裝,找不到可裝機的營業站,這實在讓人極度不滿!!
ETC通車已經延後了一個月了,照理說遠東財團應該是早就準備好滿足裝機的需求才是,尤其是廣告打著這麼兇。不過,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企業效率,我們只看到〔宜蘭台東無ETC裝機點〕的新聞,東森還出現〔裝機超龜速! 交通部長火大:我花4天跑4趟〕這樣的新聞來,我們要問,ETC不是一個BOT案嗎?BOT不是利用民間企業的效率優點來達成政府與企業雙贏的合作案?為何這次ETC的BOT案,看不到企業的效率優點呢?
我們只看到財團不斷的逼迫政府要快點實施ETC,強硬的死要錢,不能提供便宜的機子,也不降價給消費者,提供的是過站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跟購票過站沒有差別的低水準通車品質,不去引進可以高速通過的ETC,以提供更好的服務。現在消費者和人民屈服財團和政府時,卻又沒有裝機的營業站,裝機的限制一大堆。
面對這種只會向政府和人民貪得無厭的需索,威脅政府說未來不再參與BOT案,面對交通部要求ETC降價來服務人民,無恥的說:〔請編預算補貼〕,一付死要錢,沒有一般企業尊重消費者應有的態度,更別談企業家的社會責任的財團和企業,遠東財團可說是太過傲慢又無恥極了。
這種無恥又傲慢的財團,政府在招標時就應該淘汰掉了。別的不說,光是遠傳電信的客服系統大部份都在中國,使得台灣消費者資料有被外漏給中共的疑慮,這種不尊重台灣消費者隱私權的傲慢財團,還讓他做ETC,ETC的失敗早就可以預知可見。政府讓遠東財團做ETC,可說是政府的無能和愚蠢!
政府部份不論是主管機關的交通部及底下的高工局和監理處,或是立法院都嚴重失職。ETC招標讓傲慢財團得標已經錯一步了,之後不知使用公權力來為人民爭取好的服務,物美價廉的服務,任財團予取予求,匆促讓ETC上路,又搞的民怨四起。
新官上任的交通部部長一昧把責任推給前任部長,不能勇於任事,對政策實施的良窳不能有所判斷,可說是能力不足又沒肩膀的政務官。而高工局和監理處對於裝機的程序不便民,立法院只會做秀談扣款機費用不該由民眾負擔之類的笑話外,對財團的傲慢與無恥,沒有任何制衡能力。政府應該要好好的檢討檢討,必要時,政府事務官和政務官必須有人被記過懲辦才能向人民交待。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技術和使用,在他國都很成熟,就算不會,也可以他國為借鏡。這樣技術成熟又是BOT的案子,本當是扁政府最佳的政績,不料發展到今日,比全由政府自己做,或是全由企業自己做,都還要糟糕,由一手好牌變成大爛牌。個人提出幾個建議給政府,希望政府能維護到消費者的權益,也把爛牌變好牌。
1.即刻停止ETC實施,必須要求遠東財團裝機達一定的數量(如25%以上)後,才可以要求國家分配車道。這樣遠東財團才會不敢漠視消費者權力,虛心的與消費者妥協。而也免去現在塞車所造成的民怨和社會成本。
我們聽到政府說ETC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時,我們希望政府是以堅持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來做好ETC,讓ETC有真正的成功,而不是死不認錯,一昧亂來的表面成功。那種成功是真正的大失敗!
2.要求遠東財團裝機服務提高,政府與財團在裝機手續上必須便民。不要出現沒有地方可以裝機,沒有機子可以裝機,裝機時間太長,或是裝機的行政手續過於複雜。
3.要求遠東財團提供更好的通車服務,改裝高速通車的ETC,低廉的扣款,手續費降低等等。
4.ETC事件其他後遺症,政府必須負責任,如罰單問題必須免除,官員必須為貿然實施ETC下台和記過等等。
ETC還有補救的機會,蘇貞昌院長必須以緊急的態度和全方位的思考,快速並謹慎的處理。緩慢和胡亂處理是不會得人心的,也損失人民應有的權益。如果蘇院長能為夠不懼傲慢無恥財團的壓力和壓迫,善用民氣來解決民怨的話,那麼台灣人民就能期待蘇院長能夠對抗黨國惡勢力,引領台灣經濟和民主真正的走向正確的路來。
ps.發稿前看到網友李殳豪的〔向人民斂財的比向國庫盜竊的更要命!〕一文對歷史的引用,覺得有點言重了,也有點時空顛倒的感覺,因為〔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時代是中國黨的時代,民進黨的稅就少了。反倒是馬英九創造〔交通罰單高收入〕的政績,很適合拿來對照。
個人的看法是,民進黨應該注意底下的官僚長期被〔藍化〕〔黨國化〕的問題,這些事務官對政策的制定往往如馬英九之流一樣亂來,巧取名目向人民斂財。民進黨的政務官如果是無能的話,常常要替這些黨國官僚背書,被賣了還為他們算錢。當然,民進黨的投機政客倒是喜歡與這些黨國官僚同流合汙,只不過帳是算在民進黨上,不會是這些投機政客和黨國官僚的,民進黨的大頭們和忠心黨員應該要注意這些事。
至於新的教師退休制度不採用年功本俸計卻要使用主管加給制、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制度、新的垃圾回收政策等等爭議,與向人民斂財政策關係並不大,政策實行粗糙和細節部份被某些黨國官僚扭曲,倒是事實。例如18%的改革是好的,也是正確的,但是如何執行和執行細節,不該〔請鬼拿藥單〕,全面依賴黨國官僚,弄出〔教師本業是教書還是行政〕的官僚問題來,那只會壞好事,莫非民進黨要成為第二個王安石嗎?!
首先,這幾天因為有兩個道路實施ETC,造成高速公路大塞車。我們要問的是,在ETC裝機還不普遍,或是根本還不多,就冒然實施ETC,這樣對嗎?裝機不到全國車輛5%,就讓2/6的車道給ETC,這樣貿然實行ETC,如果以為不會有問題,不是連小孩子的智商都沒有嗎?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財團透過媒體壓迫政府所發生的現況。本該在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ETC的,但是ETC發生很多問題,導致交通部為消費者權益一延再延。然而,遠東財團在媒體大談〔ETC未如期上路,遠東集團未來不再參與BOT案〕,在今日藍色鬥爭的政治環境中,泛統媒體只要能找到一張獸皮,就要畫成一隻恐龍來鬥爭政府時,在這常被泛統媒體鬥爭鬥傻的扁政府,只好愚蠢的屈服,任財團玩弄。
然而,現在ETC實施滿足了財團的貪婪時,消費者卻成了冤大頭,人民〔行的權力〕也相同的被剝削。高速公路大塞車造成的民怨是最大的,而消費者必須以高價來裝機,甚至於想裝還沒有機可裝,找不到可裝機的營業站,這實在讓人極度不滿!!
ETC通車已經延後了一個月了,照理說遠東財團應該是早就準備好滿足裝機的需求才是,尤其是廣告打著這麼兇。不過,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企業效率,我們只看到〔宜蘭台東無ETC裝機點〕的新聞,東森還出現〔裝機超龜速! 交通部長火大:我花4天跑4趟〕這樣的新聞來,我們要問,ETC不是一個BOT案嗎?BOT不是利用民間企業的效率優點來達成政府與企業雙贏的合作案?為何這次ETC的BOT案,看不到企業的效率優點呢?
我們只看到財團不斷的逼迫政府要快點實施ETC,強硬的死要錢,不能提供便宜的機子,也不降價給消費者,提供的是過站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跟購票過站沒有差別的低水準通車品質,不去引進可以高速通過的ETC,以提供更好的服務。現在消費者和人民屈服財團和政府時,卻又沒有裝機的營業站,裝機的限制一大堆。
面對這種只會向政府和人民貪得無厭的需索,威脅政府說未來不再參與BOT案,面對交通部要求ETC降價來服務人民,無恥的說:〔請編預算補貼〕,一付死要錢,沒有一般企業尊重消費者應有的態度,更別談企業家的社會責任的財團和企業,遠東財團可說是太過傲慢又無恥極了。
這種無恥又傲慢的財團,政府在招標時就應該淘汰掉了。別的不說,光是遠傳電信的客服系統大部份都在中國,使得台灣消費者資料有被外漏給中共的疑慮,這種不尊重台灣消費者隱私權的傲慢財團,還讓他做ETC,ETC的失敗早就可以預知可見。政府讓遠東財團做ETC,可說是政府的無能和愚蠢!
政府部份不論是主管機關的交通部及底下的高工局和監理處,或是立法院都嚴重失職。ETC招標讓傲慢財團得標已經錯一步了,之後不知使用公權力來為人民爭取好的服務,物美價廉的服務,任財團予取予求,匆促讓ETC上路,又搞的民怨四起。
新官上任的交通部部長一昧把責任推給前任部長,不能勇於任事,對政策實施的良窳不能有所判斷,可說是能力不足又沒肩膀的政務官。而高工局和監理處對於裝機的程序不便民,立法院只會做秀談扣款機費用不該由民眾負擔之類的笑話外,對財團的傲慢與無恥,沒有任何制衡能力。政府應該要好好的檢討檢討,必要時,政府事務官和政務官必須有人被記過懲辦才能向人民交待。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技術和使用,在他國都很成熟,就算不會,也可以他國為借鏡。這樣技術成熟又是BOT的案子,本當是扁政府最佳的政績,不料發展到今日,比全由政府自己做,或是全由企業自己做,都還要糟糕,由一手好牌變成大爛牌。個人提出幾個建議給政府,希望政府能維護到消費者的權益,也把爛牌變好牌。
1.即刻停止ETC實施,必須要求遠東財團裝機達一定的數量(如25%以上)後,才可以要求國家分配車道。這樣遠東財團才會不敢漠視消費者權力,虛心的與消費者妥協。而也免去現在塞車所造成的民怨和社會成本。
我們聽到政府說ETC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時,我們希望政府是以堅持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來做好ETC,讓ETC有真正的成功,而不是死不認錯,一昧亂來的表面成功。那種成功是真正的大失敗!
2.要求遠東財團裝機服務提高,政府與財團在裝機手續上必須便民。不要出現沒有地方可以裝機,沒有機子可以裝機,裝機時間太長,或是裝機的行政手續過於複雜。
3.要求遠東財團提供更好的通車服務,改裝高速通車的ETC,低廉的扣款,手續費降低等等。
4.ETC事件其他後遺症,政府必須負責任,如罰單問題必須免除,官員必須為貿然實施ETC下台和記過等等。
ETC還有補救的機會,蘇貞昌院長必須以緊急的態度和全方位的思考,快速並謹慎的處理。緩慢和胡亂處理是不會得人心的,也損失人民應有的權益。如果蘇院長能為夠不懼傲慢無恥財團的壓力和壓迫,善用民氣來解決民怨的話,那麼台灣人民就能期待蘇院長能夠對抗黨國惡勢力,引領台灣經濟和民主真正的走向正確的路來。
ps.發稿前看到網友李殳豪的〔向人民斂財的比向國庫盜竊的更要命!〕一文對歷史的引用,覺得有點言重了,也有點時空顛倒的感覺,因為〔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時代是中國黨的時代,民進黨的稅就少了。反倒是馬英九創造〔交通罰單高收入〕的政績,很適合拿來對照。
個人的看法是,民進黨應該注意底下的官僚長期被〔藍化〕〔黨國化〕的問題,這些事務官對政策的制定往往如馬英九之流一樣亂來,巧取名目向人民斂財。民進黨的政務官如果是無能的話,常常要替這些黨國官僚背書,被賣了還為他們算錢。當然,民進黨的投機政客倒是喜歡與這些黨國官僚同流合汙,只不過帳是算在民進黨上,不會是這些投機政客和黨國官僚的,民進黨的大頭們和忠心黨員應該要注意這些事。
至於新的教師退休制度不採用年功本俸計卻要使用主管加給制、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制度、新的垃圾回收政策等等爭議,與向人民斂財政策關係並不大,政策實行粗糙和細節部份被某些黨國官僚扭曲,倒是事實。例如18%的改革是好的,也是正確的,但是如何執行和執行細節,不該〔請鬼拿藥單〕,全面依賴黨國官僚,弄出〔教師本業是教書還是行政〕的官僚問題來,那只會壞好事,莫非民進黨要成為第二個王安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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